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組:Delete/data/doc
外觀
< Module:Delete | data
此頁面為 Module:Delete/data 的說明文件
編輯說明
[編輯]- code
- 該速刪準則的標準代碼,顯示於{{Delete}}準則後方、{{Delete}}右上角提示中。參見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
- criteria
- 速刪準則名稱,顯示於{{Delete}}。應與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內相同。
- deletereason
- 用於刪除摘要中的準則名稱,是準則名稱去除無需在刪除摘要的文字(例如「提報後超過5天」、斜體的wikitext、附加說明、括號內內容),若不提供則使用criteria用於刪除摘要。
- description
- 速刪準則詳細描述。當滑鼠懸浮於{{Delete}}準則上時顯示,可使用
{{d|G1}}這樣的語法(不要使用{{tl|d|G1}})。通常與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內相同。
- check
- 用於檢查{{Delete}}放置是否正確,通常是檢查命名空間,也可以自訂規則。
已撤銷代碼
[編輯]參考Module talk:Delete#編輯請求 2025-08-19。已撤銷代碼僅用於條款被廢棄或者拆分成兩個(含)以上的條款,以致於現有的其他條款皆不完全覆蓋條款時方須使用,否則請將代碼寫進合併目標代碼的aliases裡。
- data
- 包裹原來的速刪說明。
- revokeAt
- 撤銷時間,格式為YYYYMMDD或YYYYMMDDHHIISS(UTC)。
- revokeMessage
- 撤銷提示內容,指示應該改使用其他準則或其他流程。
資料一覽
[編輯]| 速刪編號 | 可使用的代碼 | 簡介 | 詳細說明 |
|---|---|---|---|
| G1 |
|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 | 如「adfasddd」。參見Wikipedia:胡言亂語。但注意:圖片也算是內容。對於條目:建議使用A1。對於用戶頁:如果它是其他用戶建立的,請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戶本人建立的,請不要管它。對於用戶討論頁:請加入{{subst:welcome}}。對於其他頁面(沙盒頁面除外):如果內容為空或符合Wikipedia:胡言亂語,請使用{{d|G1}}。 |
| G2 |
|
測試頁面 | 例如:「這是一個測試。」對於用戶頁:如果它是其他用戶建立的,請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戶本人建立的,請不要管它。對於用戶討論頁:請加入{{subst:welcome}}。 |
| G3 |
|
明顯擾亂的非建設性頁面 | 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錯誤資訊、資訊明顯錯誤的圖片、人身攻擊、清理移動破壞時留下的重新導向等。 |
| G5 |
|
經存廢討論或覆核程序被刪除而又被重建的內容 | 頁面此前根據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存廢覆核請求的結果而刪除,並在刪除後被重建,而頁面重建後:1. 其首個版本的內容與被刪除的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2. 其目前版本的內容與其首個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如果被重建的頁面此前根據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的結果刪除,提請者須於快速刪除模板標註該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的討論串的位置。如果被重建的頁面:1. 此前根據侵權審核的結果刪除;或2. 其現時的內容疑似侵犯版權,提請者應一併加掛疑似侵權模板,並提供足以查證的相關刪除資訊。如果被重建的頁面此前根據快速刪除方針的任何條款而刪除,請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交快速刪除請求。如果頁面重建後的版本:1. 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或2. 其現時的內容已不再適用此前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中提出的刪除理由,而提請者認為需要刪除,請重新提交到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如果提請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或允許重建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建立的頁面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請求或頁面存廢討論重新評核。此條不要求頁面被刪除前與被重建後所在的命名空間必須為同一命名空間。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包括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 |
| G8 |
|
因技術原因刪除頁面 | 包括解封用戶後刪除用戶頁、因用戶奪取而刪除、刪除無用的MediaWiki頁面、因移動請求而刪除頁面、以覆寫刪除重新導向。 |
| G10 |
|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 G11 |
|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頁面只收宣傳之用,並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須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建立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收錄標準提報或提刪替代。 |
| G12 |
|
未列明可靠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 「列明」指至少一個列出的來源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任何資訊,並與其中的斷言相匹配。如有用戶對條目中列出的來源是否屬於可靠來源提出合理異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注意是未列明可靠來源且語調負面,須2項均符合方適用此項。 |
