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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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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刘恒
漢文帝
汉文帝画像
汉朝皇帝
統治前180年11月14日-前157年7月6日(22年234天)
前任西漢後少帝刘弘
繼任汉景帝刘启
出生前203年
逝世前157年7月6日(46歲)
安葬
谥号
孝文皇帝
庙号
太宗
政权漢朝(西汉)

漢文帝刘恒(公元前203年—前157年),中国汉朝(西汉)初期皇帝,于公元前180年至前157年在位,共23年。其系汉高祖劉邦第四子,母亲为汉高祖薄姬(即薄太后),廟號太宗,正式諡號為「孝文皇帝」,後世省略「孝」字稱为「漢文帝」,其墓葬是漢霸陵(位于今陝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原)。漢文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經由推選出來的皇帝,也是一位贤良、节俭、恤民及治国有方的君主,与其子汉景帝共同創造了中國歷史上大一统时代的首个盛世「文景之治」。

早年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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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及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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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生于秦末汉王四年(公元前203年)。当时,其父汉王刘邦成皋召幸其母薄姬,刘恒即于当年出生。汉高祖十一年春(前196年),年仅八岁的刘恒被封为代王,其封国位于北方边陲的代国(都城在今山西太原一带)。刘恒为人宽容平和,在政治上素以谦抑、低调著称。

刘邦逝世后,掌权的吕后杀害刘邦的爱姬戚夫人及其子赵王刘如意,并曾提议改封代王刘恒为赵王。刘恒深知形势险恶,遂巧妙辞让,推辞改封之议,从而得以保全性命。吕后当政时期,大封吕姓子弟为异姓王,如吕产吕禄等,形成强大的吕氏外戚集团,加剧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

诸吕专权与皇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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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后死后,汉初功臣集团、刘氏皇族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之间爆发流血斗争。高祖长孙齐王刘襄首先于外举兵发难,周勃陈平等人在长安内应,刘氏诸王于是群起而夷灭诸吕,最终以汉初功臣集团的胜利而告终。[1]

事后,周勃、陈平等大臣铲除诸吕,昭告天下,称后少帝刘弘及梁王刘泰、淮阳王刘武、恒山王刘朝等皆非汉惠帝亲生子,因而一并废黜,并在刘姓皇族中另择皇位继承人。

继承人范围与入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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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吕安刘后,新帝登基前,从血统与辈分上看,至少有三类四位具备一定继位资格的人物:

  • 高祖刘邦之弟楚元王刘交
  • 高祖刘邦仍在世的两位儿子:皇四子代王刘恒、皇七子淮南厉王刘长
  • 高祖庶长子刘肥之长子,即长孙齐王刘襄

其中,楚元王刘交与齐王刘襄在诛灭诸吕的过程中均曾出兵,颇有战功;功臣派主要成员则有太尉周勃、右丞相陈平、灌婴张苍等,刘氏家族方面则有刘邦大嫂阴安侯、二嫂顷王后以及远房堂弟琅琊王刘泽等人参与商议。[2]

后世根据史料与人物性格,多从“可控制性、功臣平衡、外戚势力、对诸吕态度”等角度,概括出大致的入选/淘汰逻辑:

  • 楚元王刘交:辈分尊高、资望深厚,且在诛吕过程中出兵有功,但正因成熟老练、不易受制于功臣集团,被视为“难以驾驭”,故在程序上被列为候选,实则被排除于真正的决策圈之外。[3]
  • 齐王刘襄*:诛吕政变的“首难”之一,握有兵权且自恃“高帝嫡长孙”,理论上是最有资格争位者之一。但大臣们既不认可其“嫡长孙”说,又不满其擅自起兵、杀害中央派驻齐国丞相邵平、行动接近“自立为帝”的造反行为。同时,其舅驷钧势力甚大,也引发对“再现第二个外戚专政”的忧虑。[來源請求]
  • 淮南王刘长:性格刚烈、脾气火爆,为人跋扈。其母赵姬因“贯高谋刺事件”受牵连入狱,终致自杀,刘长对吕后心怀怨毒,起兵意愿强烈。据说在淮南丞相、北平侯张苍劝阻下才未举兵。刘长与刘恒同为庶子,但年幼五岁,且由吕后抚养长大,被担心对吕后仍有感情,再加上性情难以辅佐,也遭到反对。[來源請求]
  • 代王刘恒:一方面,他为刘邦在世时诸子中年长者之一,继承皇位的合法性较易成立;另一方面,他在诛吕政变中没有擅自起兵,符合“功臣不愿拥立自起兵诸侯王”的心理,又能突显“拥立之功归功臣列侯”。刘恒为人仁爱孝顺,性情宽厚谦和,其母薄夫人谨慎善良,不易重演吕氏外戚专权。长期镇守边陲,又对匈奴威胁有切身认识。综合各方利益后,他因政治上的“可接受度最高”而成为功臣和刘氏宗室折中的人选。[來源請求]

天降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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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后八年(前180年),群臣最终选定代王刘恒为新皇帝。刘恒时年二十三岁,性情宽厚孝顺,而薄氏家族势弱,不足与功臣、宗室争权,易为诸大臣所接受。[4]

面对汉廷迎立之邀,刘恒在代国没有立即启程,而是进行了数步审慎准备:

