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沈雲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沈忠烈
《太倉鄉先賢畫象》

沈雲祚(1614年—1644年),子凌,號岱來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籍,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沈雲祚年幼聰穎,少時便和父親前往東林書院,向高攀龍求程朱正學,取得「主靜主敬」的學問,回鄉後以聖賢作為榜樣自勵[1]。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九十二名舉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名進士[2]。刑部觀政,授華陽縣知縣。

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進犯成都府,沈雲祚向蜀王朱至澍建議守禦之策,但不被接納,後來又向內江王朱至沂說「人無愚智,皆知賊勢猖獗,成都必危,今蜀府貨財山積,不早捐之募死士東向殺賊,一旦豖突疆場,軍民奔竄,誰為王守此府庫者?且獨不見周、楚之己事乎?」內江王因而向蜀王提議發銀餉軍,但仍不被接納。五月,張獻忠攻破重慶府,縱火燒劫數百里,城中一日數驚,蜀王始悔不用沈雲祚之言,稍出庫房銀兩招募兵馬,但張獻忠軍已到成都府。沈雲祚知事不可為,對屬僚說:「事至此,吾輩與城存亡,他非所知也」[3]

成都府陷落,沈雲祚為張獻忠軍所俘,與監察御史劉之勃、四川按察司僉事劉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絕食半月,不死。張獻忠打算招降沈雲祚,命人送飯,並以刀威脅他投降。沈雲祚大罵:“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於是被害[4][5]。清朝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烈

評價

[编辑]

《東林列傳》:「蜀稱天險可守者也,乃當時封疆大臣無一為桑土計者,卒致寇來,如入無人之境。假使蜀王早聽子凌之言,豫為藩籬之計,何至一敗塗地,而貽禍於通省生靈耶?前朝天下之禍,於蜀為最,豈由風俗之惡,而天降大罰?抑亦人謀之不臧歟?後之君子圖蜀者其,當思有以丕變之,庶幾人心正而風俗淳,彼蒼不至頻降大罰也。天道好善而惡淫,有世道之責者其思之。」

家族

[编辑]

曾祖沈震,鄉飲賓;祖父沈一夔,庠生;父沈庭修,訓導,鄉飲賓。

長子沈荀𦼪。

沈荀蔚,年僅五歲,被藏匿山中,二十年後始歸里。沈荀蔚著有《蜀難敘略》。

女沈氏,南康府同知趙弼繼妻。

註釋

[编辑]
  1. ^ 《東林列傳》:「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幼穎悟絕倫,弱冠即同其父謁高攀龍於東林,求程朱正學,得主靜主敬之理,而歸,輒以聖賢自勵。」
  2.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沈雲祚,曾祖震,鄉飲賓;祖一夔,庠生;父庭修,訓導,鄉飲賓。岱來,易四房,甲寅年二月十一日生,太倉州籍長洲縣人,丙子九十二名,會試一百七十八名,三甲一百七十名。刑部觀政。
  3. ^ 《東林列傳》:「十七年正月,張獻忠破夔門而入,成都大震。雲祚請見蜀王陳守禦之策,不納。乃以言激內江王,曰:人無愚智,皆知賊勢猖獗,成都必危。今蜀府貨財山積,不早捐之募死士東向殺賊,一旦豖突疆場,軍民奔竄,誰為王守此府庫者?且獨不見周、楚之己事乎?內江王聞言心動,入告蜀王,王終以祖制辭。五月,賊陷重慶,縱火燒劫數百里,煙燄不絕。城中一日數驚,大雨雹、雷震、宮殿火器局無故自焚,蜀王始懼悔不用雲祚言,稍出財召募,而賊已薄城下矣。雲祚知事不支,慷慨與僚屬誓死曰:事至此,吾輩與城存亡,他非所知也...」
  4. ^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忠烈七》: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知華陽縣。有奸民為搖、黃賊耳目,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雲祚走謁蜀王,陳守禦策,不聽。聞內江王至淥賢,往說之曰:「成都危在旦夕,而王府貨財山積,不及今募士殺賊,疆場淪喪,誰為王守?」至淥言於王,不聽。賊迫成都,王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獻忠欲用之,幽之大慈寺而遣其黨饋食,以刃脅降,不屈,遂遇害。
  5. ^ 《華陽縣志》: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除華陽知縣,獻賊寇蜀,有奸民為賊耳目,雲祚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走謁蜀王,陳守禦策,不聽。聞內江王至渌賢,往說之,至渌言于王,亦不聽。及賊迫成都,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與御史劉之勃、推官劉士斗俱幽于大慈寺,絕粒半月,不死,賊餽食誘之降,雲祚躍起大罵曰:“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與二劉同遇害。有幼子荀蔚,方五歲,友人匿之山中,得免,越二十年始歸。

參考書目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