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璧
外观
| 胡文璧 | |
|---|---|
| 大明 | |
| 籍贯 | 湖广衡州府耒阳县 |
| 出生 | 成化八年壬辰七月二十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周氏 |
| 出身 | |
| |
胡文璧(1472年—1523年),字汝重,湖广耒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第十名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会试第六十四名,二甲第九名进士。正德初年,由户部郎中改为监察御史。出任凤阳府知府,历任保定府、真定府知府,十年(1515年)七月升任山东按察司副使、整饬天津等处兵备,太监张忠督武清两直沽皇庄,纵容其爪牙牟利,胡文璧逮捕治理,后被诬陷逮捕入诏狱,十三年八月贬为延安府照磨,不久去世。嘉靖二年(1523年),其弟进士胡文奎向朝廷申诉,赐祭葬一坛。[1][2]
家族
[编辑]曾祖胡子荣。祖胡政。父胡琏。母陈氏。慈侍下。
注释
[编辑]| 官衔 | ||
|---|---|---|
| 前任: 秦伟 |
明朝保定府知府 正德年间 |
继任: 张元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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