  • 群臣辩论:刘恒遍问代国众臣意见。郎中令张武一派认为汉廷大臣皆为故高帝名将,习兵多谋诈,此次迎立“名为奉刘氏,实未可知”,主张称疾不往,以观其变;中尉宋昌则认为秦失政后群雄并起,最终得天下者为刘氏,自有“盘石之宗”,又有民心所向,诸侯强藩牵制在外,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劝刘恒勿疑。[5]
  • 与母商议:刘恒又向母亲薄姬请示,母子反复权衡,仍未决断。[6]
  • 占卜吉凶:遂令人卜筮,“卜之龟,卦兆得大横”,占辞称“余为天王”,卜人解释“天王”即“天子”。刘恒仍心存疑虑。[7]
  • 遣舅探实:他派舅舅薄昭赴长安与周勃等大臣晤谈,确认迎立确是“奉刘氏宗庙”而非别有所图。薄昭归报曰:“信矣,毋可疑者。”刘恒这才彻底释怀,笑谓宋昌“果如公言”,决定启程。[8]
  • 再探虚实:刘恒自代国出发,至高陵休息,再派宋昌先驰往长安观察局势。宋昌至渭桥,见丞相陈平率百官迎候,回报后,刘恒方驰至渭桥,接受群臣朝见。[9]

入京即位与权力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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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行至长安城畔的灞桥、渭桥时,出现数个著名政治细节,显示其初登帝位时的权力布局思路:

  • 当众拒绝“密谈”:太尉周勃欲“请间言”,宋昌当众答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刘恒默许不言,既避免日后被指“私收玉玺”、“得位不正”,也通过宋昌向群臣表明“君权与公议优先于私下交易”。[10]
  • 形式上的“辞让登基”:周勃跪上天子玺符时,刘恒先要求“至代邸而议之”,入邸后又称“奉高帝宗庙,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称宗庙,愿请楚王计宜者,寡人不敢当。”[11] 经过群臣再三固请后,他才“勉从众望”,以此完成程序上的谦让,消解“被功臣强立”的潜在非议。
  • 清宫与废杀诸惠帝诸子:当时宫中尚有后少帝刘弘在位,太仆夏侯婴与东牟侯刘兴居奉命“清宫”,拘捕后少帝刘弘,迎代王入未央宫听政。是夜,有司分部,将刘弘及梁王刘泰、淮阳王刘武、恒山王刘朝等四人废黜并杀害。[12][13] 史书未明言由谁直接下令处决,成为后世争论之处。
  • 首夜“三道诏书”:即位当夜,刘恒迅速调整京师军政:
    • 任命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实则夺去周勃在京的实质兵权;[14]
    • 任命张武为郎中令,掌宫中宿卫安全;[15]
    • 下诏大赦天下,称“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诸吕”,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以示与功臣、宗室和解,并安抚民心。[16]

同年十二月,汉文帝又下诏,废除“收帑诸相坐律”,不再普遍收没罪人家属、财产,表明其与秦、吕严刑政策的决裂。[17]

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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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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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高祖刘邦总结秦亡教训,提出“与民休息”,不断降低税赋标准。汉文帝即位后,大体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路线,在位期间崇尚节俭,减轻徭役与赋税,慎刑恤民,兴修水利,使汉朝逐步进入相对安定与休养生息的时期,与其子汉景帝统治时期合称“文景之治”。

赋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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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

田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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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时已将田赋税率降为十五分之一(“什五而税一”)。[18]

文帝继位初年,百姓生活仍相当艰辛,史载其时情景为:“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19]

前元十二年(前168年),文帝下诏将田租税率减半,由“什五税一”改为“按三十税一”征收,即三十分之一。[20]

第二年(前167年)六月,又正式免除全国田租: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21]

这一免税政策持续约十三年,不但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改善民生,也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为文景之治奠定财税基础。直至景帝时才恢复为“三十税一”的标准,并逐渐成为定制。

此外,由于汉朝实行“郡国并行制”,诸侯王封国内可自收自支田租,易与中央直辖地区“争人争利”。文帝免除直辖地区田租,也有通过提高中央辖区吸引力、相对削弱封国经济实力的用意。

口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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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大税种口赋,在文帝时由每人一百二十钱降为四十钱。[22]

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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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徭役方面,文帝将成年男子“每年服徭”的制度,改为“三年服役一次”: “丁男三年而一事。”[23]

相比秦朝和汉初,高祖、惠帝时期,此举显著降低了劳役负担,为农业生产和社会恢复提供了更多人力。

人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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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研究,秦二世时中国人口约两千万,经秦末战乱,到汉高祖初年降至约一千四百万。汉文帝在位时,人口迅速回升到约三千一百万。[24]

田赋免除、轻徭薄赋有效改善了百姓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带动人口恢复与增长。尽管人头税性质的口赋标准有所降低,但在人口增加的前提下,朝廷相关收入并未减少。

废除恶法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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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收孥”及相关连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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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元年十二月(前179年),文帝即位不久,下诏曰: “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诸相坐律令!”[25][26][27]

起初丞相周勃、陈平认为收孥与连坐可“累其心,使重犯法”,主张维持原状,但最终仍奉诏行事,取消了部分连坐条文。[28]

需要强调的是:文帝所废除的,只是连坐体系中的“收孥诸相坐律”,即对罪犯家属普遍收没、奴役的一部分规定,并非彻底废除整个连坐制度。后世直至汉昭帝时期,家族连坐、什伍连坐等仍然存在,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宣布废除族诛和连坐,连坐制才在法律上终止。

废除“诽谤妖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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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除部分连坐法后,文帝又注意到“诽谤妖言之罪”使群臣不敢尽言,于是下诏废除此类罪名: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29]

此举在法制上为臣下直言进谏创造了更宽松的空间。

废除部分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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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像

前元十三年(前167年),“淳于意案”与其女淳于缇萦上书救父,成为肉刑改革的直接契机。[30][31]

淳于意原为齐太仓令,以清廉著称,后因案当肉刑,押赴长安。其女缇萦随父进京,上书言“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感动文帝。文帝由此反思秦以来黥(刺面)、劓(割鼻)、刖(断足)三种肉刑“刻肌肤,终身不息”,有违“为民父母”之意,遂下诏:“其除肉刑。”

