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拍賣
|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 Land (Compulsory Sale for Redevelopment) Ordinance | |
|---|---|
旨在使在地段的不分割份數中擁有達到一個指明多數的份數的人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作出一項為重新發展該地段而強制售賣該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數的命令,並使土地審裁處可在若干指明條件已符合的情況下作出該項命令,以及就附帶事宜或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 |
| 引稱 | 第545章 |
| 立法機關 | 香港立法會 |
| 訂立機關 | 临时立法會 |
| 訂立日期 | 1998年 |
| 施行日期 | 1999年6月7日 |
| 狀態:已施行 | |
強制拍賣(又稱強制售賣,或簡稱強拍),是香港特區政府於1999年香港立法會通過的一項公共政策。该政策由《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545章)(英語:Land (Compulsory Sale for Redevelopment) Ordinance)授权,目的為改善高齡樓宇收購重建效率,並為收購物業時遇到業權欠妥、無法追溯業主身份、或業主未立遺囑而去世等問題提供解決途徑。
內容
[编辑]條例
[编辑]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任何人集齊同一地段 90% 或以上業權,並向土地審裁處信納基於現有樓宇的樓齡或其維修狀況,該地段理應重新發展,及多數份數擁有人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獲取該地段的所有不分割份數,才可獲土地審裁處發出強制售賣令。
修訂公告
[编辑]自《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英語:Land (Compulsory Sale for Redevelopment) (Specification of Lower Percentage) Notice)於2010年4月1日生效後,以下三類樓宇,包括:
- 50 年或以上樓齡的樓宇或;
- 每戶佔業權 10% 以上的樓宇或;
- 位於非工業地帶的 30 年樓齡或以上的工廈,
其拍賣門檻由集齊 90% 或以上的業權,降至 80%,聲稱可令「落釘」投機者成本倍增。[1][2][3][4]
2024年12月6日,《2024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生效,在7個指定地區內(長沙灣、馬頭角、旺角、西營盤及上環、荃灣、灣仔及油麻地),樓齡介乎50年至59年的大廈的強拍門檻降至70%;樓齡介乎60年至69年的大廈的強拍門檻降至65%。在非指定地區,樓齡介乎60年至69年的大廈的強拍門檻亦會降至70%。任何地區樓齡超過70年的大廈強拍門檻降至65%。[5][6]
售賣程序
[编辑]土地審裁處發出強制售賣令後,相關地段會3個月內以公開拍賣形式出售。拍賣底價由審裁處按地段重建潛力裁定,任何人士(包括原有業主)均可競投,價高者得。若地段未能在限期內售出,強拍令即告失效。交易所得扣除開支後,將按業權估值比例攤分給各業主。[6]
降低強拍門檻爭議
[编辑]針對降低強拍門檻,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認為,由於香港樓宇業權分散,業主在進行維修或重建時存有一定困難。自1999年至2010年,只有二十一個項目成功獲批,重建步伐緩慢。修例旨在回應小業主訴求,並非偏袒發展商。[7]
但反對者包括葉劉淑儀等議員擔憂降低門檻將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令發展商更易以低價統一業權。[8]亦有報導發現,過往20宗強拍個案中,有18宗由申請者在無競爭對手下以投得,質疑拍賣制度名存實亡,變相幫助收購者以較低價錢強收私人財產。[9]
現時社會上提供給業主的支援
[编辑]2010年參與建議修例者
[编辑]註腳
[编辑]- ^ 什麼是強制售賣(強拍)?. [2015-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9).
- ^ 強拍條例爭議聲中通過. [2010-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27).
- ^ 民建聯護航 新例下月生效 強拍九降八 㩒住搶民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0年03月18日, 2011年10月5日 索取
- ^ 保皇黨議員 12年前種禍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0年03月18日, 2011年10月5日 索取
- ^ 強拍降門檻12·6生效 70年樓齡劃一集65%業權. 文匯報. 2024-10-11 [2024-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9).
- ^ 6.0 6.1 家庭社區法網 - 重建及收購物業.
- ^ 林鄭:降強拍門檻加快重建. 2010-03-13.
- ^ 強拍例激辯中過關. 2010-03-18.
- ^ 未保障小業主權益 強拍門檻不應降低. 201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7).
- ^ 「支援少數份數擁有人(舊樓小業主)外展服務(先導計劃)」. [2016-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