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张鹏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鹏展(1759年—1827年),字南崧壮族广西上林县人,清代学者、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张滋之子。生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三十日,[1]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拔贡,同年秋举于乡。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聯捷己酉科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充任云南乡试副考官,升福建道监察御史。刑部郎中金光悌專擅,被张鵬展弹劾而離任。嘉庆五年(1800年)上疏指出当时地方官吏聘请幕僚的弊端。[2]嘉庆六年,皇帝打算东巡盛京,受沈琨以及张鹏展等劝阻而未成行。嘉庆十四年(1809年)迁光禄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奉天府府丞,兼管学政,又转太仆寺卿、太常卿。嘉庆十八年(1813年)升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嘉庆二十五年辞归乡里,先後講學於桂林秀峰书院、上林澄江书院,又曾任宾州宾阳书院山长,奖掖后进,得人甚众。道光五年(1825年)受聘总纂《宾州志》。道光七年(1827年)以疾卒。[3]著有《离骚经注》、《读鉴释义》、《谷贻堂全集》等。长子张元鼎、次子张元衡。

注釋

[编辑]
  1. ^ 张鹏展《谷贻堂稿》载:“壬辰,予年十三,已学拈笔作文。”壬辰为乾隆三十七年,即1772年,据此可推知其生年為1759年。
  2. ^ 张鹏展:《请厘吏治五事疏》,《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
  3. ^ 姚文田曾寫《祭张南崧文》,悼念故友。考姚文田卒年为道光七年(1827)十月,因此张鹏展卒年必不晚于姚文田。且據該祭文內容得知,张鹏展去世当在次子张元衡官刑部浙江清吏司之后。確實的去世日期應在道光七年(1827)。

参考资料

[编辑]
  • 姚文田:《祭张南崧文》,收入《邃雅堂文集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