在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主持下,新律将原有肉刑改为:

  • 当黥者:改为髡首、加铁枷为城旦舂;
  • 当劓者:改为笞三百;
  • 当斩左趾者:改为笞五百;
  • 当斩右趾者及杀人自首、官吏受贿枉法、监守自盗而又再犯笞刑者:皆处以弃市(斩首)。

同时规定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等数层逐年减刑制度,为改过自新提供通道。[32]

史家评价,改革后“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33] 文帝是中国历史上首位系统废除大部分肉刑的皇帝,此举标志着刑罚制度由极端残酷向相对人道的一次重大转折。

关于缇萦的具体事迹,后世多有演绎、扩写,大致脉络为:缇萦不畏千里跋涉,甘愿“没入官婢”以赎父刑,其孝心与勇气感动文帝,使其意识到肉刑不仅残酷,也不利于罪犯改过、社会安定和国家经济发展。此后,“缇萦救父”的故事被广泛传颂,东汉史学家班固称赞“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以彰显其在法律变革中的象征意义。

注重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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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个人生活极为节俭。史载其“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34] 上朝时“履不藉以视朝”,即仍穿草鞋上殿。[35]

他常穿质地较粗的“绨衣”,破损则补缀再穿;对后宫亦严加限制,规定嫔妃衣服下摆不得曳地,幔帐不得施以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36]

在身后安排上,文帝也反对厚葬与过度守丧,下遗诏要求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以瓦器为主,不用金银;规定群臣三日后释服,不得因帝丧而长期禁止婚嫁、饮酒、食肉,以免“厚葬破业,重服伤生”。[37]

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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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对老弱群体有所倾斜:对八十岁以上老人按月发给米、肉、酒等生活物资,对九十岁以上老人则加发一定数量的麻布、绢帛和棉絮。结合减税、减徭等措施,使其在位时期民间普遍呈现“小康”景象。

内忧:诸王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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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王刘兴居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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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即位前后,诸王之中存在对“谁应为帝”的不满情绪,其中尤以济北王刘兴居为代表。刘兴居为齐王刘襄之弟,因兄长未被立为皇帝而心怀怨望。

文帝三年(前177年),匈奴大规模入侵汉朝边境。丞相灌婴率军北击,文帝亲幸太原督战。刘兴居误判形势,以为“天子亲征匈奴、京师空虚”,遂在济北起兵反叛,意图趁机袭击荥阳。

文帝闻变,立即罢兵还长安,任命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率军讨伐。叛军很快被击破,刘兴居兵败自杀,其封国被废除;参与叛乱的济北吏民,凡在汉军至前先自定者或军地邑降者,一律赦免、复官复爵。[38][39]

淮南王刘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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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六年(前174年),淮南王刘长棘蒲侯太子柴奇、大夫但、士五开章等七十余人密谋,以輂车四十乘起兵于谷口,并图联络闽越、匈奴等势力,阴谋尚未发作即被朝廷察觉。刘长被召至长安,其党羽多被处死。[40]

群臣多主张以“大逆”罪棄市刘长,文帝念及“先帝之子”,不忍加以极刑,只废其王爵,发配蜀郡严道、邛都一带(今四川邛崃山区),并给与车乘、侍者与一定数量的肉、酒作为“生活供给”,似有“羞辱而不杀”的平衡考量。时人如袁盎认为,刘长性情刚烈,不堪屈辱,途中必自杀,届时舆论仍会归咎于皇帝“杀弟”,劝文帝慎重。文帝自以为“只是小惩大诫”,并未采纳。[41]

途中各县官吏畏惧担责,不敢启封囚车,又不敢充分供给饮食,刘长遂绝食而死。文帝闻讯后“哭甚悲”,令丞相、御史追究沿途“不发封、不馈侍者”的县吏,皆弃市,并以列侯之礼葬刘长于雍,设三十户守冢。[42]

总体而言,文帝对宗室诸王反叛的处理,在“法理严惩”与“骨肉之情”之间摇摆:对济北王则“王自杀、国除”,对刘长则“废王发配”,但最终仍以“死于途中”收场,两案均对后来的“七国之乱”有警示意义。

外患:南北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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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在位期间,既要应对南方南越国的称帝问题,又要面对北方匈奴的频繁入侵。在国力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他总体采取“南抚北御”的策略:先通过政治斡旋解决南越称帝问题,再在北方以“和亲为主、武备为辅”应对匈奴。

南越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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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国起源于秦始皇统一后设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的驻军集团。秦末大乱时,南海尉任嚣临终劝龙川县令赵佗“可乘乱并三郡,自立为国”,后赵佗遂据岭南,自称南越武王。[43]

  • 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刘邦遣陆贾出使南越,承认赵佗为“南越王”,与之剖符通使,约为藩臣。[44]
  • 呂后执政时,曾禁输铁器入南越,赵佗遂自称“南越武帝”,对内行帝制,对外仍以“蛮夷大长老夫臣佗”自居。[45]
  • 文帝即位后,再度遣陆贾出使。赵佗上书自陈称号不过是“聊以自娱”,愿“去帝制黄屋左纛”,恢复南越王名号,长期为汉之藩臣,并定期进贡。文帝对此大悦,承认其内外之分而不再强行讨伐。[46]

通过柔性外交,文帝基本稳定了岭南局势,为后来的汉武帝彻底纳入岭南打下了基础。

匈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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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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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在位二十三年间,正值匈奴单于更替频繁的时期,先后经历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军臣单于三代更易,每次更替往往伴随对汉边境的大规模试探或侵袭。

