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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燕冯素弗墓

坐标41°52′56.0″N 120°34′8.0″E / 41.882222°N 120.568889°E / 41.882222; 120.56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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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素弗墓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西官营镇梁丈子村[1]
坐标41°52′56.0″N 120°34′8.0″E / 41.882222°N 120.568889°E / 41.882222; 120.568889
分类古墓葬
时代十六国
编号6-0243-2-023
认定时间2006年5月25日
地图

北燕冯素弗墓,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西官营镇[注 1],是十六国时期北燕国开国君主冯跋之弟、宰相冯素弗及其妻属的墓葬。2006年5月25日,获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发现与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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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时,原西官营子乡改为西官营公社,辖下西官营子村改为西官营子大队,大队是当时公社所在地,位于当时管辖此地的北票县约西北21公里处。9月12日,西官营子大队第四小队的十几名社员,在当地位于村东面的一处称为“将军山”(又称为“姜家山”)[注 2]的小山岗的东坡一片农田里务农,并到附近俗称“馒头沟”的一处因水土流失而形成的小土沟的沟口休息。

休息途中,几人忽然发现沟边上有疑似是俗称大条石(即大型长条块状石,古时常用于砌筑墓葬)的一角露出,由于当地民间相传馒头沟在百余年前曾发现过大条石砌筑的古墓,当地村民也称这里叫“王坟”(一种辽河以西一带民间对古贵人墓的笼统称呼),于是便萌发盗墓之心,私下相约于当晚一同挖掘。当晚他们挖开那块条石,进入墓内,由于害怕墓中会有民间相传的“机关暗器”,几人行动匆忙,除棺木外,将墓内的随葬品尽数盗拿,有些器物因此不慎损毁,而墓中四壁石墙上画满的彩画也因害怕而被他们用钩耙乱挠,破坏了不少。[4]:3[5]:97

此事于翌日(9月13日)便被公社得知并查明,公社迅速向北票县政府上报,同时责令社员将盗走器物上缴收回,盗墓者此时初步上交了3方鎏金铜印和几件陶罐。而县内收到通报后也认为兹事体大,立刻将情况转报朝阳地区政府,地区再转报至省。15日,辽宁省博物馆派人急赴现场,当天晚上盗墓的社员答应将所有文物交还,但一件澄澈如湖水般的绿色玻璃钵因地下与地上的温度骤变而炸裂导致有缺口等。[4]:3-5

工作人员随即于同月19日对该墓开展考古发掘,30日结束。之后又增派人力在周边探查,10月2日便在墓的东南再发现了一座石椁墓,两墓的圹限距离最近处只有0.2米,原先建成时应是共在一座坟封之下的。这座墓被编号为二号墓,先前的则名一号墓。二号墓早年曾被盗,墓内有一名年轻女性的遗骨,并有随葬品。[4]:5-7

同时工作人员也调查了当地民间传说的百余年前曾发现大条石砌筑的古墓一事,并在距离第一、二号墓地东北40米、同一侧的山坡上发现有少许土圹遗迹与如一号墓椁壁那样整齐砌筑的较大石块,也就是说从前这里确实曾有一座同类形制的墓葬存在,但现已被完全损坏。最后将这一处编为三号墓。[4]:7

关于墓地的全部工作于同年11月14日结束,因随后文革的打断,关于墓地墓葬的考古报告《辽宁北票县西官营子北燕冯素弗墓》虽然已经完成,但延至1973年,才由当时主要负责人员徐秉琨与冯永谦两人以化名“黎瑶渤”在期刊《文物》上发表。[3][6]

1998年10月,辽宁省博物馆对西官营子冯素弗墓地再发起一次勘查,补做了一些1965年未竟的工作并对当时的记录做了一些校正。[4]:7[5]

形制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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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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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墓位于西官营村东面一处自北而南的小山岗(即当地所称“将军山”或“姜家山”)的东坡上,表层是0.2-0.4米厚的农田耕土,耕土层下即是当地橙红色的原生黏土,墓圹打入粘土中。在被埋起来的墓圹西壁的中部,挖有一个凹入的龛台,龛底大抵与椁口齐平,龛内并列有釉陶壶、灰陶大罐各一件,壶、罐口上横置著一份牛腿骨与一组牛肋骨,本来是祭祀用的祭胙,肉质销蚀后仅残留骨棒。[7]:8

