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妻良母
| 賢妻良母 | |||||||||
| 汉语名称 | |||||||||
|---|---|---|---|---|---|---|---|---|---|
| 繁体字 | 賢妻良母 | ||||||||
| 简化字 | 贤妻良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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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语名称 | |||||||||
| 國語字 | mẹ hiền vợ tốt | ||||||||
| 汉喃 | 賢母操妻 | ||||||||
| 朝鲜语名稱 | |||||||||
| 諺文 | 현모양처 | ||||||||
| 汉字 | 賢母良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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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语名称 | |||||||||
| 汉字 | 良妻賢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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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妻良母(又稱「賢母良妻」,日語作「良妻賢母」,ryōsai kenbo)是日本明治時代為回應西化浪潮、推動國家現代化而建構的女性理想典範。此概念由教育家中村正直於1875年首度提出,雖源於漢字文化圈對賢慧妻子與慈愛母親的傳統期許,卻在近代國家建設的目標下被重新詮釋與系統化。其核心理念強調女性應透過輔佐丈夫(良妻)與教養子女(賢母)來貢獻國家富強。此觀念傳入東亞各國後,在與民族主義及女性解放思潮的交織互動中,衍生出多元詮釋與激烈論辯,成為近代東亞性別角色論述中的關鍵議題。
當代社會仍普遍將「賢妻良母」作為對女性的讚美,形容她們善於持家、全心照顧家庭。然而,這個詞彙在表揚的同時,也延續了女性應以家庭為核心的刻板印象。從女性主義角度而言,其中隱含的照護職責已轉變為一種「情緒勞動」,許多女性仍被期待承擔這類工作,反映出性別規範在現代社會中既延續又變形的複雜現象。
傳統意涵
[编辑]在傳統儒家倫理框架下,理想女性形象深受古代女德規範所塑造。依據西漢劉向《列女傳》對女性的分類,後世逐漸形成一套具體的行為準則[2]。這些標準共同構成了傳統男性中心社會中,對女性角色與行為的倫理理想與具體規範,主要體現於以下層面:
首先,理想的女性應具備端莊嫻靜、隱忍平和的品格。在家庭生活中,無論面對妯娌紛爭或家境貧富變遷,皆能保持溫婉謹慎、寡言少怨的態度。其次,善於侍奉公婆、敬重順從丈夫被視為核心美德[2]。妻子需為遠遊或投身事業的丈夫維持家庭和睦,解除其後顧之憂。在朝鮮王朝,女性的首要職責乃作為「媳婦」,必須恭敬侍奉公婆,並主持家中祭祀與接待賓客等重要儀節,以維繫家族傳承與和諧[3]。作為「妻子」,女性被要求順從丈夫,並以貞節為至高德行;此觀念在國家力量推動下,透過《三綱行實圖》等教化典籍及烈女旌表制度,於社會中不斷強化[4]。在古代越南,賢妻典範同樣植根於儒家「三從四德」倫理體系,對妻子的要求體現為對丈夫的絕對服從,正如俗諺「船隨舵,妻隨夫」(thuyền theo lái, gái theo chồng)所示。此種忠貞理想更被制度化,封建政府會公開表彰丈夫逝世後守節不嫁的女性,授予「烈女」(liệt nữ)榮銜[5]。
再者,持家有道、善於經營家計亦為重要標準。傳統觀念讚揚勤儉持家、精於紡織或商賈,使家境雖貧仍能積蓄的女性。最後,在子女教養方面,「良母」當嚴慈並濟、教導有方。她不僅需關心子女學業,督促其承襲書香,更應具備睿智的教育觀,懂得因材施教,培育子女成材[2]。同時,作為「母親」,其首要任務尚包括傳宗接代,特別是生育健康男嗣以繼承父系血脈。母親承擔子女啟蒙教育,如孟母「三遷」、「斷機」等典故,皆成為後世頌揚的母教典範[1]。
