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忠謨
外觀
| 韓忠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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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任中華民國銓敘部部長 | |
| 任期 1975年11月1日—1977年4月14日 | |
| 總統 | 嚴家淦 |
| 前任 | 石覺 |
| 繼任 | 鄧傳楷 |
| 個人資料 | |
| 性別 | 男 |
| 出生 | 1915年7月28日 |
| 逝世 | (79歲) |
| 死因 | 心臟衰竭 |
| 墓地 | 觀音山墓園[1] |
| 籍貫 | 江蘇泰縣[2] |
韓忠謨(1915年7月28日—1993年7月24日[3]),字筱初,生於安徽,籍貫江蘇泰縣。臺灣法學家,曾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數十年、擔任法學院長,曾任中華民國考試院銓敘部長、在司法院副院長任內進行「審檢分隸」改革,也曾任中央研究院,並著作有《刑法原理》、《刑法總論》、《法學緒論》等書。1993年病逝後根據其遺願設立韓忠謨法學基金會推廣各類法學活動[4][5]。
生平
[編輯]- 1934年夏,考入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法律學系。受課之餘,孜孜於法學暨刑法原理之鑽研寫作,且以為終身志業。
- 1948年赴美國耶魯大學攻讀,1950年獲法學碩士學位。
- 1951年任司法行政部主任秘書。
- 1954年國立臺灣大學延聘為法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繼兼系主任,並歷任訓導長、法學院院長、教務長。任系主任時,廣攬名師、增闢課程、充實圖書設備,使法律系規模完備。
- 1975年11月1日任第11任銓敘部部長,接替請辭的石覺。[2][6]
- 1977年出任司法院副院長。凡銓審及職系之厘訂,審檢分隸制度之推行,躬親擘劃,奠立法治宏規。
- 1981年應聘為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 1983年中央研究院院長錢思亮以總幹事一席相邀,韓氏謙辭不獲。而中央研究院直隸中華民國總統府,韓氏時任國策顧問多年,視同借調;以代總幹事名義。六月錢院長臥病辭世,暫代院務半年。
- 1990年初,中研院組織法奉核准修正,新置副院長,韓氏膺聘為首任代理副院長。院長吳大猷深為倚重,積極進行組織法修法工作,使其適合社會之需要。組織法修法費時經年,後據之以修訂各研究所組以規程暨相關子法,開展國家學術研究規模。十月,韓氏途中受傷骨折,入院療治,雖告痊癒,但仍自覺體衰而辭職,以讀書自娛。又修定舊著《刑法原理》,重新刊行。
- 1992年12月24日,韓忠謨身感不適,送往台大醫院治療,經診斷為結腸癌復發[7];次年7月24日韓忠謨因心臟衰竭逝世,終年79歲。[3]同年10月4日,總統李登輝明令褒揚。[1]
著作
[編輯]- 《刑法原理》,韓忠謨著,2009年再版。
- 《刑法總論》,韓忠謨著。
- 《法學緒論》,韓忠謨著,1991年。
資料來源
[編輯]- ^ 1.0 1.1 總統褒揚韓忠謨 喪禮明日下午舉行. 中央日報 (臺北). 1993-10-05 (中文(繁體)).
- ^ 2.0 2.1 歷任部長. 中華民國銓敘部. [2025-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12-13) (中文(繁體)).
- ^ 3.0 3.1 國策顧問韓忠謨病逝 門生故舊籌組「法學基金會」. 中央日報 (臺北). 1993-07-25 (中文(繁體)).
- ^ 遺命賣產籌千萬 嘉惠學子 韓忠謨教授法學基金會成立. 中央日報 (臺北). 1993-10-09 (中文(繁體)).
- ^ 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157號財團法人韓忠謨教授法學基金會變更登記. 司法院. 2010-05-25 [2025-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4) (中文(繁體)).
- ^ 特任韓忠謨 為銓敘部長. 中央日報 (臺北: 中央通訊社). 1975-10-22 (中文(繁體)).
- ^ 孫芳燕. 法學界的經師與人師 我所認識的韓忠謨教授. 中央日報 17. 1993-10-04 (中文(繁體)).
| 政府職務 | ||
|---|---|---|
| 前任: 石 覺 第三、四、五屆 |
中華民國考試院銓敘部部長 第五屆 1975年9月1日-1977年4月14日 |
繼任: 鄧傳楷 第五、六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