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弘化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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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弘化 | |
|---|---|
| 大明南京大理寺卿 | |
| 籍貫 | 湖廣長沙衛前所官籍 |
| 出生 | 丙戌(1586年、官年)二月二十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胡氏 |
| 出身 | |
| |
劉弘化(?—?),字貳公,號衡麓,湖廣長沙衛前所(攸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弘化十歲喪父,貧苦而力學。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湖廣鄉試第六十八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第八名,三甲一百三名進士。歷任山西交城、安邑二知縣,皆以政績稱。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選授刑科給事中。天啓元年(1621年)七月与兵部武选司主事周鼎主考山東鄉試,二年九月升工科右[1],監察皇陵工程。与阉党給事中郭巩党争互讦[2],三年五月升刑科左,巡视厂库,六月充正使,册封赵府雒川王朱慈焜。升吏科都給事中,魏忠賢誣陷熊廷弼,劉弘化上疏力爭,试御史石三畏弹劾其党救熊廷弼,五年五月革职,六年十二月又以他接受熊廷弼万金之托,令抚按官员追赃。崇禎初平反,復官兵科都給事中。累遷南京大理寺卿,以病歸[3]。
家族
[编辑]曾祖劉翱,百户。本生曾祖劉弼。祖父劉漢凱。本生祖父劉漢嶔。父劉瑀。嫡母石氏,生母郭氏。慈侍下。弟劉從化。[4]
參考文獻
[编辑]| 官衔 | ||
|---|---|---|
| 前任: 史乘 |
明朝交城縣知縣 1611年-1612年 |
繼任: 郭維隆 |
| 前任: 邢其任 |
明朝安邑縣知縣 1613年-1616年 |
繼任: 耿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