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淳
外观
| 宋淳 | |
|---|---|
|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汀韶 |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開化縣 |
| 出生 | 八月十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汪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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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淳(1507年—?),字德完,號還峰,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登第二甲第八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恤刑廣東,升郎中,出为直隶太平府知府,时有“宋一刻”之号。举循良第一,历河南大名兵备副使、山西右参政、江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三十七年六月被推为南赣巡抚,被巡按江西御史徐绅劾奏宋淳贪纵不法,淳坐罢听勘。有《中丞集》《三宋诗》行世[3]。
家族
[编辑]曾祖宋進;祖父宋謙;父宋鴻,曾任教授。母吾氏。慈侍下。兄澄、清、溏。弟滋、漢[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光绪開化县志》:宋淳,字德完,号还峰。生颖异,九岁能诗文。吾谨见而奇之,妻以甥女。 随父任宜兴,受业于翰颐山吴公、南渠吕公,弱冠联第。授刑曹,恤南粤,平反允当。出守太平,廉正抚字,判决如流,时有“宋一刻”之号。举循良第一。 历大名兵备、山西参政。晋江西廉使方伯。值寇盗蜂起,当事束手,淳独谓“先 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广招募,严训习,先声大振,遂擒贼首,收其余党。 捷闻,旌金币。擢巡抚南赣汀漳,晋右副都御史,四藩以宁。与同事弗协,拂 衣归。盖年甫踰强仕也。乡居极林泉之乐,谨厚和平,不为崖岸;尤喜奖掖后 进,游心古籍,寒暑不释卷。有《中丞集》《三宋诗》行世。及卒,毛介川为作行状,张元洲铭其墓。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 官衔 | ||
|---|---|---|
| 前任: 馬森 |
明朝太平府知府 嘉靖二十六年-三十年 |
繼任: 姚汝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