墓圹之中便是用灰白色砂岩砌筑而成的石椁室,椁室大约等于一个长方体形状,不过棱角较圆。石材产地应是同属北票市、距离西官营村25公里的凉水河村。椁室的石块厚薄略近但尺寸不一,不过封闭仍然严密,石缝间填满了石块或木炭,椁室的天花板的缝隙则草拌泥填住,可谓未留丝毫缝隙。同时又用了许多长大厚重的方体石条压砌,使得椁室十分坚固。[7]:8-10

椁室的四壁与顶部的白灰色石壁上均绘画了多幅彩画,顶部主要画着日、月、星、云、银河,乃至于金乌玉兔这类瑞兽,而四壁上的彩画则大部分在村民盗墓时被损坏,已经几乎无法辨识。至于木棺的外壁上面涂了红漆,同样也画了几幅彩画,主要内容是描述墓主死后被仙人接引,以及墓主亲属为其守灵的场景,有部分脱落残损无法辨识。[7]:12-15

而在椁室南北两壁的上方,又有钉入壁内的铁钩数枚,考古人员推测应是用来悬挂荒帷,荒帷也就是棺罩,是一种帐幕,一般罩于棺椁上以模仿死者生前居所布置。不过墓室内的荒帷已然不存,铁钩原本两面石壁各有3件位置南北对称,如今也仅存4件。[7]:11

墓主尸体或人骨今天已不复存在,考古人员只在木棺旁发现了三枚儿童的乳齿。而棺木也已经散坏不全,据工作人员询问最先入墓的盗墓者,当时他进入的时候棺木已然歪斜倾倒。[7]:12,14

而在一号墓的地面上旁边的东面,有一道约高2米的小土岗,根据村民说,当地称这里叫“王坟”,就是跟这道土岗有关。考古人员推测这道土岗确实是人工造成的,是墓葬原本的封土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当初墓葬建成的时候,地上坟冢更大,只是今天已经部分残失,因此才会除了在一号墓地面上的封土外,在其旁边的东面还有一处封土,也便是今天的这道小土岗。同时又可知,原本一号墓和二号墓都共处在同一座封土(坟冢)之下,事实上,二号墓正是在这座小土岗西端发现的。[7]:11

二号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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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墓位于一号墓一旁东边,相距0.2米远。墓圹与石椁室的形制均与一号墓相差无几,但是相较之下稍微简陋。不过二号墓在更早的时候便曾被盗,西端有一个盗洞。[8]:82

至于棺木,相较于一号墓的虽然散坏不全,但尚能辨识部分外壁彩画,二号墓的棺木则损毁非常严重,整个棺木都已损坏,只有少数木质因为棺钉的铁锈才得以残存下来,其余只能找到棺木余下的板灰。[8]:82-83

虽然棺木已经损坏,而余下的棺灰轮廓也没有发现任何人骨,但是在西侧发现了一具有很多毁伤的人骨,应该是当时盗墓者破棺拖了出来。这具人骨属于女性,共有28枚牙齿,根据上颌两枚智齿未萌出,推断死时应是青壮年。同时人骨向下俯身,肢骨也都被拗折,身下还压着几件残碎的陶罐和金饰,由此可知墓被盗的时间离死者下葬时并不久,当时死者尸身还没有完全腐烂,盗墓者反复翻动尸身搜检随身财物并导致骨架散脱与拗折。[8]:84

二号墓的石椁室中顶部与四壁同样画着不少彩画,不过也同样有不少已经脱落残损无法辨识。椁室顶部画着星汉图,如以红色和黄色的圆点来表示星星,又以黄色线连线黄点星星表示星宿等,而与一号墓直接绘画星云与日月不同。至于四壁上则绘有如侍女乃至黑鸟、黑犬等人物,以及家居卧室、出行仪仗、宫殿建筑等场景,其中人物形态等虽有残损,但仍栩栩如生,例如西壁和南壁中俱绘有黑犬跑动奔跃的姿势,或张口竖耳,或回首向后,尾巴也都向上卷翘。[8]:85-90

