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述
外观
| 張可述 | |
|---|---|
| 大明贵州布政使司参议 | |
| 籍貫 | 四川嘉定州洪雅縣 |
| 字號 | 字惟孝 |
| 出生 | 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萬曆十四年丙戌[1] |
| 配偶 | 娶楊氏,繼娶陳氏、郭氏、殷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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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述(1523年—1586年),字惟孝,號芦村,四川嘉定州洪雅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二月二十一日生,行四,治《春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由縣學生中式丙午科(1546年)四川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一名,第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2]。都察院觀政,授陕西咸宁县知县。二十九年升兵部武選司主事,次年因病回籍。三十三年起復原職,三十六年出为浙江佥事,四十年升贵州布政司右参议,四十一年十月以终养母亲辞官。曾编纂《洪雅县志》,著有《梓里资谭》和《云樵集》等。
家族
[编辑]曾祖張思隆;祖張甫森,封監察御史;父張鵬,弘治乙丑進士,漳州知府;嫡母詹氏(封孺人);生母袁氏。慈侍下,兄可成;可立;可迪;可遂;可適,弟可達;可逾;可遜;可遠;可近;可遇。子张儒。
参考资料
[编辑]- 《嘉定州志》
| 官衔 | ||
|---|---|---|
| 前任: 馬珮 |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47年—1550年 |
繼任: 王用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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