跳转到内容

劉秉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刘秉忠

劉秉忠(1216年—1274年9月20日),原名,任官后,賜名秉忠法名子聰仲晦,號藏春散人,祖籍金國瑞州(今遼寧省綏中縣前衛鎮),元朝政治家、儒學家,世祖忽必烈時曾任宰相文正,贈太傅常山王。是建立元帝國都城上都大都、元朝政治體制以及國號的設計者。

生平

[编辑]

出身世家,懷才不遇

[编辑]

劉秉忠生於官宦之家,他祖籍瑞州(今江西省高安市),先祖曾仕於遼朝,金滅遼後,曾祖父改仕金朝,為金邢州節度副使,遂以邢州為籍。元太祖十五年(1220年),蒙古大將木華黎略定邢州,設都元帥府,劉秉忠的父親劉潤也在蒙古政權的地方機構中擔任下級官吏。據史書記載,劉秉忠生來「風骨秀異,志氣英爽不羈」。他生性聰明,學習刻苦,八歲入學,每日即記誦詩書數百言。按當時定例,凡在蒙古貴族領地為官的漢人,都必須以兒子爲質。因此劉秉忠十三歲時,曾為質於都元帥府,得以目賭官場風雲,觀察到蒙人習俗和從政之要略。劉秉忠十七歲時,為養親糊口,充任了邢台節度使府的令史,每日伏於書案之前記錄抄寫,掌管文書。[1]

时逢乱世,刘侃感慨“大丈夫怀才不遇,应当隐居起来寻找机会”,于是放弃官职上了武安山,被武安山天宁寺虚照禅师招至该寺内為僧,授法名子聰

后雲遊天下,至雲中時,留居南堂寺。

遇見伯樂,受到重用

[编辑]

海雲禪師奉召,路至雲中時,聽聞劉秉忠博學多才,便邀之同行,隨後推薦給尚未即位的忽必烈,成為其重要謀臣。時人更以他才能卓著,稱其「聰書記」,位列「邢州五傑」之首。

劉秉忠出仕後,他與姚樞等人,制定「广招天下英俊,讲论治道」的用人方針,大舉招賢納士。如當時的大儒許衡王恂張易等人入仕,為當時仍為藩王忽必烈出謀劃策。

劉秉忠跟隨忽必烈曾于元憲宗三年(1253年)和元憲宗四年(1254年)兩次征伐大理,及元憲宗九年(1259年)征宋時,力勸忽必烈「王者之神武不殺」,故破城后未妄加屠戮一人。

元上都蒙古語稱為「兆奈曼蘇默」,意思是「有一百零八座廟的地方」,在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五一牧場」範圍內。它座落在灤河上游(閃電河)的北岸,背靠南屏山(龍崗),南面是著名的金蓮川平原。[2]元憲宗六年(1256年),忽必烈命劉秉忠選址興建新城。劉秉忠看中了前述地點,即恒州東、灤水北之龍崗。於是遵循漢族傳統的城市佈局理論,兼顧蒙古族游牧生活的特點進行設計。建造工程在董文炳賈居貞謝仲溫等人的具體指揮下,在工匠的共同努力下,僅用三年時間就完成了。其間排水堵源,克服了重重困難。中統元年(1260年),稱開平府;中統四年(1263年),加號上都。[3]

元憲宗九年(1259年),蒙哥可汗在釣魚城之戰中病故,忽必烈听从张易计策,抢在其弟阿里不哥行动之前,带着劉秉忠、姚枢等重要谋士,日夜兼程,轻骑奔回北方稱帝

辅治天下,功勛卓著

[编辑]

中統元年(1260年),忽必烈正式稱帝,採納劉秉忠的建議,下詔建元紀年,年號「中統」,意即「中原正統」。[4]并實行中原制度,建立中書省和宣撫司等機構。

至元元年(1264年),在翰林學士承旨王鹗的建議下,元世祖忽必烈詔拜劉秉忠為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

