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宗廷
外观
| 曾宗廷 | |
|---|---|
| 出生 | 1933年10月31日 |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3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迄今) |
| 教育程度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 |
| 职业 | 律师、台南县议会议员 |
| 家乡 | 台湾台南市 |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曾宗廷(1933年10月31日—),台湾台南市人,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生平
[编辑]曾宗廷1957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同年参加律师高等考试及格。1959年预备军官服役期满退伍后即在台南执业。军官外语学校结业。出诸社会之后,曾一度服务于国防部,由于任事精干甚获器重。1961年任职台南市东区合作社理事主席,历经整顿使该社自业绩萎靡中重获生机,并于第三年晋入全国示范合作社第二名。1963年,获选为国际青年商会中华民国总会副总会长。1964年,任台南县议员。1967年,就任中国国民党台南县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台南县团委会指导委员,并于1968年连任台南县议员。[1][2]1973年7月,“第一法律会计专利事务所”,由创办人王正吉会计师及律师曾宗廷、蔡诗郎共设办公室创立于台北市松江路54号。1979年11月,与会计师分开执业,正式定名为“第一联合律师事务所”。1987年6月,由律师陈玲玉主导“第一联合律师事务所”与“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合并。1992年,出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1995年9月15日,时任行政院院长连战因“梵尔赛宫KTV事件”被处罚新台币六万元,礼聘曾宗廷以专业方式来管理他的资产。[3]12月8日,获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聘为法律顾问。[4]1996年,获聘任为总统府国策顾问。[5]
参考文献
[编辑]- ^ 刘传心. 南部人文大觀. 台光文化出版社. 1967: 39.
- ^ 编辑委员会. 中華民國當代名人錄 3. 台湾中华书局: 1715. 1978.
- ^ 席泽. 連戰和張國安聯手蓋大樓. 商周. 1997-04-10.
- ^ 总统府新闻. 總統聘請曾宗廷為法律顧問. 总统府. 1995-12-08.
- ^ 刘国铭, 黄晋明.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卷二). 团结出版社. 2005: 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