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死刑犯列表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1月10日) |
| 死刑 |
|---|
| 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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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主題 |
| 犯罪 · 刑罰學 |
本表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生過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案件及曾經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人(無論是否被處決)的簡要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年執行死刑的具體數目從未公開發布或得到中國官方的核實,而外界觀察機構發表的數字則相差懸殊。因此,中國執行死刑的數字常常具有爭議。本條目及各相關條目收錄的均為已知信息。
著名案例
[編輯]被處決廳級或以上高官
[編輯]| 副國級 | ||||
|---|---|---|---|---|
| 成克傑 | ||||
| 副部級 | ||||
| 胡長清 | 王懷忠 | 呂德彬 | 鄭筱萸 | 段義和 |
| 趙黎平 | ||||
| 正廳級 | ||||
| 劉青山 | 張子善 | 閻健宏 | 張德元 | 馬向東 |
| 盧萬里 | 李真 | 李培英 | 文強 | 許邁永 |
| 賴小民 | 李建平 | |||
| 副廳級 | ||||
| 曹秀康 | 李乘龍 | 金鑒培 | 於丁 | 李耀祺 |
| 李玉書 | 李友燦 | 許志遠 | 曾錦春 | 姜人傑 |
| 李長河 | 周其東 | |||
死刑犯改判無罪案例
[編輯]- 1976年2月發生在浙江杭州的偽造周恩來總理遺言案的李君旭等七位主犯,最終在1977年獲得釋放。
- 2014年8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2006年7月27日發生在福州的一起投毒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念斌無罪。念斌曾經三次被判處死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過一次死刑裁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核准。
- 2015年7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2003年10月27日的「湘潭大學情殺案」作出判決,被告人曾愛雲被判處無罪。當時的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曾愛雲曾經三次被判處死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過一次死刑裁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核准。
因冤案獲死刑被處決者
[編輯]- 1968年4月29日,上海槍決現行反革命犯林昭。1980年以「精神病」為由宣告無罪,1981年摘掉精神病的帽子重新宣告無罪。
- 1970年3月5日,北京槍決現行反革命犯遇羅克。1979年11月21日宣告無罪,付給其父母兩千元人民幣作為撫恤金。
- 1975年4月4日,遼寧槍決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1978年宣告無罪,1979年追認為烈士。
- 1977年12月14日,江西槍決現行反革命犯李九蓮,1980年1月宣告無罪。
- 1984年5月3日,河南槍決魏清安,1987年1月2日宣告無罪。
- 1989年1月28日,湖南槍決滕興善,2006年1月18日宣告無罪。
- 1995年4月27日,河北槍決聶樹斌,2016年12月2日宣告無罪,真兇為王書金。
- 1996年6月10日,內蒙古槍決呼格吉勒圖,2014年12月15日宣告無罪,真兇為趙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