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外观
此條目論述以中國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6年10月)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1]
2000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并在条例颁布后设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接四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债务。[2]
2020年12月17日,银保监会做出批复,在原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正式对外营业。[3][4]
列表
[编辑]中国目前有五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参考文献
[编辑]-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12-10].
- ^ 棱镜. 四大AMC时代落幕. 新浪财经. [2025-12-10].
- ^ 公司简介.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10].
- ^ 胡志挺. 第五家全国性AMC来了!银河资产获批开业,注册资本一百亿. 澎湃新闻.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