史载自前元三年(前177年)起,至文帝末年,在位二十三年中,有二十余年边境遭受匈奴骚扰,其中三次规模尤大:[47]

1.前元三年(前177年),冒顿单于在位,匈奴右贤王率众大入北地,深入河南地为寇。文帝初幸甘泉,命发边骑八万五千至高奴,遣丞相灌婴迎击,匈奴遂退去。 2.前元十四年(前166年),老上单于率骑兵十四万深入朝那、萧关,焚烧回中宫,游骑至雍、甘泉,杀北地都尉卬,虏掠人民畜产甚多。文帝一度欲亲征,后在太后极力反对下作罢,改派多路将军出击,匈奴停留月余后退走。 3.后元六年(前158年),军臣单于分六万骑入侵上郡、云中,文帝发将军分屯飞狐、句注、北地、细柳、霸上、棘门等要地以备之,数月后匈奴退去,汉军亦罢兵。

此外,重要因素还有燕人宦者中行说投降匈奴。他在和亲出使途中“降单于”,深得老上单于信任:

  • 一方面,教匈奴以“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自称,并在尺牍、印封尺寸上刻意压过汉朝,激发其政治自大;[48]
  • 另一方面,为匈奴解释和辩护“父死子娶后母、兄死弟娶嫂”等习俗,从而强化其内部凝聚力;[49]
  • 更关键的是,他熟知汉朝边防部署与礼制思路,被认为在前元十四年匈奴奇兵深入回中宫、甘泉一带时起到重要参谋作用。[50]

在国力尚未完全恢复、北边压力甚大的背景下,文帝不得不在“安边”与“避战”之间寻找折衷。

应对策略:和亲为主、武备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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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文帝对匈奴采取“和亲为主,辅以有限军事反击”的策略:

和亲:延续高祖以来以宗室之女或“公主”名义嫁予单于为阏氏,以岁贡丝绵、粮食等物资换取边境相对和平。

用兵:前元三年(前177年),右贤王入北地,文帝发骑兵八万五千,令灌婴统军,高度重视但避免决战;[51]前元十四年(前166年),匈奴十四万骑深入朝那、萧关,焚烧回中宫,文帝亲临渭北劳军,欲躬率亲征,最后在皇太后再三挽留下作罢,改由多将军分路出击,终迫匈奴退去;[52]后元六年(前158年),军臣单于入侵上郡、云中,文帝任命令勉苏意张武周亚夫刘礼、祝茲侯等人分别屯兵飞狐、句注、北地、细柳、霸上、棘门,立体布防,待匈奴退去后即罢兵。[53]

在文帝时期,匈奴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但通过和亲与有限反击,至少避免了因“贸然决战”而重演秦末那种国力透支的局面,为后来的汉武帝北击匈奴积累了时间与资源。

文臣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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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即位后,既倚重高祖旧臣,也广泛网罗、培养新一代政治与军事人才,为“文景之治”储备了干部基础。

高祖旧臣:

 周勃:诛吕首功,为太尉,后因“夺兵权”与“功高震主”的矛盾逐渐被边缘化;
 陈平:善权谋,多次在政变、外交中发挥关键作用;
 灌婴:宿将,曾多次领兵抵御匈奴。

代国旧臣:

 张武:先在代国劝谏慎行,后在文帝朝中多次任将军,前166年率十万骑、千乘车驻军渭北防匈奴,后元六年又屯守北地;
 宋昌:以“代国中尉”身份力主入京即位,后被封为壮武侯,并任卫将军,镇抚南北军;
 薄昭:薄太后之弟,以外戚之贵封为轵侯,在迎立过程中扮演“信使”角色。

在新兴人才方面,尤为重要者有:

晁错:文武兼备,因上《言太子知术数疏》阐述君主驾驭群臣与治理万民之道,自太子舍人擢升为太子家令,被称为“智囊”。其《言兵事疏》论述“选将”“用兵”“汉匈优劣”“以夷制夷”等,影响深远,亦上有《守边劝农疏》《论贵粟疏》等重要奏议。[54]

贾谊:年仅二十余岁即由吴公推荐为博士,是当时最年轻的博士之一。其《论治安策》《过秦论》《论积贮疏》《谏铸钱疏》等,对总结秦亡、规劝文帝、论证“德战”与“仁政”均有重要影响。[55]

周亚夫絳侯周勃之子,以治军严整著称。文帝亲观其军于细柳时,感叹“此真将军也”,并在临终遗诏中嘱托太子:“即有缓急,周亚夫真可任将兵。”[56] 后于景帝朝平定七国之乱,成为汉初名将。

逝世与身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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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57年7月6日(六月己亥),汉文帝驾崩于长安未央宫。乙巳(7月12日),被葬于长安城东南的霸陵,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塬。

汉景帝时,群臣上议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建议以高祖庙为“太祖之庙”,以文帝庙为“太宗之庙”,天子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各为文帝立“太宗之庙”。景帝制曰:“可。”[57]

后世普遍认为,汉文帝以节俭、宽仁、慎刑、轻徭薄赋之政,使战后残破的汉帝国迅速恢复元气;其在位时期虽未大规模开疆拓土,却完成了从“战后恢复期”向“稳固发展期”的关键过渡,与其子景帝共同缔造了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的第一个“治世”——文景之治。 在宗室与诸王问题上,他在恩义与法理之间多有折中,在对匈奴与南越态度上则偏重务实与节制,这些选择既体现了当时国力与政治格局的约束,也构成了对后世“文治与武功”平衡的一种早期范式。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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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坐圖(宋代作品)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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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孔子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诚哉是言!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谦让未成于今。呜呼,岂不仁哉!」