儘管日本傳統深受儒家思想薰陶,例如江戶時代《女訓書》雖亦強調女性家庭角色,然其重心置於對夫家與公婆的「妻、婦」順從之德,母親角色相對次要。與此迥異的是,近代「賢妻良母」思想的興起,首次將「母職」提升至國家戰略層次,標誌著觀念上的顯著改變[6]。
近代東亞的轉化與論爭
[编辑]進入近代,伴隨西學東漸與民族國家的崛起,「賢妻良母」觀念在東亞各國經歷了複雜的轉化與激烈論爭。這一概念不再僅囿於家庭倫理範疇,更與國家富強、國民形塑乃至殖民主義等宏大議題緊密相繫。需要指出的是,東亞各國對於「賢妻良母」的詮釋並非單一線性的發展,而是在近代化過程中,由官方政策、知識分子論述、教育實踐與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互動所共同形塑,其中同時並存著強調家庭職責與追求個人發展的多元聲音。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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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妻賢母」(良妻賢母/りょうさいけんぼ)這四字熟語最早由明治啟蒙思想家中村正直於1875年提出,並迅速成為日本近代女子教育的核心理念[6]。此思想在初期受福澤諭吉、森有禮等人倡導,其靈感源自十九世紀西方對家庭與女性角色的見解,旨在將女性從江戶時代的從屬地位中解放,使其成為能教育子女、並與丈夫建立夥伴關係的現代女性[7]。然而,甲午戰爭(1894-95年)後,隨保守儒家思想與國家主義抬頭,官方與主流論述中的「良妻賢母」內涵發生轉變,開始強調女性在家庭與社會中的區隔與從屬角色[7]。此轉向在1898年頒布的《明治民法》中獲得鞏固,該法典確立以男性戶主為核心的「家制度」,女性法律權利極其有限,其地位被界定為服務夫家與延續香火[7]。
在此背景下,為因應近代國家建構之需,培育能教養優秀國民的「賢母」成為官方女子教育的核心目標。1899年《高等女學校令》頒布後,「良妻賢母」正式制度化為女子教育的指導理念,被賦予國家層次的意義,旨在培養能管理家務、輔佐丈夫、養育下一代國民的女性。此理念強調基於生理心理差異的「性別分工」,同時承認女性在家庭領域的貢獻與男性社會貢獻同等重要,是鞏固國家的基石[8]。當時文部大臣菊池大麓於演說中明確指出,女子教育目的在為成為「一家之主婦」做準備,並視此為女性「天職」[9]。
然而,官方的意識形態與社會實踐及部分女性的自我期待之間存在落差。在教育場域中,此思想不僅體現於修身、家事等課程,亦延伸至女性技能培養。例如十八世紀貝原益軒所作《和俗童子訓》將「婦功」(如裁縫、紡織)視為女性應盡職責,並將其與「婦德」(貞淑、和順)緊密連結[10]。但分析石川縣立第一高等女學校校友會活動「演習會」可見,學生展演節目多取材自歷史、文學、藝術等教養科目,與「良妻賢母」直接相關的裁縫、家事等實用科目佔比較低[11]。此現象顯示部分女學生在實踐層面,更傾向追求超越家庭框架的學問與個人志趣,而非僅將自身定位於未來妻子與母親角色,反映了社會思潮的多元性。
在日治臺灣,此議題同樣呈現複雜的圖像。一方面,日本殖民政府透過民間團體和學校體育等方式,試圖將臺灣女性從纏足的「野蠻」身體改造為符合近代文明的「良妻良母」,以服務殖民統治[12]。另一方面,隨新式教育普及,追求自我實現的「新女性」論述亦開始萌芽。1919年創刊的《婦人與家庭》雜誌便呈現了這種論述角力:一方面有追求自我、突破傳統家庭束縛的「新女性」呼聲,另一方面則有官方教育界推行的「賢妻良母」方針,兩者在雜誌上形成攻防對話[13]。進入戰爭時期,女子體育目標轉向為國防服務,女性身體被納入國家動員的框架[14]。這些發展共同構成了當時多元並存、甚至相互衝突的女性角色想像。
中國
