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州警察署宿舍
| 日治時期警察宿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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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官官舍(常設一館) | |
| 位置 | 臺中市西區樂群街48號 |
| 建造时间 | |
| 公众参观 | 開放時間:文學公園24小時開放;館舍週二至週日10:00-17:00開放,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
| 所有者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 官方名称 | 日治時期警察宿舍 |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宅第 |
| 评定时间 | 2009年8月6日 |
| 詳細登錄資料 | |
臺中州警察署宿舍,是台灣日治時期昭和七年(1932年)興建的舊臺中州警務部官舍群。2009年8月,以「日治時期警察宿舍」之名獲臺中市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2010年4月,作為「臺中文學館」進行修復與活化再利用工程。2015年4月,外觀修復完成、「文學公園」落成啟用,同時進行內部展示工程設計與佈置,2016年8月26日各館舍全面開放。
沿革
[编辑]臺中州警察署宿舍的建物基地位於臺中市西區樂群街48號、46巷1號及3號與自立街6號及8號,1932年興建作為臺中州警察署之署長官邸及警察宿舍,昭和9年(1934年)落成啟用,為全檜木打造的日式建築,戰後改作臺中市警察局之眷屬宿舍。因鄰近市場,原本地方人士希望能拆建作停車場,經文化人士及民代奔走爭取獲保留。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於2010年12月完成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2012年10月完成規劃設計,2013年至2016年間進行修復工程、臺中文學史委託研究案及周邊文學景觀公園興建工程,修繕經費高達新台幣9300萬元,周邊景觀工程2014年11月26日完工[1],2016年8月26日正式啟用營運。園區有一棵老榕樹,因歷史久遠,榕樹「氣根成林」從二層樓高處垂下,形成特殊氣根廊穴景象,樹高超過18公尺,胸徑約1.8公尺、胸圍約7公尺,為臺中市農業局列名編號「第4號」保護的珍貴植株。[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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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二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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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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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榕樹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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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包括六棟建物,配置上除了「樂群街48號」宅邸為獨棟一戶建的高等官官舍外,其餘皆為雙併二戶建之判任官官舍,屬於較基層官員及公職人員宿舍,全區建築規章依據大正11年(1922年)頒訂的「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訂定之,構造上均為瓦頂,木造屋身,編竹夾泥牆壁體外飾雨淋板,具有車廄(門廊)、踏込、玄關、座敷間、次之間、緣側、台所、風呂、便所等空間配置,室內用於起居的和室空間對內以襖子門提升隱私,對外以障子門或玻璃窗提供採光;連通空間鋪設木質地板,廚房為水泥粉光,衛浴空間鋪有磁磚。其中的高等官官舍入口處採用「切妻破風」設計,設有洋式構造之應接室作為接待空間。另該建築亦附設倉庫,並於戰後增建車庫及防空洞。全區佔地約1,863坪,目前六棟館舍分別規劃為常設展區(一、二館)、主題特展館、研習講堂、文學主題餐廳、兒童文學區暨推廣行政中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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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特展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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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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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痕詩牆
參考文獻
[编辑]- ^ 梁貽婷. 台中文學館公園 美麗鮮體驗. 中國時報. 2014-11-27.
- ^ 喻文玟. 台灣文學館動工 日式老建築重生. 聯合報. 2013-05-10.
- ^ 蘇孟娟. 歷史建築活化 台中文學館明年啟用. 自由時報. 2015-02-10.
- ^ 蘇孟娟. 展新文學味 歷史建築改建台中文學館. 自由時報. 201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