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卡森
外观
| 勒内·卡森 | |
|---|---|
| 任期 19607月11日—1971年3月2日 | |
| 指定 | 加斯东·莫内维尔 |
| 前任 | 职务创立 |
| 继任 | 保罗·科斯特-弗洛雷特 |
| 个人资料 | |
| 出生 | 1887年4月5日 |
| 逝世 | 1976年2月6日(88歲) |
| 墓地 | 先贤祠 |
| 国籍 | |
勒内·萨米埃尔·卡森(法語:René Cassin,1887年10月5日—1976年2月20日),法国法学家、法学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于里尔大学、法国法学院、法国国立海外学校,之后曾为海牙国际法学院、日内瓦大学国际高等研究所。二战时是自由法国运动最早的参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戴高乐嘱托与英国秘密谈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长,1958年参与了新宪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法国驻联合国代表,是《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者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欧洲人权法院院长。1968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
早年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杨建军,王美红主编. 诺贝尔奖百年大典 第4卷 1961-1980. 通辽市: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2.02. 页3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