[编辑]清末內憂外患背景下,現代女子教育開始萌芽,其發展路徑同樣交織著「家庭職責」與「個體發展」的雙重旋律。最初由西方傳教士開辦的女學,如1844年寧波艾迪綏女塾,打破了女性不受正規學校教育的傳統,為女性教育權開闢道路,儘管其早期課程仍偏重女紅與宗教[15]。甲午戰後,女子教育被中國社會部分精英視為國家富強的關鍵。以梁啟超為代表的維新派知識分子將興辦女學視為「保國、保種、保教」的根本,其論述雖強調受教育的女性能更好「相夫教子」,以提升國民素質,實現國家自強,但亦隱含了通過教育提升女性自身能力的可能[16][17]。此時期,日本的「良妻賢母」教育模式作為富國強兵藍圖被引介至中國,對中國女子教育的制度化產生了深遠影響[16]。
與此同時,民間自辦女學蔚然成風,其辦學宗旨與課程設計亦呈現多元樣貌。1898年經元善在上海創辦的經正女學,其章程雖明確以培養「賢母、賢婦」為宗旨,但課程已包含中西文、算學、醫學等,試圖擺脫純粹的傳統模式[18]。此後出現的務本女塾、蔡元培等人創辦的愛國女學等,後者更帶有革命色彩。這些實踐顯示,當時中國的女子教育領域並非單一聲音,而是存在著從強調家庭職責到兼顧知識啟蒙乃至政治參與的多元嘗試。
清政府於1907年頒布《女子小學堂章程》與《女子師範學堂章程》,正式將女子教育納入國家學制,但其目標仍主要鎖定「養成女子之德操」與「講習保育幼兒方法」,顯示官方政策層面仍側重家庭服務的取向[19]。然而,知識界對此的論爭卻日趨激烈。留日學生及國內知識分子圍繞「良妻賢母」的內涵展開辯論。一方受日本女學發展刺激,積極介紹家政、裁縫等教育內容;另一方如馬君武、金天翮等人,則受西方「男女平權」思想影響,批判「良妻賢母」限制女性發展,主張女性應擁有與男性同等的權利與社會參與。金天翮在其《女界鐘》中更提倡廣義家政觀,認為治家與治國相通,女性應學習法律、經濟等知識[20]。

進入民國時期,特別是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激盪下,對「賢妻良母」的批判與反思達到高峰。高舉個人主義與人文主義旗幟的進步知識分子,普遍批判此種以家庭為中心的女性角色定位是對女性的束縛。由章錫琛、周建人主編的《婦女雜誌》成為此論戰的重要陣地,他們深受日本作家與謝野晶子「人間性的教育」思想影響,主張女子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完整、獨立人格的「人」,反對將其僅設定為培養妻子和母親[21]。這股思潮最終推動了教育實踐的轉變,1919年後北京大學率先開放女禁,實行男女同校,標誌女子高等教育向追求獨立人格的「新女性」模式轉變[22]。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提倡女權的男性知識分子,其論述也常呈現內在張力。以梁啟超為例,其觀點常在「女權論」(強調女性獨立個體權利)與「女性論」(強調女性對國家的功能責任)之間搖擺,反映了近代中國女性解放話語常與民族國家建構工程緊密交織的複雜性[17]。總體而言,近代中國關於「賢妻良母」的論述與實踐,展現了傳統家庭角色規範、現代國家建構需求與個人主體性追求三者之間持續的對話與協商。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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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近代「賢母良妻」(현모양처)觀念的形成與傳播,深刻鑲嵌於日本的影響及殖民統治的脈絡中,並同樣呈現官方教化與個人能動性之間的張力。1900年代初,隨近代家族概念經日本傳入,此思想開始在朝鮮半島出現,最初曾被部分知識分子視為培養「文明化的母親」以實現救國啟蒙的理想[24]。然而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其內涵迅速被殖民權力收編與轉化[25]。
殖民政府積極將「賢妻良母」塑造為同化政策的重要工具,將女性定位為「家庭內內鮮同化的求心點」,期望透過她們將日本文化滲透至朝鮮家庭[26]。隨現代家庭概念普及,女性在官方論述中被進一步塑造為科學化、效率化的「新家庭運營者」。進入戰時體制後,更演變為培養對天皇絕對忠誠的「皇國女性」。當時的教科書、雜誌等視覺文化大量再生產溫順持家的理想女性形象,以強化此觀念[26]。
