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曾
外观
| 張應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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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蒲江縣知縣 | |
| 籍貫 | 江蘇蘇州府常熟縣 |
| 字號 | 字若谷,號荻洲 |
| 墓葬 | 常熟縣北頂山 |
| 配偶 | 娶陸氏,繼娶錢氏 |
| 親屬 | (曾祖)張永禧 (祖父)張翀 (父)張見龍 (子)張燮 (女)適長洲陸肇堅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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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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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曾(?—?),字若谷,號荻洲,江蘇蘇州府常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張應曾少遊國子監司業陳祖范之門,補博士弟子員,試輒高等[1]。
乾隆二十年(1755年)江淮大饑,詔許入賑荒錢,張應曾獲授四川蒲江縣知縣[1]。蒲江縣為漢朝臨邛縣地,境僻多盜,張應曾到任後偵得盜賊巢窟,擒獲七十餘人置於法[1]。
任內曾處理一訟案:縣民錢某入贅大邑縣劉氏,簡州傅某誣稱錢某為奴並指其曾在大竹縣行竊,劉氏請求離異。張應曾折以錢某為蒲江縣籍而云簡州,卷言黥矣頰臂無驗,是必劉氏所使,民得白[1]。
任蒲江縣知縣十一年,多所興利:蒲水源出名山縣,名山縣民壅水擅利,張應曾為濬龍爪上下二堰引入境,又濬張公等堰十六道,溉旱田一十八萬二千畝,增墾田八十二頃有餘,縣以是饒[1]。其他政績包括厚積貯、修城垣、端士習等守土之職[1]。
俸滿入覲後休假回籍,得疾卒於家,享年五十六歲[1]。嘉慶元年(1796年)贈刑部主事[1]。
家族
[编辑]- 曾祖:張永禧[1]
- 祖父:張翀,監生,考授州司馬[1]
- 父:張見龍,字覲光,隱德不仕,以孫貴晉階奉直大夫[1]
- 妻:陸氏,以孺人蒙恩晉太宜人[1]
- 繼妻:錢氏,以孺人蒙恩晉太宜人[1]
- 子:張燮,進士,入詞垣[1]
- 女:一適長洲陸肇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