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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臺廈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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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仙宮陳列的臺廈郊實業會館匾額。

澎湖臺廈郊,又稱澎郊、澎湖郊,正式名稱臺廈郊臺灣話Tâi-ē-kau漢字臺下郊[a]),臺灣清治時期位於澎湖廳郊商組織,成立年份一般咸信在乾隆嘉慶年間,最早推估為康熙39年(1700年),行郊成員多以媽宮街內舖戶商賈組成,通商港口以臺灣府廈門島為主。[1]:5-7[2]:35-36

臺灣日治時期明治33年(1900年)更名作媽宮仲立商會臺廈郊實業會。1949年之後,因臺灣與中國大陸呈現長達三十餘年的軍事對峙[3],臺廈郊賴以往來中國大陸沿海通商的事業中斷,自此重新改組,或轉為神明會性質的組織。[4][1]:121、139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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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或作行郊、郊商,是清領時期臺灣的商業公會名稱[5],為民間的自發性的團體,大多透過同鄉、同業、同族或者共同信仰來凝聚組織。[1]:8-11清代的官府鮮少干預行郊運作,反而常常因自身行政效率不彰,不時倚靠行郊的資金捐輸、建設地方[6]:132-144,如若地方有維護秩序需求,郊商也需自籌經費、操辦團練來保禦鄉里。[7][8]

清領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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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媽宮「中央老街」,俗稱「街內(Kue-lāi)」。[9]

澎湖的郊商組織,如同臺灣其他行郊,是由媽宮港澳「街內[9]舖戶組成,組織歷史長期文獻闕如[1]:6-7,清末光緒年間始有稍詳細的文字紀錄,但零散分佈於林豪編撰的《澎湖廳志》,並無專述。[1]:18、20-21清代官方志書《澎湖廳志》亦並無載錄澎郊的設立年份,僅於〈卷二.規制.卹政〉篇章中,略提及有郊戶德茂號在媽宮口左畔購置一屋,供落水難民棲身,澎湖通判陞寶嘉慶24年(1819年)間,將之登載在案。[10]日治時期初期,臺灣總督府推行「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曾收錄〈澎湖媽宮臺廈郊約章〉,該文撰寫於1900年(光緒26年、明治33年),該約章有云:[1]:5

我郊自開澎以來,迄今二百餘年,前商人設立臺廈郊之公賬,建家屋契字等簿一切,於乙酉遭兵燹盡皆遺失,合經稟官存案,批准給契總字,公店之條目,仍照常輪當辦理,無論大小生理,听從志願入郊,和心同志,整頓郊規,永遠遵行始終,如願勿墜厥志,則聖母之明鑒馨香萬世,而我郊戶之通亨發達,亦蒸蒸日上也,是以為啓。

——《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卷.上,第四篇第一章第三節「郊」,頁68-69。(日本明治四十三年十一月發行)[11]

如依此約章所言,自1900年回溯200年,則約莫是康熙39年(1700年)左右,業已有澎郊開始活動,雖無佐證,不失為有根據之推測。[1]:5

澎湖臺廈郊可拆分成廈郊「金長順」、臺郊「金利順」,目前可知廈郊「金長順」之名出現於乾隆朝,而臺郊「金利順」則至道光朝始可考,兩商號之後共組「臺廈郊」,商業熱絡程度約在同治光緒朝達到高峰。[1]:138光緒元年(1875年),臺廈郊出資翻修澎湖水仙宮,整修完畢後,澎湖水仙宮便兼做臺廈郊辦公會所。[12]

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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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天后宮三川殿之匾額:「帡幪臺廈」;上款:大正拾貳年季冬月吉旦、下款:臺廈郊眾舖戶仝敬獻。

1895年(光緒21年、明治28年),大清帝國日本帝國簽署〈馬關條約〉,依據條約內文,臺灣本島澎湖群島自此割讓為日本帝國殖民地。[13][14]:48日本統治臺灣之後,為將臺灣各處港口進行控管,明治29年(1896年)僅開放雞籠港淡水港安平港打狗港准許與外國貿易,但此政策導致臺灣島內出現民生物資不足的問題[15],臺廈郊組織也受到波及[1]:138。明治30年(1897年),臺灣總督府另外開放八處「特別輸出入港」,其中包括澎湖的媽宮港,媽宮港順勢恢復對舊大陸地區(大清帝國)往來的航線。[15][16]