至元元年(1264年),劉秉忠因燕京是遼金舊都,且形勢衝要,建議定都於燕,被忽必烈採納,改燕京為中都。劉秉忠便在金中都大興府東北,築宮城、建宗廟。至元八年(1271年),改名為大都。時人高度讚揚了劉秉忠營造大都的功勞,把他比作周朝召公:「相宅卜宮,兩都並雄,公於是時,周之召公」(《藏春集》徐世隆《祭太保劉公文》)。[5]

至元八年(1271年),劉秉忠上書忽必烈,建議根據《易經》中「大哉乾元」,將政權名為「大元」,同時他亦向忽必烈進言「治乱之道,繫乎天而由乎人」、「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主張參照漢人法律,改善法度、革除弊政。

劉秉忠先後颁章服,举朝仪,给俸禄,定官制,是元朝政治制度的設計者。

而他擔任中書令期間,他除先後參與設計上都、以及國都大都兩座城市的工程外,還與同乡郭守敬一同訂定授時曆。而在他任太子太保期間,更在他出家的地方修建了「紫山書院」,同時在此收徒講學,不但傳授儒家經典,也教授自然科學,使紫山書院成為學習研究科學技術的基地。

無疾而終

[编辑]

至元五年(1268年),劉秉忠辭去中書省要職,以作仙人之遊。至元十一年(1274年)春,劉秉忠陪伴忽必烈回上都(開平),準備在開平附近南屏山築一草舍閒居。至元十一年八月十九日(1274年9月20日)夜,突然無疾端坐而終,正是佛敎所謂的坐化、圓寂。享年五十九歲。忽必烈聞訊,悲悼不已,對左右說:「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艱險,言無隱情。」遣禮部侍郎趙秉溫護其喪還大都,以至元十一年十月三十日(1274年11月29日)葬斂營葬,一切所須皆出內帑。至元十二年(1275年)正月,追贈劉秉忠爲太傅,封趙國公,諡「文貞」。元成宗時,贈官太師,改諡「文正」。元仁宗時,進封爲常山王。而劉秉忠所制定的憲法,一直爲元王朝所遵循,他成爲元朝歷史上的重要謀臣。[6][7]

成就

[编辑]

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其《易經》及邵氏经世书》,並且精通于天文、地理、律历、三式六壬遁甲之属等,论天下事如指诸掌。

