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胤
外观
王敬胤(5世纪?—509年),南北朝梁朝官员,琅邪(今山东临沂市)人。
王敬胤官至太中大夫。天监八年(509年)去世,留下遗命:“死后不得设置招魂的旌旗,只用一块芦纻垫在身下,一块盖在身上。我断气后就立即沐浴,用竹轿抬着尸体,安葬在忠侯大夫的墓地中。如果不照此办理,我在九泉之下也会谴责你们。”王敬胤的外甥许慧诏通过阮研将这份遗命上报朝廷。梁武帝下诏说:“王敬胤让他的儿子王崇素在自己断气后立即沐浴,用两块芦纻垫盖,挖地仅能容纳身体,归葬忠侯墓地。这是通达生命本质的格言,比那些用玉匣、石椁厚葬的做法高明得多。但儿子对父亲的遗命,也有听从与不听从的区别。如今王崇素如果真的依照父亲的遗命,墓地土层浅薄,又没有棺椁,一旦被狐鼠侵害,对死者的亵渎就太严重了。父亲可以用遗命教导儿子,但儿子也不能完全照办。在外用普通棺材,在内用贴身棺木,这是侍奉亲人的情理;用土安葬,也是通达之人的想法。应当兼顾两方面,既满足父子二人的意愿:贴身棺木能容纳身体,外层用土围绕棺椁,取消祭祀的牲畜祭品,用平时的衣服入殓。这样一来,既能表达孝心,又符合家庭实际情况,不违背礼教,生死都无辱没,应当这样安排才妥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