| G13 |
|
翻譯拙劣 | 不適用於所有的討論命名空間、草稿命名空間和用戶命名空間。若條目滿足草稿化的條件,且無其他構成快速刪除條件的問題,則應考慮優先選擇草稿化,而非快速刪除。 |
| G14 |
|
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頁面 |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漢語方言以及文言文。此項僅適用於條目、專案、維基專題、使用說明和主題命名空間。可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取代快速刪除,並將頁面列於翻譯請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 G15 |
|
孤立頁面,比如沒有主頁面的討論頁、指向空頁面的重定向等 |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1.沒有對應檔案的檔案頁面;2.沒有對應母頁面的子頁面,用戶頁子頁面除外;3.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新導向;4.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包括用戶子頁面討論頁),但討論頁存檔(包括用戶討論頁子頁面)除外;5.不存在對應的註冊用戶,也不存在對應的臨時帳戶的用戶自治空間頁面,localhost對應IP用戶的用戶頁、IP用戶的用戶討論頁及其存檔、隨用戶更名產生的重新導向除外。請在刪除時注意有無將內容移至他處的必要。不包括在主頁面掛有{{CSD Placeholder}}模板的討論頁。 |
| G16 |
|
頁面與介紹相同事物的既有頁面同樣侵犯版權。 | 頁面在既有頁面被提報侵犯版權後建立,與既有頁面介紹相同的事物,而且內容與既有頁面的內容同樣侵犯版權。「既有頁面」指:1. 因侵犯版權而已被刪除的頁面;及2. 正在進行侵權審核程序的頁面。提請者應一併加掛疑似侵權模板,並提供足以查證的相關刪除資訊,除非可一眼能看出已被提報侵犯版權的既有頁面。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確認未有侵犯版權而被恢復的頁面。如果提請者仍認為頁面侵犯版權,請重新提交到侵權審核程序。如果提請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此條不要求頁面必須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亦不要求頁面的內容與既有頁面的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包括主命名空間、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 |
| G17 |
|
位於不恰當的命名空間的消歧義頁面 | 此項不適用於條目、用戶、專案與草稿命名空間。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相關消歧義頁面的連入。此項不論頁面是否引用消歧義模板或消歧義訊息模板均適用,惟對消歧義模板及消歧義訊息模板本身不適用。 |
| G19 |
|
被草稿化而又被重建的頁面 | 因為不滿足維基百科對於內容的質素要求而被移動至用戶命名空間或草稿命名空間作草稿之用,但其內容被以剪貼移動的方式再度發佈至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之外的頁面。「草稿」指:1. 所有位於用戶命名空間且含{{AFC submission}}的頁面;2. 所有位於用戶命名空間且顯然作草稿之用的頁面;及3. 所有位於草稿命名空間的頁面。此條不要求頁面被草稿化前與被再度發佈後所在的命名空間必須為同一命名空間。除非存在不適合合併的內容,管理員在處理以此條為理由的快速刪除時,應將被發佈至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之外的頁面的編輯歷史完整地合併至既有的草稿頁中。不適用於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 |
| G20 |
|
未經同意以剪貼移動的方式發佈的新草稿 | 草稿未經主要實際貢獻者明確同意,以剪貼移動的方式發佈至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之外,而本身屬最近:1. 建立;2. 經歷持續修訂;或3. 經歷重大修訂,並且:1. 未滿足CC BY-SA 4.0協定條款「姓名標示」的要求;或2. 由主要實際貢獻者提出刪除,並附有合理原因。「草稿」指:1. 所有位於用戶命名空間且含{{AFC submission}}的頁面;2. 所有位於用戶命名空間且顯然作草稿之用的頁面;及3. 所有位於草稿命名空間的頁面。如果主要實際貢獻者多於一人,「主要實際貢獻者明確同意」指所有主要實際貢獻者均明確同意,而「主要實際貢獻者提出刪除」則指任何至少一位主要實際貢獻者提出刪除。除非存在不適合合併的內容,管理員在處理以此條為理由的快速刪除時,應將被發佈至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之外的頁面的編輯歷史完整地合併至既有的草稿頁中。不適用於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 |
| G21 |
|
極有可能使用大型語言模型生成且明顯缺乏人工校對的頁面。 | 任何頁面呈現出下列一條或多條徵象,令讀者可合理懷疑頁面為LLM生成並缺乏人工校對,可提請快速刪除。任何理性的編者讀過一遍即應識別並修正下列問題內容,因此不論是否確實由LLM生成均可提請快速刪除:頁面內容在不合理的地方含有針對使用AI者的指示或說明:包括如下類型:對話上下文:「當然可以,這是一篇針對〇〇的維基百科文章草稿」、免責聲明:「根據我在〇〇年〇〇月最新更新的知識」、自我提及:「作為一個大型語言模型」、佔位符:「(此處列出相關的文獻、學術文章、會議紀錄等)」、「年會自[填寫年份]年開始召開」、虛假的參考文獻:在頁面建立之初即為無效的參考文獻(含外部連結)。典型徵狀為檢查碼不正確的ISBN號碼、無效的DOI碼、不存在的網頁等。注意,人類編寫時亦可能發生上述失誤,單一案例或不足以證明LLM的使用,在提請刪除前編者有義務盡責確認引用文章是否存在。完全無意義的參考文獻:包括時空背景不合理的文獻(如使用2020年的文章介紹2024年某抗議行動的過程時間線)、DOI解析後與文章主題完全無關的文獻(如使用探討世界遺產名錄對旅遊的影響的論文引證一個新的理論物理學模型)、文章標題作者出版商與條目內記載完全不符的參考文獻等。上述列出的徵象應為非常明確且強烈的訊號,此外還有一些較為主觀、依賴自由心證、且難以排除可能是不熟悉規則的編者的無心之失的徵象。這些主觀特徵可以用來強化提請快速刪除的證據,但是不應作為提請快速刪除的唯一證據。 |
