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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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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應鳳
大明兵部主事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肇和
出生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六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翁氏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管應鳳(1553年—?),字肇和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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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九名,三甲第九十四名進士[1][2]。授扶溝縣知縣,調丹陽縣知縣[3],萬曆九年(1581年)因事降調边方杂職[4],累升寶坻縣知縣,升兵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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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管淋,贈吏科給事中;祖父管見,廣東布政使司右參政;父管府,知縣。母邵氏。具庆下[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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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緒《丹陽縣志·卷十三》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一》:萬曆九年五月戊辰,兵部題覆科臣撫按等官七疏,皆謂鎮江府丹陽、丹徒二縣,自去年十月以來失事六次,未獲一人,各官俱務欺蔽,致黠恣縱橫。知府鍾庚陽、知縣管應鳳、海防同知張廷榜楊棟等當照例降調,兵備李頤、巡按田樂等並乞再加罰治。 上曰:地方屢次失事,各官通不申報,反威嚇失主,不許告認,又不亟行緝捕,以致盜賊公行,良民被害。本當都挐問,姑從輕。鍾庚陽、張廷榜著各降三級調用,管應鳳、楊棟降邊方雜職,徐桓到任未久,與李頤、吳繼臣等俱住俸戴罪緝捕,田樂再罰俸半年。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萬世德
明朝宝坻县知县
萬曆年間
繼任:
袁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