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希儒
外观
| 文希儒 | |
|---|---|
| 大明南京廣東道監察御史 | |
| 籍貫 | 廣西桂林府全州 |
| 出生 | 十二月初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伍氏,继娶唐氏 |
| 出身 | |
| |
文希儒(1518年—?),字真卿,廣西桂林府全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五年丙(1546年)午科廣西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八名進士[1][2]。授中书舍人,三十三年五月选授南京廣東道试御史,因前在應天府石灰山關河縱使胥吏勒索受贿,被御史金浙弹劾,令南京刑部逮問,三十四年九月被黜職闲住[3]。
家族
[编辑]曾祖文克鈺;祖父文均暚;父文有瀾,母伍氏。具庆下。弟希脩(教谕)[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六》:嘉靖三十四年九月,黜南京廣東道試監察御史文希儒閒住。先是希儒掣放應天府石灰山關河下監船,縱胥吏抑勒受賄,御史金浙以其事聞,劾希儒貪縱敗紀,乞加斥究,詔奪希儒職,令南京刑部逮問。既而希儒言浙囑托不遂,挾私誣害,詔令南京吏部、都察院核奏。部院覆言:浙囑托無驗,希儒罪止關防弗密,薄治。淂旨:希儒用不謹例閒住。初希儒疏下,吏部尚書李默覆令浙回籍聽勘,詔不許,至是浙乃參默以希儒為所選授,私曲庇不恤公論,南京刑部尚書陶尚德、吏部尚書楊行中、都御史王學益等黨比依阿,莫適特正,宜適加斥罰,以正官邪,端政紀。 上批其牘曰:御史互紏, 祖宗時多有。浙所言未為不是,部院正宜據理持法,以昭公論,若乃朋比黨護,非大臣之道。浙所論諸臣姑置之,其各令省改,以慎其後。命掌南京前府事誠意伯劉世延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