墓主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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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根据随葬品与壁画等各方面细节,如无论壁画上以及出土的饰品均与现已知东晋十六国时期饰品特征一致,而墓椁是东西方向、墓前埋有牛胙,则是当时东北地区的东胡一系民族的习俗。[9]:99而墓中出土的四枚印章则说明了墓主的身份,再结合史籍中相关记载,学界普遍断定,这处墓葬是东晋十六国时期,十六国之一的北燕国开国君主文成帝冯跋的长弟,同时也是北燕主要缔造者、身居北燕宰相的冯素弗及其妻属的墓葬;据史书记载,冯素弗死于公元415年(北燕文成帝太平七年)。[10]

由此,一号墓的墓主自当是冯素弗,而二号墓出土了一具女性遗骨,则墓主自然是其妻子。两人墓室原本共葬在一个坟冢之下,也就是说,他们是属于夫妻合葬,不过并非同葬一个墓室,而是夫妻合葬中的“同坟异臧(藏)[11]”。

除此之外,一号墓中发现有儿童乳齿齿冠3枚,而根据出土的石虎子等随葬品均是有大小各一件来判断,墓中除了埋葬著冯素弗本人外,还葬有一名男童,且当时地位不凡,惟无法考证究竟是谁。[9]:104

不过,有学者认为冯素弗墓是一座“虚墓”(又称“疑冢”),即“为防偷盗而设置的假墓”,亦即此墓中原先便没有埋葬冯素弗本人的尸体,而是当时人为了不让冯素弗尸体遭到盗墓者的破坏,故意设置的假墓,冯素弗本人另埋葬于他处。[6]

另外,根据史籍《十六国春秋》中的记载,北燕开国君主冯跋葬于当时长谷一带[12],而冯素弗的墓葬所在地正是在当时长谷一带附近,再根据冯素弗先于其兄冯跋而死,那么很有可能冯跋也葬在这里。辽宁省博物馆的考古人员由此推测认为,距离冯素弗夫妻二人墓仅40米的、且规格形制又与冯素弗墓相似的、当地相传百余年前发现并因此遭到损毁的古墓葬,也就是现今被编为的第三号墓,很可能便是文成帝冯跋的陵墓。[9]:105

文物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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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胡习俗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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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冯素弗活跃的年代,今中国东北地区至今俄罗斯西伯利亚一带,是鲜卑等当时被统称为“东胡”的游牧民族居住,而冯素弗、乃至其所出身的北燕国冯姓皇室,便是来自这一带。虽然关于冯氏究竟是鲜卑化的汉人还是汉化的鲜卑人,目前有不同说法[注 3],但与当时居住于这一带的人们一样,冯氏家族同时糅合与混杂了汉、慕容鲜卑(慕容鲜卑是鲜卑其中一个主要部落与支系)、其他鲜卑族群乃至朝鲜半岛一带的高句丽等不同族群的习俗。而这一特点在北燕国皇室与主要缔造者冯素弗墓里,体现得十分明显,无论是墓葬的规格与葬制,还是随葬器物等,均同时带有并融合了各种不同民族的特点与风俗。而这也是冯素弗墓的其中一个珍贵与特别之处。[9]:107[16]

这一特点的体现,包括了冯素弗墓(一号墓)的墓圹西壁中出土的作为祭胙用途的牛骨,这种祭祀包括陈设祭品的方式,便是当时居住于今中国东北地区的东胡民族的一种典型习俗,史书便曾记载“及先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祠以牛羊”[17][9]:109

除此以外,史书还曾记载东胡民族认为犬只会在人死后守护并护送死者,因此有在葬礼中殉葬犬只的葬俗,[18]这在冯素弗墓中也得到了体现,二号墓(推测为冯素弗妻属墓)就殉葬了两只狗,而墓中壁画上绘画着不少奔跑中的黑狗,也是东胡民族认为犬只在人死后会守护并护送死者的体现。[9]:111-112

