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勉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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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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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三才圖會》載《國子監祭酒李文毅公像》 | |
| 大明國子監祭酒 |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時勉 |
| 諡號 | 文毅,後改忠文 |
| 出生 | 洪武七年(1374年) 江西安福縣 |
| 逝世 | 景泰元年(1450年) 江西安福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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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勉(1374年—1450年),名懋,字時勉,以字行,號古廉。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永樂二年(1404年)進士。預修《太祖實錄》,書成後,升翰林侍讀。永樂十九年,上書反對永樂遷都。
洪熙元年(1425年),上書勸仁宗“所謂節民力者此也”,“所謂謹嗜欲者此也”,“所謂勤政事者此也”[1],召對中不屈,觸怒了仁宗,令武士以金瓜槌擊打時勉,折斷其三根肋骨後拘捕入獄。幾天後仁宗因病去世[2]。
宣德帝即位逾年,有人說李时勉得罪先帝状。帝震怒,命使者:“缚以来,朕亲鞫,必杀之。”然後又令王指挥即缚斩西市,毋入见。王指挥出端西旁门,而前使者已缚时勉从端东旁门入,不相值。帝遠遠见到骂道:“尔小臣敢触先帝!疏何语?趣言之。”时勉叩头說:“臣言谅暗中不宜近妃嫔,皇太子不宜远左右。”帝闻言,色稍霁。慢慢数到六件事停止。帝令尽陈之。对說:“臣惶惧不能悉记。”帝意益解,說:“是第难言耳,草安在?”对說:“焚之矣。”帝歎息,称讚时勉忠,立即赦免之,復官侍读。比王指挥诣狱还,则时勉已袭冠带立阶前矣。官至國子監祭酒,禁《剪燈新話》。景泰元年(1450年)死,諡文毅,成化五年(1469年)改諡忠文,追贈禮部侍郎[3][4]。
著作
[编辑]有《古廉集》。
参考文献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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