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皙
外观
| 李令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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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江陰縣知縣 |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長興縣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歸安縣籍 |
| 原名 | 原名木實,改名本實 |
| 字號 | 字木生,號霜回 |
| 出生 |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 |
| 逝世 | 康熙二年(1663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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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李令皙(1613年—1663年),原名木實,改名本實,字木生,號霜回,後改為令皙,浙江湖州府歸安縣籍,長興縣人。明末清初文人。
生平
[编辑]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通政司观政,任江陰縣知縣[1]。甲申國難後,入史可法幕府,扬州失守后,归隐湖州。[2]
莊廷鑨私修《明史輯略》,請李令皙作序,題茅元銘、吳之銘、吳之熔、李濤、茅次萊、吳楚、唐元樓、嚴云起、蔣麟徵、韋金佑、韋一圍、張篙、董二酉、吳炎、潘檉章、陸圻、查繼佐、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又說明此書是根據朱氏(即朱國禎)的原稿增刪而成。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鳌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農曆舊年,前來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絡繹不絕,李家百餘人連同拜年的親友皆遭逮捕。這時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梟首碎骨。此事牽連甚廣,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遲處死,其子李礽燾等四人皆斬殺,史稱「莊廷鑨明史案」[3]。
家族
[编辑]有四子,李礽燾等,皆因明史案牽連被斬。
参考文献
[编辑]-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李令皙。曾祖如□,儒官。祖逢春,照磨。父梦献,生员。霜回。《诗》二房。癸丑年六月二十九日生。浙江湖州府安归籍,长兴县人。甲子□名,会试一百三十八名,三甲八十名。通政司观政,庚辰八月授江阴知县。
- ^ 黃宗羲譔《弘光實錄鈔·卷三》:冬十月乙卯朔,以總兵李成棟鎮守徐州,挂鎮徐將軍印;總兵陳璘駐防九江。吏部尚書徐石麒罷。石麒以給事中陸朗、御史黃耳鼎例轉,奉聖旨「陸朗留用』:石麒奏:「郎催餉入浙,嚇詐逼辱,挾妓西湖,臣以去邪勿貳,毅然用之,豈知狡兔之窟,專尚交通,不可復動也。噫!今之交通,何獨一朗?江陰知縣李令皙身未入都,已有中貴為之求吏部;中城兵馬朱揚先甫形寺疏,即有中貴為之求考選,則皆緣朗輩在中為之闢奧窔而鑿混沌也。
- ^ 清翁广平《书湖州庄氏史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