而冯素弗墓中体现了中原汉人习俗特征的葬制或器物也有不少。比如学者认定墓主身份的依据,亦即墓葬中出土的四枚印章,印章上的文字分别为“范阳公章”、“辽西公章”、“大司马章”、“车骑大将军章”,这四个爵位、官位名称均是中原地区的制度,而其中“范阳公”印章为完全的金质印章,另外三枚印章都只是鎏金的铜质印章且印文刻得较浅,两者之所以不同,因为“大司马章”与“车骑大将军章”都是官印,在官员离任后需要收回,而“辽西公章”则代表着世袭的爵位,持有者去世后需要留给后代使用,因此这三枚印章均不能直接埋入墓中,而须另外制造明器印再埋入墓中,而本身的印章则继续被世人使用,至于“范阳公章”则由于“范阳公”是冯素弗过去曾经拥有的爵位,已经被后来晋封的“辽西公”爵位替代,因此早已没了实际用途,自然也不需要继承给后世。而这一细节,也更反映了慕容鲜卑文化中的中原习俗已经非常浓厚。[9]:113-115

而在以上这些之外,冯素弗墓中尚出土了一件在世界军事史与考古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器物,即墓中出土的双马镫,同时也是截今已知的世界上第一个双马镫实物。该马镫一副两件,出土于墓主为冯素弗德一号墓中。是木镫,由桑木条拗揉成圆三角形的镫圈,亦即镫身,镫身之上则是带孔的长柄,镫柄上穿有横孔以供栓系,同时镫身与镫柄的分档处填补了三角形木楔,使踏脚承重不致变形;而在整个镫的外壁,均包钉有鎏金的铜片,镫圈内壁则钉有涂着黑漆的薄铁片。纵观这副双马镫,工艺精细,虽然发现时包括木芯与鎏金铜片有部分缺失,但基本上仍然保存完好,并在经学者修复后大致恢复原样。马镫复原后高23厘米、宽16.8厘米。[7]:50-52[19]

马镫对全世界范围内的军事、政治均有巨大影响与作用。在骑兵骑马作战时,由于马镫可以让骑马者的双脚放于镫中有所依凭,从而不至于在战马急速奔驰时跌落下马,同时还能更好地控驭战马,从而可以在战场厮杀全力用双手挥动、使用武器,以进行更易致命的格斗与冲击作战。[19]20世纪时的美国历史学家小林恩·怀特英语Lynn Townsend White Jr.便称马镫“使马上白刃战成为可能,而这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战斗方式”,他又认为马镫的发明使欧洲中世纪时出现了封建制度骑士阶级,甚至称“很少发明像马镫那么简单,但是很少发明在历史上起过像它那样的触媒作用”。[20]而北燕冯素弗墓中出土的双马镫,作为目前已知最早的双马镫实物,而同时其形制又与后世的马镫相差不大,自然有重大的意义。[21]

中西文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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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燕冯素弗墓的珍贵价值不仅体现在上述,除反映了东晋十六国时期包括不同民族或地区的文化、军事、制度等外,其出土的几件来自远方的罗马帝国玻璃器,还反映了当时东亚与欧洲的交流、贸易状况,而其中的一件被列为中国禁止出境展览文物

罗马玻璃主要指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疆域中生产的玻璃产品,当时罗马帝国拥有腓尼基叙利亚海岸、亚历山大地区等重要玻璃产区,玻璃制法也获得重大改良,成为地中海地区的常见物品。[22]此时中国正处于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中国古代传统上更偏爱玉器等制品,玻璃不太重要,中国古代的玻璃制法也因而较为落后。[23]然而玻璃制品却早已由商人等通过丝绸之路进入了中国。如三国时期的鱼豢便说“大秦国出赤、白、黑、黄、青、绿、绀、红、紫十种瑠(琉)璃”[24],“瑠璃”即玻璃,大秦国则正是当时对罗马帝国的译称。降至两晋,由于玻璃多是来自远方的舶来品。数量稀少而价值珍贵,因此成为当时世家大族拥有巨额财富、权势的象征,形成当时一度的潮流。[25]:235-236而就在大约与北燕国的冯素弗墓差不多时期的北魏国,其首都更有被人认为是“神明所作”的五色玻璃制品。[26]而后世考古中也有发现来自罗马帝国的玻璃制品,主要均是两晋十六国时期的遗物。[22]

