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振武
| 蔡振武 | |
|---|---|
| 清朝江南道监察御史、肇庆府知府 | |
| 籍贯 | 浙江仁和县 |
| 字号 | 字宜之,号麟洲 |
| 出生 | 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814年) |
| 逝世 | ? |
| 配偶 | 元配郑氏、继娶郑氏 |
| 亲属 | * 父:蔡廷衡(进士、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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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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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振武(1814年?—),字宜之,号麟洲,浙江仁和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诗人、书画鉴赏家。出身官宦世家,道光十六年(1836年)进士,选庶吉士,历任编修、御史、学政、知府等职。在广东任内参与剿匪及对外交涉,后因处理英法联军事务被指“谄媚夷人”而遭撤职。
生平
[编辑]蔡振武出身杭州仕宦望族。其祖父蔡应彪为乾隆进士,官至贵州布政使;父亲蔡廷衡为乾隆探花,亦官至布政使[11]。他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考中辛卯恩科举人,十六年(1836年)考中丙申恩科进士,位列会试第二名,殿试二甲第六十六名,选为翰林院庶吉士[12]。散馆后,授翰林院编修。道光二十年(1840年),出任贵州乡试考官[13]。后改任江南道监察御史[14]。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任四川学政[15]。任学政期间,曾为安岳县已故学者设置祭田[16],并表彰富顺县节妇[17]。
约道光二十七至二十八年间(1847-1848年),任甘肃兰州道[18]。咸丰元年(1851年),调任广东肇庆府知府[19]。当时广西、广东边境匪患严重,他督率兵勇,与广西官员会剿,并悬赏购线,擒获匪首温大货五[20]。但因所属地方滋扰,筹剿未尽得力,曾与其他官员一并被交部议处[21]。
咸丰七年(1857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攻占广州。蔡振武时以候补道员身份署理广东按察使,受命与夷酋交涉议和[22]。其行事风格引发极大争议,被御史弹劾“谄媚夷人,事事迎合”,甚至指其在夷兵杀害义民后,竟“怂恿署督用全衔贴告示悬千金重赏以购义民”,被斥为“丧心昧良”[23]。咸丰八年(1858年),上谕以其“不合例”及“一意将顺夷人”,将其撤职查办[24]。后有奏章称其“熟悉夷情”,建议调赴上海帮办夷务,但最终结果不详[25]。
著述
[编辑]蔡振武工诗文,精鉴赏。其诗作《咏水仙》被收入《两浙𬨎轩续录》,有“淡不忘春却羞献媚东风里,寂处空斋趣独真”之句[26]。他亦热衷于书画题跋,在《梦园书画录》、《岳雪楼书画录》等多种著录中存有其为名画所作的题识,文笔清雅,见解精到[27]。曾为黄宪臣《瓶隐山房诗钞》作序[28],亦为《听雨楼随笔》撰序[29]。
注释
[编辑]- ^ 《道光丙申科会试蔡振武朱卷》:“辛卯恩科本省乡试中式第六十名。”
- ^ 《道光丙申科会试蔡振武朱卷》:“会试中式第二名……殿试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钦点翰林院庶吉士。”
- ^ 《道光丙申科会试蔡振武朱卷》:“钦点翰林院庶吉士。”
- ^ 《国朝御史题名》:“蔡振武……道光丙申科进士,由翰林院编修改江南道御史。”
- ^ 《清秘述闻续》卷五乡会考官类五:“(道光二十年庚子恩科贵州乡试)编修蔡振武字麟洲,浙江仁和人,丙申进士。”
- ^ 《国朝御史题名》:“蔡振武……官至……江南道御史。”
- ^ 《清秘述闻续》卷十二学政类四:“蔡振武字麟洲,浙江仁和人,道光丙申进士,二十三年以编修任(四川学政)。”
- ^ 《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十二职官:“(分巡兰州道)蔡振武,浙江仁和进士,道光二十八年任。”
- ^ 《竹塍府君年谱》:“饬肇庆府知府蔡振武。”
- ^ 《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二:“署按察使蔡振武……该员本降补知州捐升道员。”
- ^ 《道光丙申科会试蔡振武朱卷》:“祖应彪……乾隆丙辰恩科举人,丁巳恩科进士,历任……贵州按察使司按察使、布政使司布政使……父廷衡……乾隆……戊戌科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历署陜甘总督……布政使司布政使。”
- ^ 《道光丙申科会试蔡振武朱卷》:“辛卯恩科本省乡试中式第六十名。会试中式第二名……殿试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钦点翰林院庶吉士。”
- ^ 《清秘述闻续》卷五乡会考官类五:“(道光二十年庚子恩科贵州乡试)编修蔡振武字麟洲,浙江仁和人,丙申进士。”
- ^ 《国朝御史题名》:“蔡振武……道光丙申科进士,由翰林院编修改江南道御史。”
- ^ 《清秘述闻续》卷十二学政类四:“蔡振武字麟洲,浙江仁和人,道光丙申进士,二十三年以编修任(四川学政)。”
- ^ 《光绪》《续修安岳县志》卷之三人物:“学使蔡振武为置祭田。”
- ^ 《同治》《富顺县志》卷二十六列女志:“学臣蔡振武给‘贞松比节’匾额,表其闾。”
- ^ 《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十二职官:“(分巡兰州道)蔡振武,浙江仁和进士,道光二十八年任。”
- ^ 《竹塍府君年谱》:“饬肇庆府知府蔡振武。”
- ^ 《东华续录(咸丰朝)》卷九:“前任肇庆府知府蔡振武悬赏购线,督同各员弁……拏获逆匪温大货五一名。”
- ^ 《东华续录(咸丰朝)》卷八:“广东肇庆府知府蔡振武于所属地方匪徒滋扰,筹剿无方,著一并交部议处。”
- ^ 《英吉利广东入城始末》:“巡抚檄候补道蔡振武专办议和事务。”
- ^ 《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六:“署臬司蔡振武怂恿署督饬兵购得(义民),立交夷人治罪……蔡振武复怂恿署督用全衔贴告示悬千金重赏以购义民……蔡振武为本朝臣子,不意其丧心昧良一至于此。”
- ^ 《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二:“蔡振武本不合例,亦著一并撤参。”
- ^ 《筹办夷务始末》卷三十:“可否请旨敕下抚臣柏贵,就近将蔡振武调赴上海帮办夷务。”
- ^ 《两浙𬨎轩续录》卷三十六:“蔡振武……《咏水仙》:‘淡不忘春却羞献媚东风里,寂处空斋趣独真。’”
- ^ 《梦园书画录》卷十一:“仁和蔡振武识。”《岳雪楼书画录》卷一:“仁和蔡振武识。”
- ^ 《瓶隐山房诗钞》序:“麟洲弟蔡振武序于钱江舟次。”
- ^ 《听雨楼随笔》序:“道光二十有六年岁次丙午秋八月,愚弟蔡振武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