根據《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收錄的臺廈郊約章文件揭露,臺廈郊在1894年爆發甲午戰爭時,已經停廢,直到明治33年(1900年)才重啟,之後被日本政府改組成「媽宮仲立商會」[1]:121、139,同年再更名作「臺廈郊實業會」[4][1]:139

大正八年(1919年),臺廈郊諸紳不忍澎湖天后宮殘破,在馬公街長上瀧宇太郎的協助之下,獲得日本政府核可,得以聘請各路匠師進行天后宮重建,此次重建經費主要由臺廈郊諸紳籌措[4][17],整體建築約莫於大正12年(1923年)告竣[18],臺廈郊也在該年農曆十二月敬獻「帡幪臺廈」一匾予天后宮;2019年10月9日,澎湖縣政府將此匾登錄為「一般古物」[19]

昭和初期,日本帝國推動「南進政策」,臺灣在軍事經濟地位提升,馬公港[b]也因此成為臺灣本島與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貿易要港,澎湖此一時期欣欣向榮。昭和四年(1929年),臺廈郊出資重建臺廈郊會館,竣工之後,持續在會館內奉祀澎湖水仙宮的神明。[20][1]:136

昭和11年(1936年),日本政府執行「清港」,停泊馬公港的外國船隻悉數驅逐離境,嚴重影響臺廈郊與馬公港商業機能。[21]:87昭和12年(1937年),中華民國北平郊外爆發「盧溝橋事件」,日本帝國與中華民國正式爆發中日戰爭[20];澎湖地區與中國沿海通商特許被取消[22]:184,馬公港貿易量大受影響,臺廈郊實業會生意一落千丈,延續至二戰結束[1]:136

中華民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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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昭和20年、民國34年)8月,二戰結束,日本帝國戰敗,同盟國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要求中國受理日本在殖民地臺灣、澎湖的投降事宜。[23]:46-49民國34年至38年(1945年-1949年),臺灣和中國大陸之間貿易一度恢復活絡[24]:10-15,但民國38年(1949年)後,國民政府國共內戰失利,敗走臺灣[23]:61、65臺灣海峽兩岸展開軍事對峙,雙方禁止通郵通商通航,為期長達三十餘年[3],臺廈郊賴以往來中國沿海的事業自此中斷,風光不再。[24]:10-15[1]:136-137

民國35年(1946年)4月15日,臺廈郊實業會擴大改組成「澎湖縣商會」,首任理事長為郭石頭[25];而臺廈郊會所供奉民間信仰水仙尊王部份,又另外籌組「金長順神明會」;兩者組織性質以及成員組成,已與原初的臺廈郊型態大相逕庭。[1]:137-139

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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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仙宮供奉的天上聖母像,為臺廈郊組織最初信奉的神祇。

澎湖臺廈郊組織原初信奉主神是「天上聖母」,而非「水仙尊王」,組織成員多由「街內」郊鋪組成,文獻闕略不詳,目前可參考仍是以光緒朝的資料為主[2]:290-291;又可細分成以對口廈門島的廈郊「金長順」,以及與臺灣府通商往來的臺郊「金利順」[1]:138,兩者又以廈郊「金長順」為主[2]:122-123

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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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主是臺廈郊組織負責人,也是媽宮街內舖戶成員之一,每年在神明面前「擲筊」選出。根據光緒26年(明治33年,西元1900年)約章,臺廈郊一年輪值爐主兩名,又可分作上、下兩期,上期爐主輪值任期自每年農曆三月廿三日始,至九月為止、下期爐主於十月初十日上任,迄於翌年三月一日。其中,上半期任期以媽祖聖誕三月廿三日起始、下半期十月初十日則是水仙尊王聖誕起算。[2]:289-291[12]

依據郊規規定,爐主主要職掌臺廈郊的祭祀以及例行庶務,如若有商事糾紛,帳目不清等事宜,爐主有權裁量和調解,以及公款收存運用、召開會議的權力。[2]:289-291

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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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廈郊的郊員有多種俗稱,如爐下、爐丁或爐腳;郊員的住所、鋪號和經費負擔金額,都記載於「緣簿」;郊員需繳交郊費、遵守郊規,並出席爐主召開會議,同時每年主神的祭祀聚餐,也有參與的義務;每年逢過爐時節,皆有資格「擲筊」參選爐主。[2]:290-291

街內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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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廳城的模型圖,拍攝於澎湖生活博物館,上有標註媽宮「七街一市」的約略位置。

