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舜
外观
| 王安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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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政 | |
| 籍貫 |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後衛 |
| 出生 | 辛巳(官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方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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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舜(1581年—?年),字性父,號醒東,廣東廣州後衛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行三,治《書經》,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由南海縣學生中式庚子鄉試四十九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六十名,第三甲第九十三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山東濟南府推官[1]。後擢授湖广道御史,弹劾李可灼误进红铅之药,以致光宗宾天,又疏论礼部侍郎李腾芳,天啓元年(1621年)十月巡按南直隶江北淮扬,三年二月升湖广布政司参政。
家族
[编辑]曾祖王昺,都指揮使;祖王鈺,都指揮使;父王泝,都指揮;母許氏;生母何氏。慈侍下,妻方氏,兄安宗(都指揮事見任);安尹(庠生)。子作箕;作翼;作璧。
参考资料
[编辑]-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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