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延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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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鼎延(?—1659年),字慎之,號玉調,河南省河南府永寧縣(今河南省洛寧縣)人,明朝進士、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乙卯科河南鄉試舉人[1],天啓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刑部觀政,三年授行人,七年擢授兵科給事中[2]。崇禎二年(間)1629年),升任兵科都給事中[3],三年考察降調,四年降補山東布政司照磨,六年升行人司副,轉南京吏部文選司主事,七年升驗封司郎中,丁憂歸,以请恤革职。[4]
明亡后歸附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補授吏部验封司郎中,二年調考功司郎中[5]。順治四年,升任太僕寺少卿[6]。次年改大理寺少卿[7]。順治七年,升任大理寺卿[8]。次年改工部左侍郎[9]、刑部右侍郎[10]。順治九年,為兵部右侍郎[11]。次年致仕歸鄉[12]。顺治十六年卒。
家族
[编辑]曾祖张稔。祖张士益。父張論,庚戌进士,前四川巡按,见任大理寺左寺丞。母段氏,封孺人。娶廉氏,封孺人。子张琯(兖州、淮安知府)、張璿 (順治進士)(吏科都給事中)。
参考文献
[编辑]- 《碑传集》卷十《通议大夫兵部右侍郎永宁张公鼎延神道碑铭》吴伟业
- ^ 乾隆《永寧縣志·卷五》:張鼎延 萬歷乙卯科(舉人),見進士
- ^ 明實錄:附錄: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4卷
- ^ 碑傳集 ,1冊10卷 ,531
-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張鼎延,玉調,易四房,辛丑三月二十五日生。永寧人,乙卯五十名,会三百九十四名,三甲九十三名。刑部政,癸亥授行人,丁卯授兵科給事中,己巳升本科都,庚午降,辛未補山東布政司照磨,癸酉升行人司司付,升南吏部文选司主事,甲戌升验封司郎中,丁憂,以请恤革职。順治甲申補吏部验封司郎中,乙酉調考功司郎中。
- ^ 碑傳集 ,1冊10卷 ,534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33卷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41卷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48卷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59卷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61卷
- ^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 ,70卷
- ^ 乾隆《永寧縣志·卷五》:張鼎延,《通志》字慎之,號玉調,永寧人,都御史論之子,天啟壬戌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降行人司副,陞吏部主事、郎中,奔父喪歸。國朝順治元年,禮科給事中孟明輔、山東道監察御史傅景星先後疏薦,起吏部驗封司郎中,調考功司郎中;歷陞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少卿、正卿,刑兵二部右侍郎致仕。蘭陽太常梁羽明嘗稱其「不設城府,不喜脂韋,見善若渴,嫉惡如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