| A1 |
|
內容空泛 | 條目缺乏足夠的背景資訊,使讀者無法清楚辨識條目的主題。例如:「他是擁有紅色汽車且風趣幽默的人。他使人大笑。」、「孫中山,中國男性政治人物。」此項條款一般僅適用於非常短的條目。完全沒有正文內容的條目應由A2處理。翻譯不佳的內容與非中文內容應分別由G13與G14處理。如果標題或條目上包括但不限於連結等任何資訊允許用戶藉助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搜尋等途徑找到有關該主題的更多有效資訊,以嘗試有效擴充或改寫該條目,依據此項條款提請快速刪除可能並不合適。如果條目在最近幾分鐘建立,請勿依據此項條款提請快速刪除。 |
| A2 |
|
內容只包括外部連結、參見、圖書參考、分類、模板、跨語言鏈接的條目(消歧義頁、重定向、軟重定向除外) | 請注意:有些維基人建立條目時會分開多次儲存,請避免刪除有人正在編輯的頁面。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
| A3 |
|
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項目,或是與其他中文維基項目內容相同的文章 | 其他「維基專案」指的是:維基詞典、維基教科書、維基語錄、維基文庫、維基物種、維基新聞、維基孵育場、維基學院等,但並不包括與中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內容重複之狀況。 |
| A4 |
|
未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
A4已於2012年9月10日起被刪除。請改為提出頁面存廢討論。 |
|
| A5 |
|
與既有頁面或其歷史版本重複的條目 | 條目符合下列所有情形:1. 其首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頁面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2. 其目前版本的內容與其首個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3. 其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頁面」在此條指位於用戶命名空間與草稿命名空間之外的所有頁面。如果條目的名稱可以作為重新導向,就應直接改為重新導向,而不要請求快速刪除。如果條目是:1. 多個頁面合併產生的條目;或2. 從另外一個或多個頁面拆分產生的條目,此條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交存廢討論處理。除非存在不適合合併的內容,管理員在處理以此條為理由的快速刪除時,應將條目的編輯歷史完整地合併至與其重複的既有頁面中。 |
| A6 |
|
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且完全沒有翻譯 | 如果並不是複製於任何其他的維基百科語言版本,請換用{{notmandarin}}。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
| A7 |
|
因收錄標準問題被刪除而又被重建的條目 | 該條目之前必須是經頁面存廢討論刪除,且刪除理由包括未滿足收錄標準的要求,而重新建立後的版本明顯同樣未滿足收錄標準的要求,且並未列出任何舊版本中未曾出現的可靠來源。提請者須在快速刪除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如該條目重新建立後的版本並非明顯與被刪除的版本同樣未滿足收錄標準的要求,或列出了至少一個舊版本中未曾出現的可靠來源,而提請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頁面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如果提請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或允許重建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建立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請求或頁面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 R2 |
|
跨命名空間的重定向 | 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和草稿命名空間。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不適用。草稿重定向速刪前,請確保草稿已經完成其作用,且其歷史已移動到相應的正式頁面。 |
| R3 |
|
格式錯誤,或明顯筆誤的重定向 | 包括標題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寫錯誤和翻譯或標題用字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將常見的拼寫錯誤名稱重新導向至正確名稱頁面,可使百科用戶縱使在查找文章時拼寫錯誤,也能夠找到尋求的文章。可參閱WP:重新導向#何時用重新導向?。如重新導向名稱與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僅存在合理的大小寫差異及/或重新導向名稱為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的ASCII字母表述的形式(例如Kurt Godel重新導向至Kurt Gödel),不視為存在任何拼寫錯誤。如有對相關大小寫差異是否合理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因類推簡化字未收錄至《通用規範漢字表》導致的繁簡混雜情形,或系統無法自動進行繁簡處理的情形,則不適用。 |
| R5 |
|
指向本身或循環的重定向 | 如A→B→C→……→A或A→A。繁簡重新導向不適用此項,請用{{d|R3}}。 |
| R6 |
|
移動檔案而產生的重定向,且頁面標題不符合檔案名稱指引 | |
| R7 |
|
