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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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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斗文
性别
出生1905年
清朝山东省掖县
逝世1935年9月26日(1935-09-26)(29—30歲)
满洲国三江省饶河县新兴洞
民族汉族
语言汉语
职业军人
政党中国共产党

李斗文(1905年—1935年9月26日),东北抗日联军将领,曾任饶河民众反日游击大队政治委员、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四团政治部主任等职务,1935年9月在新兴洞战斗中牺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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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李斗文出生于清朝山东省掖县,1930年在北京宏达学校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被派往哈尔滨从事地下工作,后被捕入狱。由于缺乏证据,他一年后被释放。为摆脱监视,他经上海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34年秋,他毕业回国,任饶河抗日游击大队政治委员,并当选中共饶河中心县委委员。[1]:760[2]

饶河抗日游击大队队员大多数是朝鲜族。游击队所在的虎林饶河地区,朝鲜族人口也较多。李斗文在工作中很注重民族团结。他还创作了《军队纪律歌》、《中华民族联合起来》等军歌,通过教战士们唱军歌提高游击队士气。此外,他还撰写了《告满军兄弟书》等宣传资料,策动满洲国军哗变。1935年1月,游击队与满洲军三十五团在关门嘴子遭遇相峙。他在夜深人静时开展抗日统一战线宣传,使三十五团与游击队相遇时总是“枪口抬高一寸”,还经常把子弹留给游击队。[3]:307-310[2]

1935年8月,饶河反日游击大队改编成为东北人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四团。李斗文任四团政治部主任。同年9月26日,他与团长李学福率部在乌苏里江边的新兴洞与日军指挥官高木的巡江部队70多人遭遇,双方发生激战。日警大队和满洲军三十五团也被日军调来将四团包围。为帮助四团突围,他不顾个人安危,对三十五团喊话,期间被炮弹击中牺牲,时年30岁。[3]:307-310[2]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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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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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饶河县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编. 《饶河县志》. 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92-07. ISBN 7-207-02344-8. 
  2. ^ 2.0 2.1 2.2 李斗文. 中国军网. 2018-01-18. 
  3. ^ 3.0 3.1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地方党史研究所,东北烈士纪念馆编. 《东北抗日烈士传 第3辑》. 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1-12. 
  4. ^ 姚仁隽 孙陆 殷春元主编. 《中华现代英烈丰碑大典》.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 1994. ISBN 7-5065-2514-3. 
  5. ^ 李斗文烈士纪念碑. 黑龙江省烈士纪念事业基金会 饶河县人民政府. 1999-10-0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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