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軟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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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條目存在的可供查證和原創研究問題
[编辑]@Mizuchan0715: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 序言「(軟對抗一詞)在現行香港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定義」未見於來源。最接近的是香港01來源《「軟對抗」非法律概念 應對根本之策是提升軟實力》[1]中曾提述「惟社會對何謂「軟對抗」的理解上並非完全一致」。
- 序言「通常指抗議者的抗議行為遊走於法律邊緣」未見於來源,或爲對各觀點的WP:原創總結。
- #背景首段「《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實施以來」的細節未有來源,可從相關條目尋找來源,並重新依來源寫作此部分。
- 同節第二段「駱惠寧……提出要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立法」稍顯可疑。來源是這樣說的:[2]
這裏並沒有什麼關於「提出立法」的文字,反倒是指出「現在,有了法律……執行和落實就尤為重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意思。現在,有了法律,有了機制,有了隊伍,執行和落實就尤為重要。凡破壞國家安全的,屬「硬對抗」,就依法打擊;屬「軟對抗」,就依法規管。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當前,維護國家安全,就一定要全面準確有效地貫徹全國人大「3.11」決定和人大常委會「3.30」修法,堅決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堅決捍衛特區政權安全。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大是大非面前,直面問題、解決問題,才是「愛國者治港」成色的最好體現。
- 同段「駱惠寧……首次提出了『軟對抗』一詞」亦不見於來源。
- #媒體點名軟對抗一節未有來源,尋找來源時需特別注意避免原創總結。
以下問題已被解決(88620836和88621691之間的差異),供閣下參考,亦希望閣下往後避免再次犯錯:
- #定義「香港特區政府尚未對「軟對抗」做出統一的定義」存在和上方序言第一點相同的問題,已經改爲「惟社會對何謂「軟對抗」的理解上並非完全一致」[1]。請閣下覆核此修改,若認爲適宜採用,則可用以取代首段有問題的部分。
- #升降機被點名軟對抗「大公報於2025年7月24日推出」,來源[3]作「7月23日」。
- 同段用詞「推出」稍顯奇怪(此用詞似乎多用於產品推出,非印刷品出版,且來源也使用「發布」),已改爲「發布」。
- 同段「相關標語被黑色噴漆遮蓋或被撕去」,漏掉了「部分則以chiikawa角色或其他貼紙遮蓋」[3],已加入「或被其他貼紙遮蓋」。
- #爭議及批評首段「『口袋罪』」應是來自來源中的「a convenient label for the authorities to demonise and punish deeds and acts of dissent」[4],私以爲此處不應私自理解爲「口袋罪」,宜轉述原文「標籤」。
- 同段「批評者」容易被認爲是en:WP:WEASEL,爲免不必要的誤會,已經通過HTML註釋解釋。此並非必要操作,只是我的一點個人習慣。
- 同節下一段「『軟對抗』一詞的濫用會導致非常多人受冤枉、被無聲封殺……扼殺創作空間」過度轉述原文,或構成侵權,已經改爲總結要點,並將引文分開顯示,亦使內文更清晰
参考資料
- ^ 1.0 1.1 林定國訪問|「軟對抗」非法律概念 應對根本之策是提升軟實力. 香港01. 2025-06-30 [2025-08-06] (中文(香港)).
- ^ 駱惠寧:依法打擊「硬對抗」 依法規管「軟對抗」. 香港文匯網. 2021-04-15 [2025-08-06] (中文(香港)).
- ^ 3.0 3.1 旺角一大廈升降機被點名軟對抗 已遭油漆遮蓋 | 獨媒報導. 獨立媒體. 2025-08-01 [2025-08-06].
- ^ VOHK. Tough warning against soft resistance | Voice of Hong Kong. [2025-08-07] (美国英语).
以上,請閣下注意並修正。本條目的結構尚可,「小作品級」評級並非對條目結構和脈絡的否定,而是因爲本條目違反核心內容方針的程度不淺,不符合條目的基本標準,私以爲現狀符合「品質極差」,改善以上問題後可達丙級。另邀請@魔琴、自由雨日複查條目內容和上述點評。--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7日 (四) 01:51 (UTC)
- 英維對應條目的品質似乎高不少,可以參考英維的來源寫作。--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7日 (四) 01:55 (UTC)
- 上述閣下所指出之問題我已進行了在我能力範圍內的改善。
- 關於您所指出序言「(軟對抗一詞)在現行香港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定義」一句未見於來源的問題,我發現您所指出的最接近的來源(即《「軟對抗」非法律概念 應對根本之策是提升軟實力》[1])內文提述: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香港01》等傳媒訪問時指出,「軟對抗」並非的法律概念,在現行法律條文中亦無明確定義,但可屬於「政治語言」。
- 我已補上來源,但如果涉及WP:原創總結,是否可以將序言改爲:「軟對抗,爲一政治術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該詞在現行香港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定義。」
- 關於您所指出的「序言『通常指抗議者的抗議行為遊走於法律邊緣』未見於來源,或爲對各觀點的WP:原創總結」的問題,我已將該句刪去,而將該詞的定義導向到軟對抗#定義上。
- 關於您所指出「背景首段『《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實施以來』的細節未有來源,可從相關條目尋找來源,並重新依來源寫作此部分」的問題,原本我是從英維對應條目的en:Soft resistance#Origin中的條文翻譯而成: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mposed by China in June 2020 criminalises secession, subversion, terrorist activities, and collusion, activities that are deemed to be endangering the security of the state. In the first year over a hundred had been arrested under the new law, including dozens of prominent activists such as the 47 democrat leaders.
- 該段落在原文並未標記出任何來源,而最接近的中文來源是BBC News中文《2021年香港回顧:那些年讓港人耳熟能詳的人、物、事》[2]中的第8段「民主派政治人物」內:
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實施以來,有一百多人被捕,包括「初選案」中47名民主派人士。
- 關於您所指出的「同節第二段『駱惠寧……提出要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立法』」稍顯可疑的問題,我已將此可疑字句刪除,也是一樣翻譯自英維en:Soft resistance#Origin的問題。
In April 2021, at a ceremony to mark Hong Kong's first 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 Luo Huining, the director of Hong Kong Liaison Office of the Beijing government, made it to enforce legislation against those that harm the security of the state, and coining the term "soft resistance" without further elaboration.
- 關於您所指出同段「駱惠寧……首次提出了『軟對抗』一詞」亦不見於來源的問題,我已將相關來源補上。
- 而#媒體點名軟對抗一節未有來源的問題,我在回覆您之前並未發現查找到對媒體相關的批評評論,故還需要觀察,如果確定無來源佐證則會刪除此句。
参考資料
- ^ 林定國訪問|「軟對抗」非法律概念 應對根本之策是提升軟實力. 香港01. 2025-06-30 [2025-08-06] (中文(香港)).
- ^ 2021年香港回顧:那些年讓港人耳熟能詳的人、物、事. BBC News 中文. 2021-12-31 [2025-08-07]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