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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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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瀞(1434年—?),字源清,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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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六年(1462年)壬午科广东乡试第五十三名举人;成化八年,登壬辰进士,授松江府推官。后因政绩显著,十六年四月擢升南京试监察御史[1],十七年八月实授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二十二年九月升任福建按察司佥事[2]。丁忧服阕,弘治六年(1493年)四月复除四川佥事。留有《律学奏议》传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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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何仲英。祖父何唐章。父亲何俊。母余氏。具庆下。兄润。弟澄。娶麦氏[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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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成化十六年夏四月庚午,擢知县何珖、刘纶、朱钦、褚祚、宋德、周洪、俞俊、陈孜、李勤、魏璋、王弁、孟俊、黄荧、田禋、何瀞、王璟、刘凤翔、吴文度、刘铭为试监察御史,荧、禋、瀞、璟、凤翔、文度铭俱南京。
  2. ^ 《明宪宗实录》(卷228):成化十四年……○庚申升湖广按察司副使萧祯为本司按察使南京刑部郎中王鼎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南京监察御史何瀞福建佥事南京大理寺左寺正张源洁浙江佥事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