汉书》︰「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南越尉佗自立为帝,召贵佗兄弟,以德怀之,佗遂称臣。与匈奴结和亲,后而背约入盗,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恐烦百姓。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呜呼,仁哉!」、「太宗穆穆,允恭玄默,化民以躬,帅下以德。农不供贡,辠不收孥,宫不新馆,陵不崇墓。我德如风,民应如屮,国富刑清,登我汉道。」

汉.许嘉 等︰「孝文皇帝除诽谤,去肉刑,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收恤孤独,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汉书‧韦贤传》)

漢.桓譚:“漢太宗文帝有仁智通明之德,承漢初定,躬儉省約,以惠休百姓,救贍睏乏,除肉刑,減律法,薄葬埋,損輿服,所謂達於養生送終之實者也。及始從代徵時,謀議狐疑,能從宋昌之策,應聲馳來。即位而偃武修文,施布大恩,欲息兵革,與匈奴和親。總撮綱紀,故遂褒增隆為太宗也。而溺於俗議,斥遂材臣,又不勝私恩,使嬖妾慎夫人與皇后同席,以亂尊卑之倫,所通而蔽也。 (《新論》)

魏.曹丕︰「文帝慈孝,宽弘仁厚,躬修玄默,以俭帅下。奉生送终,事从约省。美声塞于宇宙,仁风畅于四海。」(《典论》)

魏.曹植:「孝文即位,爱物检身。骄吴抚越,匈奴和亲。纳谏赦罪,以德怀民。殆至刑错,万国化淳。」(《艺文类聚·卷十二》)

魏.王朗:「汉之文、景亦欲恢弘祖业,增崇洪绪,故能割意于百金之台,昭俭于弋绨之服,内减太官而不受贡献,外省徭赋而务农桑,用能号称升平,几致刑错。」(《三國志.王朗傳》)

唐.李世民︰「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谓为民父母之道也。」(《旧唐书‧太宗本纪》)

唐.虞世南:「太宗体兹仁恕,式遵玄默,涤秦、项之酷烈,反轩、昊之淳风,几致刑厝,斯为难矣。若使不溺新垣之说,无取邓通之梦,懍懔乎几近于王道。」(《帝王略論》)

唐.盧藏用︰「惜中人十家之產,而罷露台之製者,漢文之明也。並能垂名無窮,為帝皇之烈。豈不以克念徇物,博施濟眾,以臻於仁恕哉!」(《舊唐書.盧藏用傳》)

唐‧权德舆︰「文景二帝恭俭爱人始蠲去肉刑,恻隐之教洽于人心,当时风俗敦朴,公卿耻言人过,刑狱衰息。」(《册府元龟‧卷一百四》)

唐.李渤︰「文帝躬约素德,罢构露台,却千里马,熙然与刑措无异。贾谊尚以为皇号甚美,论德不称,岂非兼以造程裁范,未抵大中欤?」(《全唐文.上封事表》)

宋.何去非:「吕后、惠、文,乘天下初定,与民休息,深持柔仁不拔之德。」(《何博士備論》)

宋.王安国︰「(汉文帝)三代以后未有也‥‥‥文帝自代来,入未央宫,定变故俄顷呼吸间,恐无才者不能。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义,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宋史‧王安国传》)

宋.苏辙:「汉文帝以柔御天下,刚强者皆乘风而靡。尉佗称号南越,帝复其坟墓,召贵其兄弟。佗去帝号,俯伏称臣。匈奴桀敖,陵驾中国。帝屈体遣书,厚以缯絮。虽未能调伏,然兵革之祸,比武帝世,十一二耳。吴王濞包藏祸心,称病不朝。帝赐之几仗,濞无所发怒,乱以不作。使文帝尚在,不出十年,濞亦已老死,则东南之乱,无由起矣。」(《欒城集》)

宋.蘇籕︰「漢文帝、唐太宗,海内安樂,雖三代不能加。」(《欒城遺言》)

宋.罗从彦︰「人主欲明而不察,仁而不懦。盖察常累明,而懦反害仁故也。汉昭帝明而不察,章帝仁而不懦。孝宣明矣,而失之察;孝元仁矣,而失之懦。若唐德宗,察而不明;高宗,懦而不仁。兼二者之长,其惟汉文乎!」(《宋元学案‧议论要语》)

宋‧钱时︰「景不如文亦明矣。然言治者,必曰文景,何也?盖自春秋战国,历暴秦,更刘项,战斗之祸,宇宇分裂,生民涂炭。至于文帝,乃始以朴俭先天下,务农重谷,省刑罚,薄税敛,而遂措斯世于休养生息之地。三代而下未之有也。景帝嗣服虽不如文,而此数事所以厚民元气、养国命脉者,则能遵守无所变乱,是以相继四十年,海内富庶,风俗醇厚,而西都之盛独称文景欤。」(《两汉笔记》)

宋.朱熹:「三代以下,汉之文帝,可谓恭俭之主。」、「文帝学申韩刑名,黄老清静,亦甚杂。但是天资素高,故所为多近厚。」(《朱子語類》)

宋.陆九渊:「夫文帝之为君,固宽仁之君也。然其质不能不偏于柔,故其承高、惠之后,天下无事,不知上古圣人弦弧剡矢、重门击柝之义,安于嫁胡之耻,不能饬边备、讲武练兵,以戒不虞。而匈奴大举入边者数四,甚至候骑达于雍甘泉,仅严细柳、㶚上、棘门之屯,虽拊髀求将、御鞍讲武,而志终不遂。使其有学以辅之,而知高明之义,必不至于此矣。」(《問漢文武之治》)

元‧许衡︰「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如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山崩地震,未易遽数,是将小则有水旱之灾,大则有乱亡之应,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劝农桑,明年减田租,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以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余,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生,其象已着,乖戾之几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元史‧许衡传》)

