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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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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旧金山办事处刊登肖像照

伍志翔中华民国外交官,妻子刘若茵。[1]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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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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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交部国际组织司科员(2001年5月—2001年9月)
  • 外交部研究设计会科员(2002年6月—2003年7月)
  • 行政院公共关系处公关交际科咨议(外交部借调,2003年7月—2005年6月)
  • 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日内瓦办事处三等秘书(2005年7月—2008年7月、2010年6月—2012年7月)
  • 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秘书回部办事(2012年8月—2013年4月)
  • 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副研究员(2013年5月—2014年1月)
  • 外交部国际组织司专员(2014年2月—2014年6月)
  • 外交部国际组织司科长(2014年7月—2016年1月)
  • 驻荷兰台北代表处一等秘书(以政务组长名义对外,2016年1月—2018年12月)
  • 驻荷兰台北代表处副参事(以政务组长名义对外,2019年1月—2022年7月)
  • 外交部公众外交协调会副参事回部办事(2022年8月—2022年11月)
  • 外交部中部办事处主任兼副处长(2022年11月—2025年9月)
  •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总领事衔处长(2025年9月—)[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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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职务
前任:
赖铭琪[6]
中华民国驻旧金山处长
2025年9月[1]
继任:
'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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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3][4]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5]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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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张欣瑜. 駐舊金山處長伍志翔履新 連結年輕世代為台發聲. 中央通讯社. 2025-10-01. 
  2. ^ 2.0 2.1 處長簡歷.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5-09-27 [2025-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9-30). 
  3.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公众外交协调会.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中文(台湾)). 
  4.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中文(台湾)). 
  5.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中文(台湾)). 
  6. ^ 《中華民國109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2-07-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6-2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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