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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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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伊
大明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字號字嘉徵,一字伯衡,號少東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陸氏,封宜人
親屬(子)潘錫祚
(孫)潘凱
(曾孫)潘檉章、潘長適、潘耒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潘志伊(1535年—?),字嘉徵,一字伯衡,號少東直隸蘇州府吳江縣平望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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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七名舉人,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二甲第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定州知州,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員外郎,三年(1569年)正月升郎中,六年(1572年)錦衣衛指揮周世臣在邸中被寇盜殺害,把總張國維入邸捕盜,僅婢女荷花兒及家僕王奎在邸,稱二人通姦弒主,潘志伊存疑,久不能判決,被署刑部事兵部左侍郎翁大立催促結案,二人被處決。同年丁憂,服闋,萬曆二年(1574年)六月起復原職,六年(1578年)四月出為九江府知府,七年(1579年)周世臣案真凶被捕獲,潘志伊被論劾,八年(1580年)閏四月謫陳州知州,十一年(1583年)閏二月升南康府知府,十六年(1588年)十一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兵備袁州,十九年(1591年)十月升甘肅行太僕寺卿兼陝西按察司僉事,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升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忤吏部尚書孫丕揚,以考察罷職。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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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山東問刑條議》、《不遇紀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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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潘珪;祖父潘完;父潘雲。嫡母費氏;生母凌氏。慈侍下[3]。弟潘志皋。子潘錫祚,字永甫,以蔭生為撫寧衛經歷,遷湖廣布政使司理問,卒於官。孫潘凱(1606-1651),字仲和,號貽令,終身布衣,門人私諡“貞靖先生”。曾孫潘檉章、潘長適、潘耒[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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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4. ^ 吳超. 潘耒史学思想探源 (PDF). 東方論壇. 2012年. 
官衔
前任:
朱桂芳
明朝南康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彭夢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