導向目標明顯未介紹名稱所指事物,或名稱涵蓋的主題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重定向 | 「未介紹重定向名稱所指事物」指導向目標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稱或其別名,或雖提及但仍不含有對重定向名稱所指事物的有價值描述。「涵蓋的主題比導向目標更廣泛」指重定向名稱所指事物並非導向目標本主題或其子主題,且與導向目標主題並無密不可分的聯繫。僅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如果重定向標題或其別名是一個列表的項目之一,而該重定向的導向目標是該列表、原重定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適用。掛有{{錯字重定向}}模板的頁面是否適用此條應根據其對應正字判斷。有用戶對標題用字存在未解決的爭議、掛有{{收錄標準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 R8 |
|
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定向 |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1. 無內部連入的重新導向。(若重新導向頁與導向目標頁同樣帶有「(消歧義)」字樣,且兩者的標題僅存在繁簡/地區詞差異,則不適用。)2. 並非指向消歧義頁面的重新導向。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如適用)相關重新導向的連入。如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 R9 |
|
導向目標明顯未介紹名稱所指事物的重定向 | 導向目標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稱或其別名,或雖提及但仍不含有對重定向名稱所指事物的有價值描述。適用於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如果重定向標題或其別名是一個列表的項目之一,而該重定向的導向目標是該列表,則不適用。掛有{{錯字重定向}}模板的頁面是否適用此條應根據其對應正字判斷。如有用戶對標題用字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掛有{{收錄標準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 R10 |
|
名稱涵蓋的主題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重定向 | 重定向名稱所指事物並非導向目標本主題或其子主題,且與導向目標主題並無密不可分的聯繫。適用於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重定向名稱「具有歧義」並不屬於本條文所說的「涵蓋主題更廣泛」。此類頁面應遵循《消歧義》指引進行處理。掛有{{收錄標準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 F1 |
|
重複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縮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 |
| F2 |
|
所有非商業圖像和授權在維基百科上使用的圖像
F2已於2009年7月14日起被刪除。請改為提出檔案存廢討論。 |
|
| F3 |
|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來源不明的檔案 | |
| F4 |
|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 |
| F5 |
|
被高解析度或SVG檔案取代的圖片 | |
| F6 |
|
沒有被條目使用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 |
| F7 |
|
與維基共享資源檔案重複的檔案 | |
| F8 |
|
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報5日後刪除 |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 上載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2. 檔案宣稱由某作者依據某自由版權協定發佈,但找不到該自由協定的聲明。 |
| F9 |
|
沒有填寫任何合理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 空白的合理使用依據模板(如{{Non-free use rationale}})並不視為有效的合理使用依據,另外本方針也不適用於有爭議但完整的合理使用依據。如果非自由版權檔案只有部分條目的使用依據,但同時被使用於未提供合理使用依據的條目,則本方針也不適用,並應將後者使用中的檔案移除。 |
| F10 |
|
可被替代的非自由版權文件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 檔案僅用於描述、辨識或評論檔案中展示的事物,或僅用作插圖(沒有和檔案內容相關的評論),且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有其他自由版權檔案展示相同的事物。檔案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築、室外雕塑或仍然在售的商品,且預計自行拍攝的相片不受他人版權保護。檔案為可自行繪製的地圖或圖表。檔案來自商業圖片機構(如Getty)。如果給出了其他合理使用依據(如用於評論檔案本身),不適用本條。如對檔案的可替代性存在爭議,應交檔案存廢討論處理。本條也不適用於正在或曾經由檔案存廢討論處理過的檔案。 |
| O1 |
|
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用戶子頁面 | 如果頁面曾位於該用戶的用戶命名空間(User)外,提請須附有合理原因。 |
| O3 |
|
已超過一個月未有編輯動作的IP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且已完成存檔 | 避免給使用同一IP位址的用戶帶來混淆。不適用於用戶討論頁的存檔頁面。 |
| O4 |
|
空分類 | 該分類無收錄任何頁面或子分類。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 O7 |
|
廢棄草稿 | 任何六個月內無編輯的草稿命名空間頁面。若相關編輯為機械人編輯或屬維護性操作,相關編輯應視同不存在。如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相關草稿。 |
| O8 |
|
在偽命名空間中建立的非重新導向頁面
O8已於2024年2月17日起被刪除。請改為提出頁面存廢討論。 |
偽命名空間僅能用於重新導向。如可以移動到合適的名稱,請將頁面移動到合適的名稱,否則請使用此款快速刪除。若頁面明顯是一個條目,則不適用此款快速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