而冯素弗墓中,亦出土了数件来自罗马帝国的玻璃制品,即所谓罗马玻璃。包括1件玻璃碗、1件玻璃杯、1件玻璃、6件玻璃珠、1件玻璃残器,以及最引人瞩目的、后被列入禁止出境展览文物鸭形玻璃注[7]:34-37

鸭形玻璃注,残长约20.5厘米、腹直约5.2厘米、壁厚约0.2-0.3厘米,除尾尖部稍残外,其余部分基本完整无损。其玻璃质为半透明的淡绿色,内含小气泡,器表有腐蚀,显现青紫或绿色绚光。因为该器形似鸭子般,横长身、脖子长肚子鼓、尾巴细长、张着扁嘴,故被名为“鸭形注”。[25]:224[7]:35

鸭形玻璃注的颈、腹部用玻璃条盘卷以作装饰,其颈部是三角纹,背上黏有双翅,腹下则黏出折线的双足,腹底黏了一个平正的玻璃饼,从而使圆腹可以平稳地放置。同时它的重心在前,空体全体装满水时会前倾,若是仅装了一半水(即只有腹部装满水),那么腹部被加重,鸭形玻璃注便会放平。[3]而由于这一构造特征与文献中记载的“欹器”一致,在全空的时候会倾斜,一半满的时候会直立放平,而全满的时候则又会倾斜从而水洒出来,因此有学者认为这便是欹器。[27]欹器在周朝时常被使用,东汉后已失传,后世有不少人均试图仿制,包括西晋杜预南齐祖冲之等。[28]不过这一说法存有争议,如有部分学者认为这是用来盛放香油的,与在今意大利阿富汗等地所发现的、用作盛放香油之类液体的鸟形玻璃器或鱼形玻璃器是同一种用途,而这二者的形制较类似鸭形玻璃注。[29]

鸭形玻璃注是冯素弗墓所出土玻璃器中工艺最复杂、器型和装饰最有特点的一件,且这种鸭子造型玻璃器皿不仅在中国只出土了这一例,在中国以外以没有见到完全相同的。不过公元1世纪时罗马帝国的地中海地区盛行的一种鸟形玻璃器却与这件鸭形玻璃注相像,在当时被用作盛放固体的化妆品或液体,但虽然如此,鸭形玻璃注与这种1世纪的罗马鸟形玻璃器却在器形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鸭形注的“鸭嘴”张开,是容器的口部,而罗马鸟形器是一种没有口沿的全封闭容器。不过,2世纪初以后,这种全封闭的鸟形器在罗马帝国又逐渐被有口的鸟形器替代,在今美国纽约州科宁市美国康宁玻璃博物馆英语Corning Museum of Glass中收藏有两件推测为1至3世纪的玻璃鸟形器,器口设在“鸟”的“头部”,其形制便与鸭形玻璃注更为接近。

