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伊
外观
| 潘志伊 | |
|---|---|
| 大明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 字號 | 字嘉徵,一字伯衡,號少東 |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陸氏,封宜人 |
| 親屬 | (子)潘錫祚 (孫)潘凱 (曾孫)潘檉章、潘長適、潘耒 |
| 出身 | |
| |
潘志伊(1535年—?),字嘉徵,一字伯衡,號少東,直隸蘇州府吳江縣平望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七名舉人,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二甲第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定州知州,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員外郎,三年(1569年)正月升郎中,六年(1572年)錦衣衛指揮周世臣在邸中被寇盜殺害,把總張國維入邸捕盜,僅婢女荷花兒及家僕王奎在邸,稱二人通姦弒主,潘志伊存疑,久不能判決,被署刑部事兵部左侍郎翁大立催促結案,二人被處決。同年丁憂,服闋,萬曆二年(1574年)六月起復原職,六年(1578年)四月出為九江府知府,七年(1579年)周世臣案真凶被捕獲,潘志伊被論劾,八年(1580年)閏四月謫陳州知州,十一年(1583年)閏二月升南康府知府,十六年(1588年)十一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兵備袁州,十九年(1591年)十月升甘肅行太僕寺卿兼陝西按察司僉事,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升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忤吏部尚書孫丕揚,以考察罷職。
著作
[编辑]著有《山東問刑條議》、《不遇紀事》。
家族
[编辑]曾祖潘珪;祖父潘完;父潘雲。嫡母費氏;生母凌氏。慈侍下[3]。弟潘志皋。子潘錫祚,字永甫,以蔭生為撫寧衛經歷,遷湖廣布政使司理問,卒於官。孫潘凱(1606-1651),字仲和,號貽令,終身布衣,門人私諡“貞靖先生”。曾孫潘檉章、潘長適、潘耒[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 ^ 吳超. 潘耒史学思想探源 (PDF). 東方論壇. 2012年.
| 官衔 | ||
|---|---|---|
| 前任: 朱桂芳 |
明朝南康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彭夢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