1684年,康熙皇帝將澎湖納入大清帝國版圖後[26]澎湖水師協班兵開始大量駐紮在媽宮港,澎湖因地狹、耕地不足,民生物資等皆十分仰賴商船交易,又媽宮港由於位於澎湖內海,海象平穩,長期皆是帆船停泊的雲集之地,於是媽宮市街形成歷史也環繞媽宮港澳而生。康熙49年(1710年),陳文達臺灣縣志》已提及澎湖有「媽宮街」。乾隆26年(1771年),胡建偉編著《澎湖紀略》之時,當地已構成「七街一市[c]」的規模。[1]:123[22]:35-41不過,媽宮街的供需規模在乾隆年間後拓展停滯,卓克華檢閱乾隆年間《澎湖紀略》、道光年間蔣鏞澎湖續編》,甚至是光緒朝的《澎湖廳志》,各年份清代澎湖志書的舖戶數量、販售品項差異不大,商業區也始終分布在澎湖天后宮中央街一帶,左近約二至三公頃的區域,大體維持「七街一市」規模,並未有更大突破性的成長。[1]:124-127

根據光緒朝林豪《澎湖廳志》記述,但凡媽宮「七街一市」的舖戶,凡臺廈郊商品來源,其販售項目為五穀、布帛、油、酒、紙筆等民生用品,貨源多為來往廈門或臺灣府的船隻,整船批發運送,並在媽宮街另開舖販售,悉稱作「街內」。[27]

此外,非媽宮街之外的澎湖住民,亦有前往媽宮街買賣如青菜生肉、藥物糕餅等需求,其貨源多為澎湖當地提供,經營這類生意的店舖亦有店面,但並不屬於「臺廈郊」的舖戶,此類舖戶部份也在「七街一市」範圍,則被統稱作「街外」。[27]

代表郊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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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史料闕匱,可考的臺廈郊舖戶,德茂、金興順兩間自清末延續至日治初期,其他臺廈郊舖戶在日治初期可考的尚有:安興、鼎順、長順、裕記、怡發、同成、合發、豐順、振吉、錦成、益成、源茂、順美、通發、源合、豐德、合源,總計17家。[1]:139

明治33年(1900年),臺廈郊更名作「臺廈郊實業會」,參酌昭和四年(1929年)逢澎湖水仙宮改建,「改築寄付金」名單之中,名列寄付金的舖戶多達七十餘家,但未能代表全數舖戶皆屬「臺廈郊實業會」成員。[1]:121、139-140

以日治時期而言,「臺廈郊實業會」以合發行、協長成、頂成三間舖戶,當時最具商業實力;甚至在二戰期間,日本政府交辦「合發」,負責廈門與福建沿海的走私事宜。1945年二戰結束之後,臺廈郊另行改組,臺廈郊會館的名號猶存,組織成員更類似神明會型態,當時神明會中登記的舖戶有合發行、乾益堂、盛興號等,共計44間。[1]:139-141

營運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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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郊的經費運作,臺灣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以澎湖臺廈郊而言,主要有:[2]:289-291

  1. 會費:又稱「插爐銀」,申請成為郊商成員的入會費。
  2. 抽分:通常以「貨物稅」為主,不同貨物入港停泊,會課以不同的釐金稅率。
  3. 捐款:但凡神明生日,或地方有事,臺廈郊所屬舖戶都需另行攤派或樂捐。
  4. 罰金:違反郊規的舖戶需繳納罰金。
  5. 置產生息:行郊為確保財源,會另行置辦田產出租,或者購置店鋪收取租金,提供祭祀香油錢或者其他公共用途。

出入口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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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臺廈郊主要貿易貨品以及往來對象,資列表如下:[1]:31-32

區域 貿易港口 輸出貨品 輸入貨品
福建省
  • 花生仁
  • 籸(糝)
  • 魚乾
  • 布帛
  • 瓷器
  • 瓦料
  • 杉木
  • 紙札
臺灣道
  • 花生油
  • 籸(糝)
  • 魚乾
  • 地瓜
  • 薪炭
  • 雜糧
  • 竹籐
廣東省
  • 花生仁
  • 廣貨