明‧丘浚︰「三代以下,称帝王之贤者文帝也。帝之善政非止一端,而好言纳谏尤其盛德焉。后世人主于封章之入固有未尝一经目者,况敢犯其行辇而欲其止而受之乎?可用者未必肯用,不可用者辄加之罪,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况本不善而称其善乎。吁,若文帝者,可谓百世帝王之师矣。」(《大学衍义补》)

明.孫緒︰「古人有言直如弦死道邊,誠哉斯言。漢之文帝,三代而下第一賢主也,袁盎以數直諫不得久居中,調隴西都尉。光武,中興賢主也,申屠剛以數直諫失旨,出為平隂令。二君且不能容直士,况其下者乎?」(《沙溪集.巻之十一.無用閒談》)

明‧谢肇淛 ︰「三代以下之主,汉文帝为最;光武、唐太宗次之;宋仁宗虽恭俭,而治乱相半,不足道也;文帝不独恭俭,其天资学问,德性才略,近于王者,使得伊、周之佐,兴礼作乐,不难也;光武太宗,以俞业而兼守成,纬武经文,力行致治,皆间世之贤主也。然建武之政,近于操切;贞观之治,末稍不终;盖不惟分量之有限,亦且辅相之非人。宋仁宗四十年中,君子小人相杂并进,河北西夏,日寻兵革,苟安之不暇,何暇致刑措哉?」(《五杂俎》)

明.桂萼︰「昔漢文帝唐太宗方草創之初。每預免民租。卒以收富強之効。」(《桂文襄公奏議》)

明‧戈谦︰「降及汉之文景,唐之太宗,亦能轻徭役、薄税敛、谨节用、寡嗜欲。汉唐诸君,庶几作民父母之义。故其享国长久,亦至三四百年,此本固邦宁之验也。」(《皇明经世文编‧恤民疏》)

明‧郎锳︰「三代而下,称治世莫如文景。今观文帝之世三十六诏,景帝之世二十五诏。而其除租、赐爵、务农、忧恤者,三之一焉。则其史称与民休息可知。呜呼!此后世之所不及也。」(《七修类稿》)

清‧李渔︰「从来人君之善行乐者,莫过于汉之文、景;其不善行乐者,莫过于武帝。以文、景于帝王应行之外,不多一事,故觉其逸;武帝则好大喜功,且薄帝王而慕神仙,是以徒见其劳。」(《闲情偶记》)

清‧汤谐︰「孝文为三代以后第一贤君,史公在孝武时作《孝文纪》,故尤极无穷慨慕也。二十余年,深仁厚泽,纪中排缵不尽,止举其大要,而余者令人悠然可思。」(《史记半解》)

清‧王夫之:「夫文帝而幸非纵欲偷乐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猎钟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义之腴,建中和而兴王道,诸侯奚而不服,风俗奚而不移,廉耻奚而不崇?而先导谀以冀讎其说,文帝幸不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谊虽欲自异于李斯也不能。乃后世或犹称之曰“善诱其君以兴治”。下恶得有臣,上恶得有君哉!」(《讀通鑒論》)

清.王仕雲︰「太宗孝文,恭儉寬仁。建賢勸農,加惠元元。」(《四字鑑略》)

清.弘历:「贾谊初请改正易服,且谦让未遑,何以于黄龙之见即议雍祀?彼新垣平等之怪诞,非有以乘其间乎?文帝,三代下令主,于此不无遗憾。」(《乾隆御批纲鉴》)

清‧曾国藩︰「天下惟诚不可掩,汉文帝之谦让,其出于至诚者乎!自其初至代邪,西向让三,南向让再,已歉然不敢当帝位之尊,厥后不肯建立太子,增祀不肯祈福,与赵佗书曰「侧室之子」,曰「弃外奉藩」,曰「不得不立」。临终遗诏:「戒重服,戒久临,戒厚葬。」盖始终自觉不称天子之位,不欲享至尊之奉。至于冯唐众辱而卒使尽言,吴王不朝而赐以几杖,「匄群臣言朕过失,匡朕不逮」其谦让皆发于中心恻怛之诚,盖其德为三代后仅见之贤主,而其心则自愧不称帝王之职而已矣。使居高位者而常存愧不称职之心,则其过必鲜,况大君而存此心乎!吾尝谓为大臣者,宜法古帝王老三事:舜禹之不与也,大也;文王之不遑也,勤也;汉文之不称也,谦也。师此三者而出于至诚,其免于戾戾乎。」(《曾国藩文集》)

清.鮑東里︰「迎文於代,為世賢君,恭以持己,德以化民。廟號太宗,實為不愧,遺詔短喪,為仁者累。」 (《史鑒節要便讀》)

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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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荀悅︰「以孝文之明也,本朝之治,百寮之賢,而賈誼見逐,張釋之十年不見省用,馮唐白首屈於郎署,豈不惜哉!夫以絳侯之忠,功存社稷,而猶見疑,不亦痛乎!夫知賢之難,用人不易,忠臣自古之難也。雖在明世,且猶若茲,而況亂君闇主者乎!然則屈原赴湘水,子胥鴟夷於江,安足恨哉!周勃質朴忠誠,高祖以爲安劉氏者,必勃也。既定漢室,建立明主,眷眷之心,豈有異哉!狼狽失據,塊然囚執,俛首撫襟,屈於獄吏,豈不愍哉!夫忠臣之於其主,猶孝子之於其親,盡心焉,盡力焉。進而喜,非貪位;退而憂,非懷寵。結志於心,慕戀不已,進得及時,樂行其道。故仲尼去魯曰遲遲而行,孟軻去齊,三宿而後出境,彼誠仁聖之心。夫賈誼過湘水,弔屈原,惻愴慟懷,豈徒忿怨而已哉!與夫苟患失之者異類殊意矣。及其傅梁王,梁王薨,哭泣而從死,豈可謂不忠乎!然人主不察,豈不哀哉!及釋之屈而思歸,馮唐困而後達,有可悼也。此忠臣所以泣血,賢俊所以傷心也。」(《前漢紀.卷八)

