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瑞辰
外观
馬瑞辰(1782年—1853年),字獻生,又字元伯,安徽安慶府桐城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學者。
生平
[编辑]嘉慶十年(1805年)乙丑科二甲第十八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1808年)散館改工部營繕司主事,升郎中,因寶源局匠人滋事案獲罪,遣戍盛京,委書院山長,因課徒有效,受吉林將軍富俊賞識,二十五年(1820年)得以回京任工部主事,升工部都水司員外郎[1],道光二年(1822年)因承辦太廟工程遭誣陷,發配黑龍江,吉林將軍富俊以書院“教讀乏人”,請改發吉林,“專司教讀”,朝廷以學習文藝,“必致清語日益生疏,弓馬漸形軟弱”為由駁回,後以“捐贖回籍”獲釋歸里[2]。里居數十年,以著作自娛。主講江西白鹿洞書院、山東嶧陽書院、安徽廬陽書院等學府。
咸豐三年(1853年)太平天國軍攻陷舒城、廬江,進逼桐城。馬瑞辰次子馬星曙遇害,第三子馬三俊組織鄉勇抵禦敵寇,馬瑞辰逃至唐家灣。後為林天九所俘,不降而死。
著作
[编辑]著有《毛詩傳通釋》32卷、《崇鄭堂詩文集》。
家族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萨英额《吉林外纪》:“初任至工部郎中,因公获罪。遣戍瀋城,委书院山长。生徒中式二名,著有成效。将军富俊奏赏主事衔,升工部副郎。”
- ^ 馬其昶《桐城耆旧传》:“道光二年承办太庙工程,荐郎中纳尔经额料工,同部某讦其不实。经内务府核算,无失。纳尔经额得不坐,而先生罢置,发黑龙江效力,未几释归。”〈刑部为马瑞辰纳赎事折〉:“查该革员马瑞辰于道光元年春间,分看工程清册,因收受陈志清馈送银二百两,依事后受财,按例罪应拟流。經刑部奏请,改发黑龙江充当苦差。兹该革员因祖母姚氏年八十六岁,伊母左氏年七十岁,并无伯叔兄弟,归养情切,请准援例纳赎。道光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明清档案工作室藏本
- 《清史稿·儒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