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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 (景泰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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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李文舉
李昂
大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字號字文舉
出生宣德九年(1434年)十月十二日
逝世弘治五年(1492年)三月
配偶聘盛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昂(1434年—1492年),字文舉,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景泰甲戌進士。累官漕運總督。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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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五十名。景泰五年(1454年)聯捷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天順四年(1460年)四月授南京户部主事,升署员外郎,五年八月實授员外郎,丁憂服闋,七年閏五月調兵部员外郎,出为青州府知府,成化十年(1474年)十月舉表卓异,賜誥敕。十一年二月升福建左參政,十九年三月復除山東左參政,二十一年十月升本司右布政使,二十二年十一月升河南左布政使,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五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1]。弘治二年(1489年)三月,調任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三年四月以交章劾奏,命致仕。弘治五年三月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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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士榮。祖父李紋中。父李禎。前母喬氏,母吴氏。慈侍下。兄李冕、李晟[3]。子李世蕃,國子生。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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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十》:弘治元年閏正月丙子 巡撫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昂乞致仕不允。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弘治五年三月,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昂卒。昂字文举,浙江仁和县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兵部,出知青州府,年始三十一,或以少疑之。至则百废具举,郡中大治,凡八年,垦田至五千七百馀顷,赈饥民百二十万,流亡复业者五万二千五百家,将满,民状其治行三十有四事,诣御史乞留之。升福建左参政,民思之不已,刻像以事,列邑皆建生祠,其得民如此。改山东,进右布政使,转河南左布政使,多为教条,以训饬官属。寻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以盗不时灭,立营堡,练民兵,进攻贼巢,多所斩获。又请立行都司于会昌,以扼闽广之要,不果行患,官吏怠弛不用命,痛以法绳之,而无所甄别。出兵,部伍不戢,肆为民扰,以故怨声腾起。改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为言官所劾,寻命以本官致仕。后论平贼功,数遣官赐宝镪文缯,及卒,命有司治葬事,赐谕祭如制。昂精勤明敏,有才气,遇事沛然无难,然其绩最著于青州,至为大官,声望顿减,论者谓其前后若二人云。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閔 珪
明朝江西巡撫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上任
繼任:
金 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