宋.王楙︰「文帝雖天資仁厚,然失於輕信,賞罰之命,往往出於一時,而不加審細,所以當時之人卒能救止,不至麗於有過之地。季布為河東守,人或言其賢,則召以為御史大夫,又或言其使酒,則罷歸故郡。賈誼通諸家之書,廷尉言其能,則召以為博士,絳灌言其擅權,則棄之長沙。周勃以大臣之重,或者言其反,則下廷尉,太后言其不反,則赦出之。太倉令或者言其過,遽下腐刑。緹縈言妾父廉平,則恕之。孟舒、魏尚守雲中,皆有能稱,稍有所聞,則下吏削爵,一聞田叔、馮唐之言,遂復其故職。至於以口鈍而責上林尉,以辯給而遷嗇夫;以犯蹕而欲致其死,以盜環而欲致之族,是皆出於一時之喜怒,而賴張廷尉之救上也。文帝輕於賞刑,往往如此。正自其輕信之過,向非有以救之,能無損於文帝之仁乎?」(《野客叢書.卷十四》)

家庭与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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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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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家族
 
 
 
 
 
 
 
 
 
 
 
 
 
 
 
 
 
 
祖父:太上皇刘太公
 
 
 
 
 
 
 
 
 
 
 
 
 
 
父:太祖高皇帝刘邦
 
 
 
 
 
 
 
 
 
 
 
 
 
 
 
 
 
祖母:昭灵皇后刘媪
 
 
 
 
 
 
 
 
 
 
 
 
 
 
太宗孝文皇帝刘恒
 
 
 
 
 
 
 
 
 
 
 
 
 
 
 
 
 
 
 
 
外祖父:(追谥)灵文侯薄父
 
 
 
 
 
 
 
 
 
 
 
 
 
 
母:(追谥)高皇后薄氏
 
 
 
 
 
 
 
 
 
 
 
 
 
 
 
 
 
外祖母:(追谥)灵文夫人魏媪
 
 
 
 
 
 
 
 
 
 
 
 
 

同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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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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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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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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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任代王时,曾有一位代王王后,为刘恒生有四子。史载这位代王王后在平定诸吕之乱后、刘恒入长安前即已去世;在刘恒登基后不久,其所生四子又相继病逝。[62]

高后八年九月,刘恒登基,次年正月便有人上言“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庙”,建议立太子,最终立八岁的庶长子刘启为太子。[63] 从时间上看,自登基到立太子不过数月,而代王王后已先于入京前去世,其四子又在此短期内先后病亡,历来引人疑窦。

由于《史记》《汉书》对代王王后的姓名、出身都未明确记载,后世多有推测,认为其可能与吕氏家族有某种血缘关系,甚至由此衍生出“代后或为吕氏女”“刘恒有意与吕氏血脉切割”等解读。[64] 然而相关说法多属后人合理推断或演绎,缺乏直接史证。

关于“杀妻杀子”说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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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民间及部分二手论述中,曾出现“汉文帝为稳固皇位而杀代王王后及诸子”的说法。但从正史记载来看,这种说法并无明确依据,甚至与原文相悖。

  • 《史记·外戚世家》记:
 “而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司马迁明言“四男更病死”,并未提及被杀。
  • 《汉书·外戚传》文字基本沿用此说:
 “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为帝后,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此外,《史记·外戚世家》又载:“至代,代王独幸窦姬,生女嫖,后生两男。”假若代王王后确为吕氏之女,文帝“独幸窦姬”本身就可能招致严重政治风险——参照其弟赵王刘友不睦吕氏夫人而被吕后幽禁饿死的前例,可知吕后绝不容忍“冷落吕氏嫡后、宠幸他姬”的行为。《史记·吕太后本纪》中两段赵王受害记载,恰恰说明了吕氏对婚姻与后位控制的严厉程度。

再看《史记·孝景本纪》:“孝景皇帝者,孝文之中子也。母窦太后。孝文在代时,前后有三男,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此处司马迁对“前后有几男”“谁先谁后”本身就存在记忆模糊之处(四子、三子记载不一致),却仍坚持使用“死”“病死”等字眼,而非“诛”“杀”。从“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到文帝即位之间尚有数年之久,很难简单推定为“登基后立刻杀子”。

综合来看,正史给出的信息只能证明:

  • 代王王后在刘恒入京前已经去世;
  • 她所生数子在文帝即位前后数年间陆续病逝;
  • 文帝最终改立庶长子刘启为太子。

至于“文帝亲自下令杀妻杀子”的说法,既无史文支持,也与“病死”的原始记载相矛盾,多属后世基于政治斗争想象、对“权力代价”的文学化夸饰。就现有史料而言,“杀妻杀子说”应视为缺乏文献根据的臆测,不能作为严肃史论依据。

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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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公元 前180年十月—前179年九月 前179年十月—前178年后九月 前178年十月—前177年九月 前177年十月—前176年九月 前176年十月—前175年后九月 前175年十月—前174年九月 前174年十月—前173年九月 前173年十月—前172年后九月 前172年十月—前171年九月 前171年十月—前170年后九月
文帝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十四年 十五年 十六年 后元年 后二年 后三年 后四年
公元 前170年十月—前169年九月 前169年十月—前168年九月 前168年十月—前167年后九月 前167年十月—前166年九月 前166年十月—前165年九月 前165年十月—前164年后九月 前164年十月—前163年九月 前163年十月—前162年九月 前162年十月—前161年后九月 前161年十月—前160年九月
文帝 后五年 后六年 后七年
公元 前160年十月—前159年后九月 前159年十月—前158年九月 前158年十月—前157年九月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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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中親嘗湯藥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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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親嘗湯藥