其著作甚豐,計有《藏春集》六卷、《藏春词》一卷、《诗集》二十二卷、《文集》十卷、《平沙玉尺》四卷、《玉尺新镜》二卷等。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張秀楓; 龔鵬程. 《大謀略(下)》. 中華民國: 大村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1993年2月1日. ISBN 9789579356329 (中文). 劉秉忠生於官宦之家,他祖籍瑞州(今江西高安),先祖曾仕於遼國,金滅遼後,曾祖父改仕金國,為金邢州節度副使,遂以邢州為籍。元太祖十五年(公元一二二〇年),蒙古大將木華黎略定邢州,設都元帥府,劉秉忠的父親劉潤也在蒙古政權的地方機構中擔任下級官吏。據史書記載,劉秉忠生來「風骨秀異,志氣英爽不羈」。他生性聰明,學習刻苦,八歲入學,每日即記誦詩書數百言。按當時定例,凡在蒙古貴族領地為官的漢人,都必須以兒子爲質。因此劉秉忠十三歲時,曾為質於都元帥府,得以目賭官場風雲,觀察到蒙人習俗和從政之要略。劉秉忠十七歲時,為養親糊口,充任了邢台節度使府的令史,每日伏於書案之前記錄抄寫,掌管文書。 
  2. ^ 秦大樹. 《宋元明考古》. 中華人民共和國: 文物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日: 第65頁. ISBN 9787501016570 (中文). 元上都蒙古語稱為「兆奈曼蘇默」,意思是「有一百零八座廟的地方」,在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五一牧場」範圍內。它座落在灤河上游(閃電河)的北岸,背靠南屏山(龍崗),南面是著名的金蓮川平原。 
  3. ^ 雷從雲; 陳紹棣; 林秀貞. 《中國宮殿史》. 中華民國: 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 1995年8月15日: 第285頁. ISBN 9789576683107 (中文). 憲宗六年(一二五六年),忽必烈命劉秉忠選址興建新城。劉秉忠看中了前述地點,即恒州東、灤水北之龍崗。於是遵循漢族傳統的城市佈局理論,兼顧蒙古族游牧生活的特點進行設計。建造工程在董文炳、賈居貞、謝仲溫等人的具體指揮下,在工匠的共同努力下,僅用三年時間就完成了。其間排水堵源,克服了重重困難。中統元年(一二六○年)稱開平府;中統四年(一二六三年),加號上都。 
  4. ^ 王鶚. 〈中统建元詔〉. 蘇天爵 (编). 《國朝文類‧卷第九》 (中文). 祖宗以神武定四方,淳德御羣下。朝廷草創,未遑潤色之文;政事變通,漸有綱維之目。朕獲纘舊服,載擴丕圖,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製。建元表歲,示人君萬世之傳;紀時書王,見天下一家之義。法《春秋》之正始,體《大易》之乾元。炳煥皇猷,權輿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元為中統元年。惟即位體元之始,必立經陳紀為先。故內立都省,以總宏綱;外設總司,以平庶政。仍以興利除害之事、補偏救弊之方,隨詔以頒。於戲!秉籙握樞,必因時而建號;施仁發政,期與物以更新。敷宣懇惻之辭,表著憂勞之意。凡在臣庶,體予至懷! 
  5. ^ 《文史知識》編輯部 (编). 《中華人物志(政治人物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書局有限公司. 1986年7月: 第176頁. ISBN 9787101008258 (中文). 1264年,劉秉忠因燕京是遼金舊都,且形勢衝要,建議定都於燕,被忽必烈採納,改燕京為中都。劉秉忠便在金中都大興府東北,築宮城、建宗廟,1271年改名為大都。時人高度讚揚了劉秉忠營造大都的功勞,把他比作周朝的召公:「相宅卜宮,兩都並雄,公於是時,周之召公」(《藏春集》徐世隆《祭太保劉公文》)。 
  6. ^ 文釗; 陳娟. 《呼風喚雨宰相錄》. 中華民國: 笙易有限公司文化事業部. 2002年7月1日: 第365頁. ISBN 9789867911193 (中文). 至元五年(一二六八年),劉秉忠辭去中書省要職,以作仙人之遊。至元十一年(一二七四年)春,劉秉忠陪伴忽必烈回上都升平,準備在升平附近築一草舍閒居。八月,突然無疾端坐而終,正是佛敎所謂的坐化、圓寂。得年五十九歲。忽必烈聞訊,悲悼不已,對左右說:「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艱險,言無隱情。」追贈劉秉忠爲太傅,封趙國公,諡「文貞」。元成宗時,贈官太師,改諡「文正」。元仁宗時,進封爲常山王。而劉秉忠所制定的憲法,一直爲元王朝所遵循,他成爲元朝歷史上的重要謀臣。 
  7. ^ 王磐. 〈神道碑銘〉. 劉秉忠; 商挺 (编). 《藏春集‧卷六》 (中文). 至元十一年,扈從至上都,居南屏山之精舍。秋八月壬戌之夜,儼然端坐無疾而薨。享年五十有九。訃聞,上嗟悼不已,語群臣曰:「秉忠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艱危,事有可否,言無隱情,又其陰陽術數之精,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預聞也。」遣禮部侍郎趙秉溫護其喪還大都,以冬十月壬申葬斂營葬,一切所須皆出內帑。十二年春正月,詔贈太傅儀同三司下,太常議諡曰文真,仍命翰林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