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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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時期初期,財政制度採行中央集權,地方稅收大部分需上繳中央,地方的經費運用也需要奏報至戶部,但此政策不利地方運用,清代地方官待遇又低,以致行政效率低落。早於康熙年間,施琅便有抽取澎湖漁戶規禮1200兩之事蹟,此類在港口查驗船隻抽取規費,被稱「口費」,地方官員常態性徵用「口費」做辦公經費,一度被短暫禁止,但在乾隆31年(1766年),「口費」化暗為明,一舉法制化。[28]:70-71、73

清代港埠稅收費用除了「口費」之外,尚有「釐金」制度。「釐金」源自於道光年間的太平天國事件(1851年-1864年),地方督撫平亂必須自行籌措軍費,地方財政自主權大增,漸有凌駕中央態勢。咸豐年間,地方督撫另行設立「釐金」名目,戶部不得置喙。臺灣釐金制度開辦於咸豐11年(1861年),最初是官辦,後來改為民間商辦,釐金主要徵用於充實地方財源。[28]:77-79

明治43年(1910年)發行《臨時臺灣舊慣調查.臺灣私法附錄》第三卷上冊,卓克華便據此編撰澎湖臺郊的釐金率一表[1]:5、9,澎湖臺廈郊的既有文獻多源自清末光緒朝,吻合咸豐朝之後始收取釐金之史實。

辦公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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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廈郊會館暨澎湖水仙宮,攝於2018年8月5日。
澎湖水仙宮供奉的水仙尊王神像,攝於2023年12月6日。

澎湖水仙宮開基於康熙35年(1696年),時任澎湖水師協右營游擊薛奎倡建,該廟座落於媽宮港渡頭街[12]。相傳水仙尊王廣受船員、水手、行船的商人等信奉的神祇[29],澎湖水師協在清代有多次出資修建水仙宮以及題贈匾額的紀錄。道光元年(1821年),在澎湖水師左營游擊阮朝良澎湖通判蔣鏞的請託下,隸屬廈郊的「金長順」便曾捐款協助澎湖水仙宮翻修,可佐證臺廈郊與澎湖水仙宮信仰之交流淵源。[4]

光緒元年(1875年),逢澎湖水仙宮重建,媽宮街商民黃鶴年鳩資主導的,文獻並無證據表明黃鶴年係臺廈郊成員,此次修築落成之後,臺廈郊便將水仙宮充作辦公之所。[12][4]1875年之前,臺廈郊辦公場址不詳,根據卓克華〈澎湖臺廈郊補闕〉一文推測,可能是位於媽祖宮(澎湖天后宮)內。[1]:135-136

日治時期昭和四年(1929年),有合發商號許由號召重建,另有劉慶林、陳伯寮高恭等響應;此次改築,臺廈郊實業會捐金2937日圓,占總數約四分之一。臺廈郊會館改建成面寬三開間[12]、二層樓房式的街屋,據稱為澎湖第一座神明廳座落而二樓的宮廟建築,二樓供奉主神為水仙尊王,並將臺廈郊原本奉祀的媽祖移奉於側,常為商賈雲集聚會之所、一樓則出租店舖,供添充實水仙宮香油之用。臺廈郊實業會組織漸趨沒落後,原臺廈郊會館建築仍獲保留,並在民國47年(1958年)、民國76年(1987年)、民國84年(1995年)進行重修,水仙宮神明原本供奉於二樓,重修後移祀於一樓,現今建築功能更趨近於宗教空間。[30][4][1]:135-136

民國74年(1985年)11月27日,臺廈郊會館正式公告為澎湖縣級古蹟[12]民國110年(2021年)8月,臺廈郊會館向文化部申請修復正式動工,修復工期20個月,順利於民國112年(2023年)3月竣工,10月8日出火安座。[31]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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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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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根據〈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廈門的「廈」字標音雖為「hā 」,但民間稱「廈門」,多使用古名「下門 ē-mn̂g」、而非官方用字「hā-mn̂g」。
  2. ^ 大正九年(1920年),媽宮改名作馬公,原媽宮港隨之改名馬公港。(顏尚文,2005:143)
  3. ^ 「七街」:倉前街、左營街、大井街、右營直街、右營橫街、渡頭街、海邊街。「一市」:漁市。各街店鋪多元,包括:麵餅舖、綢緞鋪、油燭鋪、醬菜鋪、藥材鋪、打鐵舖、雜貨鋪、酒米舖、鮮果鋪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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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卓克華. 《澎湖的古蹟與歷史》. 臺北市: 蘭臺出版社. 2022. ISBN 9786269664337 (中文(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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