文帝奉養其母薄太后,極為孝順,從不怠慢,當他還是代王的時候,有一次母親患病,病了三年之久,文帝親自殷勤看護,在側侍候,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每逢煎好湯藥,如非親自嚐試,未敢拿與母親服。 文帝孝順母親,因而仁孝聲名傳遍於天下,得到人人之贊頌。[65][66]

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67]

鄧通之興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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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漢文帝有次夢見自己即將登天之時,結果鄧通出現,助他一臂之力登天,加上鄧通巧言逢迎,所以十分受文帝寵信;有次文帝讓相士許負給鄧通面相,許負說鄧通將來會「當窮餓死」。文帝反賜給鄧通蜀嚴道銅山,准其自鑄銅錢,於是「鄧氏錢」遍布大漢天下,其富可想而知 [68]。但因为邓通曾經在文帝在位时,因「吮癰舐痔」事,得罪过太子刘启,故在文帝驾崩之后,即位的汉景帝刘启罢免邓通,并且没收其全部家产,最后邓通因为穷困而饿死在蜀地(传说是雅安)。

影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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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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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史记·吕后本纪》
  2. ^ 史记·荆燕世家》:“诸将相与琅邪王共立代王为天子。”
  3. ^ 史记·孝文本纪》
  4. ^ 史记·吕后本纪》《史记·孝文本纪》
  5. ^ 史记·孝文本纪》
  6. ^ 同上
  7. ^ 同上
  8. ^ 史记·孝文本纪》
  9. ^ 同上
  10. ^ 史记·孝文本纪》
  11. ^ 史记·孝文本纪》
  12. ^ 史记·吕后本纪》:“夜,有司分部诛灭梁、淮阳、常山王及少帝于邸。”
  13. ^ 史记·孝文本纪》
  14. ^ 史记·孝文本纪》
  15. ^ 同上
  16. ^ 同上
  17. ^ 《史记·孝文本纪》:“十二月,诏曰:‘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18. ^ 《汉书·食货志》:“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19. ^ 《汉书·食货志》
  20. ^ 《汉书·食货志》:“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21. ^ 同上
  22. ^ 《汉书》:“孝文皇帝,闵中国未安,偃武行文,则断狱数百,民赋四十。”
  23. ^ 同上
  24. ^ 《中国人口史》
  25. ^ 《史记·孝文本纪》
  26. ^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孝文元年,除收孥相坐律。”
  27. ^ 《史记·孝文本纪》:“……尽除收帑相坐律令。”
  28. ^ 《汉书·刑法志》
  29. ^ 《史记·孝文本纪》
  30. ^ 《汉书·刑法志》
  31. ^ 《史记·孝文本纪》
  32. ^ 《汉书·刑法志》
  33. ^ 《资治通鉴·汉纪》
  34. ^ 《史记·孝文本纪》
  35. ^ 同上
  36. ^ 《史记·孝文本纪》
  37. ^ 同上
  38. ^ 汉书·卷三十八·高五王传第八》
  39. ^ 史记·孝文本纪》
  40.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41. ^ 史记·孝文本纪》
  42.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43. ^ 《史记·南越列传》
  44. ^ 同上
  45. ^ 同上
  46. ^ 同上
  47. ^ 《史记·孝文本纪》《史记·匈奴列传》
  48. ^ 《史记·匈奴列传》
  49. ^ 同上
  50. ^ 同上
  51. ^ 《史记·孝文本纪》
  52. ^ 同上
  53. ^ 同上
  54. ^ 《汉书·袁盎晁错传》
  55. ^ 《汉书·贾谊传》
  56. ^ 《史记·絳侯周勃世家》
  57. ^ 《史记·孝武本纪》
  58. ^ 《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
    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59. ^ 汉文帝霸陵考古新成果:西汉帝陵首次发掘祔葬墓. 新华网. 202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3-17). 
  60. ^ 史记·卷五十七 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61. ^ 文献通考·卷二百五十八·帝系考九》:文帝二女 馆陶长公主(窦后生女。文帝即位为馆陶长公。师古曰:"年最长,故谓长公主。"堂邑侯陈于尚之。见《窦后传》)、昌平公主(周勃太子胜之尚之。见《周勃传》)。
  62. ^ 史记·外戚世家》:“而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63. ^ 史记·孝文本纪》:“正月,有司言曰:‘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庙。请立太子。’”
  64. ^ 郑晓时:《汉初诛吕安刘的政变过程与历史意义》,《台湾政治学刊》,2004。
  65. ^ 《全相二十四孝詩選·親嘗湯藥》:“西漢文帝。名恆。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養無怠。母嘗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親嘗弗進。仁孝聞於天下。系詩頌之。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
  66. ^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盎曰:「陛下居代時,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
  67. ^ 《全相二十四孝詩選·親嘗湯藥》:“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
  68. ^ 史稱「鄧氏錢布天下,其富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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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史記/卷010》,出自司馬遷史記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漢書/卷004》,出自班固漢書
汉文帝
出生于:前202年逝世於:前157年
統治者頭銜
前任:
刘如意
陳豨(自立)
西汉代王
前198年—前180年
繼任:
刘武
前任:
後少帝
劉弘
漢朝皇帝
前180年-前157年
繼任:
孝景皇帝
劉啟
中國君主
前180年-前1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