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
| 屋宇署 | |
|---|---|
| Buildings Department(英語) | |
| 機構概要 | |
| 成立时间 | 1993年8月1日 |
| 類型 | 政府機構 |
| 管轄范围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 驻地 | |
| 首长 | |
| 上级部门 | 發展局 |
| 網站 | www |
屋宇署(英語:Buildings Department,B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改善香港樓宇建造和維修的質素,包括監管建築環境(地盤)安全,以及以執法行動對付新建築物的違例行為、危險樓宇及危險斜坡、排水渠的損毀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過「1823聯絡中心」舉報,並與警方的指揮及控制中心保持緊密聯繫,以提供24小時緊急服務,不分晝夜當值處理與私人樓宇安全有關的緊急事故。另外,根據香港建築物條例的第2條第1款,屋宇署署長將會同時兼任建築事務監督一職,以執行建築物條例中對各種建築工程的監管。現任屋宇署署長兼建築事務監督為何鎮雄。
歷史
[编辑]現時的《建築物條例》主體於1955年制定,當中作過多次修訂,建築物條例執行處(Buildings Ordinance Office)是當中的執行單位。在1982年之前,建築物條例執行處隸屬於工務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在1982年,工務司署進行改組,成為布政司署轄下地政工務科,負責執行工作的辦事處則升格為部門,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則歸入建築拓展署(Building Development Department)。1986年4月,建築物條例執行處與地政署合併成為屋宇地政署(Buildings and Lands Department)。1993年8月1日,屋宇地政署重新分拆為地政總署以及屋宇署。屋宇署原隸屬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發展局。
隸屬
[编辑]- 布政司署地政工務科(1986年﹣1989年)
- 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1989年﹣1997年6月30日)
- 規劃環境地政局(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 規劃地政局(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 發展局(2007年7月1日﹣)
執法範圍
[编辑]屋宇署發現建築物存在問題後,會發出法定命令通知業主,並將命令登記在土地註冊處的相關業權註冊記錄上。如果業主沒有履行相關命令,會被檢控及被判罰款、監禁等。
清拆令
[编辑]中止更改用途命令
[编辑]修葺令
[编辑]勘測令
[编辑]歷任首長
[编辑]屋宇署署長
[编辑]| 姓名 | 任期 |
| 余黎青萍 | 1994年-1996年1月28日 |
| 蔡宇略 | 1996年1月29日-1999年8月25日 |
| 梁展文 | 1999年8月26日-2002年6月30日 |
| 鄔滿海 | 2003年3月3日-2005年12月8日 |
| 張孝威 | 2005年12月9日-2008年10月9日 |
| 區載佳 | 2008年10月10日-2014年3月28日 |
| 許少偉 | 2014年3月29日-2017年1月22日 |
| 張天祥 | 2017年1月23日-2019年10月27日 |
| 余德祥 | 2019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8日 |
| 余寶美 | 2021年11月29日-2025年4月12日 |
| 何鎮雄 | 2025年4月13日- |
合作伙伴
[编辑]屋宇署的合作伙伴包括:
爭議事件
[编辑]涉嫌干預有線新聞採訪工作
[编辑]2020年11月,有線新聞有意跟進該月發生造成 8 死的油麻地大火,去屋宇署樓宇資料中心,以新聞採訪為由查閱屬公共記錄的涉事大廈圖則,但被屋宇署拒絕。當時職員說要這個不是一般的申請用途,要上司批。一星期後屋宇署回覆未能處理,因為要考慮記者獲得圖則後用來做甚麼,署方想知道背後原因。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唐樓建築問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記者查閱圖則作的新聞用途很清楚,要考慮新聞內容才考慮批不批,完全是干預新聞。而根據屋宇署文件,按建築物條例呈交的是公共記錄,如果版權擁有人沒有特別提出反對,公眾繳付規定費用後就可以查閱圖則。[1]
參考資料
[编辑]- ^ 《有線》表明新聞用途 查油麻地大火唐樓圖則被拒 屋宇署:需要知道新聞內容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20-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英语).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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