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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同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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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同亨
大明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书
籍贯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于野,号见台
谥号恭端
出生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二十五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逝世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六月三十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亲属曾祖曾克绍、祖父曾伯崇、父曾存仁
母罗氏(封孺人)、弟曾乾亨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曾同亨(1533年—1607年),于野见台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泥田里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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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江西乡试第八名举人,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进士[1][2]。授刑部主事。改礼部仪制司主事,迁吏部考功司主事、文选司主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改元,为文选司郎中。隆庆三年正月进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神宗继位,经御史刘台推荐,隆庆六年九月复除太常寺少卿,万历二年(1574年)四月升大理寺少卿,八月接替汪宗伊任光禄寺卿。三年三月升顺天府尹,四年三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军务,因为刘台得罪张居正,同亨是刘台的姐夫,给事中陈三谟弹劾他孱弱有病不能任职,遂被调用南京,于是称病归乡。九年二月,受张居正指使,给事中秦燿、御史钱岱等以考察拾遗,令曾同亨致仕。

张居正死后,万历十二年(1584年)起用为南京太常寺卿,七月入为大理寺卿,十三年六月迁工部右侍郎。十五年二月督治寿宫工程,节省浮夸的经费三十余万。十六年九月进工部尚书,仍旧提督大工,十七年二月入侍经筵,十九年十月因其弟曾乾亨阅视大同条陈内有减俸粮一节,在京军官拥入长安门内找曾同亨理论,同亨上疏请辞,神宗慰留。二十年三月以会推吏部尚书被论,七月以九门城楼竣工,加太子少保,十一月乞休归,赐驰驿回籍。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六月起南京吏部尚书,疏辞不赴。二十九年十月再起南吏部尚书,赴京中途患病请辞,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六月加太子太保致仕,告老还乡,两年后病逝,年七十五,赠少保恭端[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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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曾克绍;祖父曾伯崇,封礼部郎中;父曾存仁,云南左布政使。母罗氏(封孺人)[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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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0):“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父存仁,云南布政使。同亨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迁吏部文选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听胥吏铨注,同亨悉躬亲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为文选郎中,荐用遗佚几尽。进太常少卿,请急去。万历初,起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御史刘台得罪张居正。同亨,台姐夫也,给事中陈三谟欲并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职。诏调南京,遂移疾归。九年,京察拾遗,给事中秦燿、御史钱岱等复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为大理卿,迁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节浮费三十余万。由左侍郎进尚书。军器自外输,率不中程,奏请半收其直,又请减织造之半。皆报可。汝安王妃乞桥税,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请。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同亨疏请清釐。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给事中杨其休疏争,弗纳。同亨弟乾亨请裁员以裕经费,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起南京吏部尚书,辞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辞乃就职。税使所在虐民,同亨极谏。三十三年大计京官,与考功郎徐必达持正不挠。是年,北察失执政意,中旨留给事中钱梦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陈疏,亦久不下。同亨适给由入都,遂引疾。诏加太子太保致仕。同亨初入吏部,严嵩其乡人,尚书吴鹏则父同年也,同亨无私谒。尝止宿署舍,弥月不归。雅与罗汝芳、耿定向善。尚书杨博痛诋伪儒,同亨曰:“此中多暗修,非可概斥。即使阳假名义,视呈身进取、恬不知耻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赠少保,谥恭端。”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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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元标《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书赠少保谥恭端见台曾公传》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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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朝瑞,《皇明贡举考》
  • 鲁小俊、江俊伟,《贡举志五种(上)》,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谢沛霖,《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龚延明,《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宁波出版社,2016
官衔
前任:
石星
明朝工部尚书
1588年-1592年
继任:
辛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