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仙埔事件
外观
甲仙埔事件[1],又稱大正四年反[2],是臺灣日治時期於1915年(大正四年)七月前後發生於高雄六堆甲仙埔(現今高雄市甲仙區)的武裝抗日事件,起事者主要為大武隴族與客家族群。
| 甲仙埔事件 | |||||||
|---|---|---|---|---|---|---|---|
| 臺灣抗日運動的一部分 | |||||||
| |||||||
| 参战方 | |||||||
|
支持方 |
|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
劉福明(六堆) 劉連發(六堆) 劉保成(六堆) 劉洪(小林社) 潘春香(小林社) 支持方 李秉瑞(客家義軍) * |
| ||||||
事件經過
[编辑]後續
[编辑]起事者劉福明、劉連發被判死刑,六堆臺灣客家劉保成等人士心生不滿,後續1937年爆發小林事件。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小林聚落重要事蹟,高雄市自然史教育館
- ^ 游永福,甲仙抗日——四社反、大正四年反、噍吧哖反與保成仔反,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这是一篇與台灣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