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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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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緋
大明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河南汝寧府光州
字號字廷章
出生六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李緋(1472年—?),字廷章,河南汝寧府光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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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名,二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歷升员外郎、貴州司郎中,督储蓟镇[3],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出为陕西左参议,四年七月升江西副使,六年十一月升江西右参政,八年十一月升山東右布政使,转左布政。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4],不久,被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彈劾稱病杜門,坐視河患,奪俸三月[5]。家居時继母年老失明,事如生母。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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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子實;祖父李瑄;父李灝,訓導。母陳氏。具庆下。兄碧、翠。弟绿、绀[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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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嘉靖元年正月,户部郎中李绯督饷蓟州等处,持法过严,把总王赞怨之,诬其额外求索,侵盗国储。给事中田赋以闻,事下都察院,行抚按官核奏无验。有旨勿问,仍召还用之。
  4.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嘉靖十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李緋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
  5.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嘉靖十年九月癸酉 巡按直隸御史詹寬劾奏總理河道副都御史李緋稱疾杜門,坐視河患,請亟罷黜,以戒人臣怠事者。緋惶恐謝不職。上以緋任職未久,命奪俸三月。
  6. ^ 龚延明主编 (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