此外,还有不少出土或发现的罗马玻璃与北燕冯素弗墓出土的鸭形玻璃注在各方面相似,如,出土于今阿富汗帕尔旺省巴格拉姆的“贝格拉姆宝藏英语Treasure of Begram”中有2至2世纪鱼形玻璃器的成型、装饰技法与鸭形玻璃注相似;位于德国汉堡汉堡工艺美术馆所收藏的两件3至4世纪、难以确认具体动物的动物形玻璃器,其成型和装饰手法与鸭形玻璃注相似;发现于今德国科隆的2世纪末至3世纪的墓葬,所出土有拖鞋形玻璃器的工艺和创作灵感与鸭形玻璃注相似。等等。[25]:228-229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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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今属梁丈子村,此前属西官营子村,即今西官营村,发掘时属西官营子大队。梁丈子村原名馒头沟村,与西官营村皆属西官营镇,即此前西官营子乡或西官营公社。1973年考古人员第一次发布的考古报告中将墓葬所在地记为西官营子村,后来各学术文章均从之,记为西官营子村。[1][2]
  2. ^ 此山岗的名字有争议,一说原名为姜家山,在冯素弗墓出土后改名为将军山;一说本来就名为将军山,后来逐渐以讹传讹改名为姜家山。[1]1973年考古人员第一次发布的考古报告中采用后面一说,后来各学术文章均从之,采用后说。[3]
  3. ^ 据《魏书》等古籍的记载,冯氏是来自长乐郡(今河北省衡水市一带)的汉人,后来开国君主冯跋的父亲冯安才徙居至昌黎郡(今辽宁省朝阳市一带),并吸收了许多当地族群的风俗[13],目前学界大多持此说[9]:101,然而也有部分学者根据《宋书》等古籍[14],认为冯素弗本就是鲜卑人,并非所谓鲜卑化的汉人,到后来在北魏时期由于当时政治目的而编造了冯素弗是汉人一说[1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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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郭平. 遼寧北票與廣東高州:牽手佳話從這座北燕墓説起. 辽宁日报. 2025-07-30. 第008版. 
  2. ^ 西官营镇-乡镇街道-中国-北票.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5-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10-26). 
  3. ^ 3.0 3.1 3.2 黎瑶渤. 遼寧北票縣西官營子北燕馮素弗墓. 文物. 1973, (第3期). 
  4. ^ 4.0 4.1 4.2 4.3 4.4 辽宁省博物馆 (编). 壹《概況》. 北燕馮素弗墓(上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5. ^ 5.0 5.1 辽宁省博物馆 (编). 肆《第二次清理簡記》. 北燕馮素弗墓(上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6. ^ 6.0 6.1 张兰. 虛墓——馮素弗墓. 知识就是力量. 2010, (第1期).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辽宁省博物馆 (编). 貳《第一號墓》. 北燕馮素弗墓(上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8. ^ 8.0 8.1 8.2 8.3 辽宁省博物馆 (编). 叁《第二號墓》. 北燕馮素弗墓(上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辽宁省博物馆 (编). 伍《結語》. 北燕馮素弗墓(上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10. ^ (唐)房玄龄. 卷一百二十五《馮跋載記》附傳《馮素弗》. 晉書. 北京: 中华书局. 1974-11: p3133–3134. CSBN 1101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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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西晋)陈寿; (刘宋)裴松之注. 卷三十《烏丸傳》裴註引《魏書》. 三國志. 北京: 中华书局. 1964-10: p833. CSBN 11018·194. 肥养犬,以采绳婴牵[...]特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如中国人以死之魂神归泰山也。至葬日,夜聚亲旧员坐,牵犬马历位[...]然后杀犬马、衣物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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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汪绍楹(校). 第八十四卷 寶玉部下《瑠璃》引《魏略》. 藝文類聚.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0-06: p1441. ISBN 9787532523290. 
  25. ^ 25.0 25.1 25.2 安家瑶. 馮素弗墓出土的玻璃器. 辽宁省博物馆 (编). 北燕馮素弗墓(下編).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08: 224–237. 
  26. ^ (北齐)魏收. 卷一百二十《大月氏傳》. 魏書. 北京: 中华书局. 1974-06: p2275. CSBN 11017·630. 世祖时,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瑠璃,于是采矿山中,于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于西方来者。乃诏为行殿,容百余人,光色映彻,观者见之,莫不惊骇,以为神明所作。 
  27. ^ 卢善焕. 北燕鴨形“玻璃水注”名稱商榷. 北方文物. 1996, (第3期). 
  28. ^ 陆锡兴. 説欹器. 文史知识. 1982, (第11期). 
  29. ^ 朱忠鹤. 鴨形玻璃注見證草原絲綢之路的興盛. 辽宁日报. 2023-02-15. 第008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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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燕馮素弗墓》. 辽宁省博物馆(编、著).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5年8月. ISBN 978750104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