然而,在此同一時代,也出現了對該觀念的批判與個體生命的矛盾實踐。作為「新女性」的代表,藝術家兼作家羅蕙錫便是「賢母良妻」觀念的尖銳批判者。但她的個人生活卻充滿了其解放理論與現實處境間的衝突,甚至在離婚過程中,為挽回孩子,一度訴諸於她所批判的「賢母良妻」話語[27]。羅蕙錫的生命歷程深刻體現了在殖民與傳統父權的雙重結構下,女性追求自我實現時所面臨的巨大社會壓力與內心掙扎,也說明了當時女性角色論述的複雜性與多層次性。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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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屬越南時期,「賢妻良母」的論述同樣呈現出多樣且具張力的面貌,並不完全等同於東亞鄰國側重家庭內務的單一模式。雖然同樣受儒家文化與近代民族主義思潮影響,但越南社會在指稱理想女性時,更常使用強調「貞操」的「賢母操妻」(mẹ hiền vợ thảo)與強調「孝順」的「賢母孝嫁」(mẹ hiền dâu thảo)兩詞,後者特別突出了「媳婦」角色的重要性[28]。
更具特色的是,越南近代關於理想女性的論述,在發展初期便較為明確地包含了對社會直接貢獻的期待。民族運動領袖潘佩珠在1906年的《新越南》中,使用「賢母才妻」一詞,期望女性不僅能輔助丈夫、養育兒女,更能直接參與經濟活動乃至革命事業,成為「愛國的婦人」[28]。1918年,由孀月英創辦的越南首份女性報紙《女界鐘》(Nữ Giới Chung),在其宣揚「賢母孝嫁」傳統價值的同時,也介紹在社會上建立功績的女性典範[28]。這顯示越南的相關論述在一定程度上嘗試調和女性的家庭角色與社會公共參與,與同期日本、中國官方較為嚴格的內外區隔論述形成對比,展現了東亞內部在地化過程中的差異性。
戰時與戰後的觀念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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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受世界經濟危機與民族主義高漲的雙重影響,「賢妻良母」的內涵在東亞各地經歷了複雜的轉變與激烈的內部論爭,呈現出傳統回歸、國家動員與個人解放等多重聲音並存的局面。
在中國,這場論爭尤為尖銳。一方面,國民政府提倡「新生活運動」,部分保守知識分子與之應和,形成一股「婦女回家論」思潮,試圖將女性重新定位於家庭之內[30]。另一方面,中國共產黨及左翼知識界則激烈批判此論調,並將「賢妻良母」從家庭框架中解放,注入抗戰救亡的時代需求。如鄧穎超等人號召女性走出家庭,成為「國家的良母」與「民族的賢妻」,投身於民族解放的洪流[31]。與此同時,亦有如《婦女共鳴》雜誌提出的「新賢良主義」,倡導夫妻雙方平等分擔家庭責任,男性亦應成為「賢夫良父」,代表了另一種追求兩性平權的改良聲音[32]。這些相互衝突的論述,揭示了「賢妻良母」在戰時中國已成為不同政治力量競逐定義權的場域。
二戰結束後,此觀念在新的國家建構脈絡中持續演變。在大韓民國,1950年代的家事教科書雖剔除「順從」、「貞節」等封建德目,轉而強調基於性別分工的「近代主婦」角色,但其本質仍將女性的主要領域限於家庭[33]。此種試圖結合現代家務技能與傳統婦德的教育方針,反映了南韓在戰後追求現代化與民族認同的過程中,試圖在女性身上尋求文化根源的內在張力[34]。相較之下,在越南,隨著女性識字率提升,女性雜誌成為相關論述的主要陣地,其內容也從初期強調專注家庭,逐漸轉向鼓勵女性參與經濟活動以輔助家計,呈現出更具經濟實用性的轉向[28]。
女性主義與歷史的意涵
[编辑]「賢妻良母」在近代東亞的意涵並非單一,而是由不同社會階層、政治立場與性別視角共同形塑的複合體,其歷史敘事充滿了內部的矛盾與論爭。
