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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内·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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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内·卡森 诺贝尔奖得主
 法國宪法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607月11日—1971年3月2日
指定加斯东·莫内维尔
前任职务创立
继任保罗·科斯特-弗洛雷特
个人资料
出生(1887-04-05)1887年4月5日
 法國巴约讷
逝世1976年2月6日(1976-02-06)(88歲)
 法國巴黎
墓地先贤祠
国籍 法國

勒内·萨米埃尔·卡森(法語:René Cassin,1887年10月5日—1976年2月20日),法国法学家、法学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于里尔大学法国法学院法国国立海外学校,之后曾为海牙国际法学院日内瓦大学国际高等研究所。二战时是自由法国运动最早的参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戴高乐嘱托与英国秘密谈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长,1958年参与了新宪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法国驻联合国代表,是《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者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欧洲人权法院院长。1968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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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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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杨建军,王美红主编. 诺贝尔奖百年大典 第4卷 1961-1980. 通辽市: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2.02. 页3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