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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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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理
大明工部右侍郎
籍貫直隸淮安府山陽縣
字號字貫之
出生宣德七年壬子十月二十四日
逝世弘治四年(1491年)正月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楊理(1432年—1491年),字貫之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碧山吟社創建者之一[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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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三十五歲中式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二甲第三十名進士。授刑科給事中,十一年(1475年)升刑科都給事中,十四年(1478年)升鴻臚寺左少卿,十五年(1479年)升大理寺左寺丞[2],二十年(1484年)升大理寺右少卿,二十一年(1485年)升大理寺左少卿[3],二十三年(1487年)十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弘治三年(1490年)升工部右侍郎,四年(1491年)卒於官,年六十,賜祭葬[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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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楊宗元;祖父楊得清;父楊克彰。母刘氏。嚴侍下[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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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锡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無錫文史資料》 5.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3: 122. 
  2.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成化十五年五月丙辰朔 升鴻臚寺左少卿楊理為大理寺左寺丞。
  3.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成化二十一年九月庚戌 升大理寺右少卿楊理為左少卿,左寺丞張錦右少卿,光祿寺少卿楊敦本寺卿,尚寶司卿張謙南京太僕寺卿,戶部郎中白玢南京尚寶司卿,中書舍人劉稱尚寶司丞。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弘治四年正月甲午 工部右侍郎楊理卒。理,字貫之,直隸山陽縣人。成化二年進士。選授刑科給事中,進都給事中,擢鴻臚寺左少卿,改大理寺左寺丞,歷左右少卿。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召為工部右侍郎。理為人謙厚和易,與物無忤。初為給事中,鮮所建白。在大理,按晉、趙二王府獄,務從寬恕。在河南,值歲飢,河復決於汴,民心恟懼,眾議徙省避之,理增築堤堰。湖廣饑民流入永寧、盧氏者甚眾,理議發官帑賑之。比敕至,果與議合。民以租田,詐為閒地,投獻諸王府,概為陳乞,理申禁之。然分剖繁劇,非其所長,為巡按御史所制。在工部未久病卒。朝廷遣官諭祭並賜葬如例。錄其子一人為國子生。
  5.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