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傑里勳爵,英國法官及大律師,1971年4月至1980年4月任英格蘭及威爾斯首席法官,任內於1972年就北愛爾蘭發生的血腥星期日主持富爭議性的「威傑里法庭」。他撰寫的判詞理據常以簡潔精僻著稱,任內又曾於1966年為法律援助制訂「威傑里準則」。「威傑里法庭」是回應當年英軍被指無理開槍鎮壓在倫敦德里舉行的一場和平遊行而召開的,可是他隨後發表的《威傑里報告書》卻辯稱軍方出於自衛開火,被質疑有包庇軍方和政府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