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延登
冯延登(1175年—1232年),字子俊,吉州吉乡(今山西省吉县)人,金朝官员。
冯延登家中世代行医。幼年时聪慧机敏,长大后,致力于科举,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考中词赋科进士。调任临真县主簿、德顺州军事判官。泰和元年(1201年),转任宁边县令。大安元年(1209年)秋七月,霜冻损害庄稼,百姓粮食短缺,冯延登打开粮仓发放粮食赈济借贷,使很多百姓得以存活。贞祐二年(1214年),补任尚书省令史,不久后被授予河中府判官,兼任代理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兴定五年(1221年),入朝担任国史院编修官,改任太常博士。元光二年(1223年),担任登闻鼓院知院,兼任翰林修撰,奉命出使夏国,同时担任接送伴使。正大七年(1230年)十二月,升任国子祭酒。暂代翰林学士承旨,担任国信使,在正大八年(1231年)春天携带国书到虢县御营朝见窝阔台。窝阔台传旨问道:“你认识凤翔主帅吗?”冯延登回答:“认识。”又问:“他是什么样的人?”回答:“是做事勤勉的人。”再问:“你能招降他就让你活,不能就杀了你。”冯延登说:“臣奉命前来求和,招降哪里是使臣的职责呢?招降也是死,返回朝廷也是死,不如今天就死更好。”第二天,窝阔台又问:“你有没有想过招降这件事?”冯延登的回答和之前一样,反复询问多次,他始终坚持道义不改变态度。又过了一天,窝阔台才传旨说:“你按罪应当处死,但自古以来没有杀死使臣的道理,你爱惜你的胡须就像爱惜你的性命一样吧。”呵斥手下人用刀割去他的胡须,冯延登神态庄重,一动不动,随后被囚禁在丰州。两年后,冯延登被释放回国,金哀宗安抚慰问了他很久,又任命他为国子祭酒,历任礼部、吏部侍郎,暂代刑部尚书[1]。官至资善大夫、勋上护军、封始平侯,食邑千户,食封一百户[2]。第二年,蒙古大军包围汴京(今河南开封),冯延登仓促逃难,被蒙古骑兵抓获,想要逼迫他北上。冯延登言辞慷慨,坚守道义不愿受辱,于是跳进城边的井中,享年五十八岁。他的女儿冯妙真。
参考文献
[编辑]- ^ 《金史》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忠義四
- ^ 《金文最》卷九十六《国子祭酒权刑部尚书内翰冯公神道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