從女性主義的批判視角審視,該詞彙常被視為父權體制下的產物,將女性價值限於家庭領域,從而限制其個人發展與職業選擇。近代中國的歷史論爭深刻反映此點。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以《婦女雜誌》的章錫琛、周建人等為代表的進步人士,受日本作家與謝野晶子啟發,提出以培養獨立人格為宗旨的「人的教育」,明確反對以家事技藝為核心的「賢妻良母」式奴隸教育[35]。周作人更為此擘劃了一套以個人身心知識為起點,擴及生物、社會與自然科學的「常識」體系,旨在塑造完整的「人」,而非僅是家庭角色[36]。這場「人的教育」與「賢妻良母」的對立,顯示了當時知識界對女性存在意義的根本分歧。
然而,歷史的複雜性在於,同一詞彙在不同脈絡下可能承載相異甚至對立的功能。例如,「賢妻良母」曾成為女性爭取教育權的有力論據,改革者藉強調女性在家庭與國家中的重要作用,得以突破傳統束縛,為女性開啟教育之門[16][37]。此外,即便在抗戰救亡的宏大敘事下,女性的「妻職」與「母職」也與國家需求發生衝突。文學作品揭示了女性在響應「民族的賢妻」號召時,其固有的生育、哺育等生理需求與家庭責任,如何成為她們投身公共事務的實際阻礙,從而發出設立托兒所等社會支持系統的呼籲,將女性解放的訴求推向更具體的層面[38]。這顯示女性並非被動的接受者,而是在時代框架下持續協商、掙扎並提出自身訴求的主體。
當代語境與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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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社會,「賢妻良母」一詞在日常語用中仍普遍作為對女性的正面讚譽,用以形容其善於持家、照顧家庭的形象[40][41]。此現象凸顯了傳統觀念強韌的生命力,但其內涵已在現代社會中發生深刻質變。
昔日強調家務勞動的「賢妻良母」,如今已演化為一種在消費主義與媒體建構下,要求更高標準的「密集母職」(intensive mothering)[42]。當代流行婦幼雜誌所再現的理想母親形象,不僅需將孩子的福祉置於首位,更被期待成為育兒知識的「專家」,精通從營養學、心理學到早期教育的各種知識,呈現出「專家母職」的趨勢[43]。同時,這種母職論述深受中產階級意識形態影響,將育兒過程描繪為充滿愉悅與消費選擇的浪漫化體驗,卻往往忽略或淡化了母親在現實中所承受的壓力、焦慮與勞動[44]。
更甚者,過去對婦女德行的要求,已轉化為對母親身體的嚴密監控。在「美貌神話」的驅動下,懷孕及產後女性的身體成為被審視與規訓的對象,媒體充斥著關於體重控制、產後瘦身與美容保養的資訊,將外貌管理內化為「好媽媽」標準的一部分[45]。這種以關懷為名、行控制之實的論述,使女性在承擔傳統母職壓力之餘,更背負了來自現代消費社會的額外枷鎖。學者指出,「賢妻良母」內蘊的照護、持家等職責,在全球化時代已轉化為一種「情緒勞動」。無論是家庭內部無償的照護工作,抑或市場上有償的家事服務、跨國婚姻中的情感支持,女性(尤以亞洲女性為著)仍普遍被期待承擔此類勞動[25]。此現象不僅反映傳統性別分工觀念於當代社會的延續與變形,亦揭示該詞彙在看似中性的讚美背後,仍鞏固著女性應以家庭為核心的刻板角色。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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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
[编辑]- 落合, 恵美子; 赤枝, 香奈子 (编). 第4章「近代初期韓国における『新女性』の困難」 [第4章「近代初期韓國『新女性』的困境」]. 変容する親密圏/公共圏 2 アジア女性と親密性の労働 [變容的親密圈/公共圈 2:亞洲女性與親密性的勞動]. 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 2012. ISBN 978-4876985746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