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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塞·珀西瓦爾遇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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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塞·珀西瓦爾遇刺案
斯賓塞·珀西瓦爾遭遇刺殺後的場景
斯賓塞·珀西瓦爾遭遇刺殺後
(繪製於1909年)
地圖
原文名Assassination of Spencer Perceval
國家/地區 英國
位置 英格蘭倫敦下議院大廳
座標51°29′57″N 0°07′30″W / 51.4993°N 0.125°W / 51.4993; -0.125 (斯賓塞·珀西瓦爾刺殺案發生地點)
日期1812年5月11日,​213年前​(1812-05-11
17時15分UTC
目標斯賓塞·珀西瓦爾
類型政治暗殺 / 槍擊案
武器12毫米口徑英語12 mm caliber單膛室手槍
死亡1人
被害人斯賓塞·珀西瓦爾
主謀約翰·貝林漢姆
動機斯賓塞·珀西瓦爾的拿破崙戰爭英語United Kingdom in the Napoleonic Wars政策及約翰·貝林罕的個人恩怨
刑事訴訟資訊
宣判罪名謀殺罪英語Murder in English law
宣判結果有罪

斯賓塞·珀西瓦爾遇刺案(英語:Assassination of Spencer Perceval)指的是1812年5月11日下午5點15分左右,時任大不列顛暨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斯賓塞·珀西瓦爾下議院大廳被約翰·貝林漢姆開槍射殺。貝林漢姆是一名利物浦商人,對政府心懷不滿。他當場被捕,並在謀殺案發生四天後即受審;他被判有罪並處以死刑。刺殺事件發生一周後的5月18日,他在新門監獄被執行絞刑;此時距離1812年戰爭爆發僅剩一個月。珀西瓦爾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被刺殺的英國首相

自1809年以來,珀西瓦爾一直領導著托利黨政府,當時正處於拿破崙戰爭的關鍵時期。他決心以最嚴厲的措施推進戰爭,這在國內導致了普遍的貧困和動盪。因此,他遇刺身亡的消息在國內受影響最嚴重的地區引發了歡慶。儘管最初有人擔心這起刺殺案可能與一場普遍的起義有關聯,但調查顯示貝林漢姆是單獨行動,其目的是抗議政府未能就他幾年前因貿易債務在俄羅斯被監禁一事給予賠償。貝林漢姆毫無悔意並且顯然堅信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這引發了人們對其精神狀況的質疑;但在審判中,他被裁定需對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在珀西瓦爾遇害後,英國國會向他的遺孀和子女提供了豐厚的撫恤金並批准為他建造紀念碑。然而他的內閣很快就被遺忘,其政策也遭到推翻。他更多是因為遇刺身亡而聞名而非任何成就。後來的歷史學家認為,對貝林漢姆的匆忙審判和處決違背了司法原則。2012年的一項研究指出,貝林漢姆可能並非單獨行動而是代表一個與珀西瓦爾的經濟政策敵對的利物浦商人集團進行了一場合謀英語Criminal conspiracy

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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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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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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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斯賓塞·珀西瓦爾的肖像畫像
斯賓塞·珀西瓦爾肖像

斯賓塞·珀西瓦爾於1762年11月1日出生,是第二代埃格蒙特伯爵約翰·珀西瓦爾英語John Perceval, 2nd Earl of Egmont第二次婚姻所生的次子。他曾就讀於哈羅公學,並於1780年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在校期間,他是一位傑出的學者和獎項獲得者。他自幼虔誠,在劍橋期間與福音主義思想緊密相連,並終身保持了這一信仰。[1]根據長子繼承制的規則,珀西瓦爾沒有繼承家族財產的現實可能,需要自食其力。1783年從劍橋畢業後,他進入林肯律師學院學習法律。1786年取得律師資格後,他加入了密德蘭巡迴法庭英語Circuit court,藉助家族關係獲得了豐厚的業務。[2]1790年,他與簡·威爾遜(Jane Wilson)結婚。[3]這段婚姻幸福而多產,在隨後的14年裡,他們育有12個孩子(6個兒子和6個女兒)。[4][5]

珀西瓦爾的政治立場極為保守,並因其對激進主義的抨擊而聞名。在對托馬斯·潘恩約翰·霍恩·圖克英語John Horne Tooke的訴訟中,他擔任初級檢察官並引起了執政的小皮特政府中資深政治家的注意。1796年,在拒絕了愛爾蘭布政司的職位後,[5]珀西瓦爾當選為北安普敦英語Northampton (UK Parliament constituency)托利黨議員。1798年,他因發表了一場精彩的演講,為威廉·皮特政府辯護,抵禦了激進派查爾斯·詹姆士·福克斯弗朗西斯·伯德特英語Francis Burdett的攻擊,從而贏得讚譽。他被普遍認為是黨內的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由於身材矮小,他獲得了「小P(Little P)」的綽號。[2]

1801年,皮特辭職後,珀西瓦爾在1801年至1804年的艾丁頓政府英語Addington ministry中先後擔任副檢察長檢察總長[6]並在1804年至1806年的小皮特政府英語Second Pitt ministry中繼續擔任後者。他深厚的福音派信仰使他堅定不移地反對羅馬天主教天主教解放[2]同時也促使他與威廉·威爾伯福斯等福音派同仁一道積極支持廢除奴隸貿易英語Abolitionism in the United Kingdom,最終促成了《1807年廢除奴隸貿易法案》的通過。[7]

1806年皮特去世後,格倫維爾男爵領導的跨黨派「賢能內閣」接替了其政府。[8]在這個短命的內閣執政期間,珀西瓦爾一直在野。[5]然而,1807年3月波特蘭公爵組建新托利黨政府時,珀西瓦爾就任財政大臣下議院領袖[9]波特蘭公爵年事已高且體弱多病,於1809年10月辭職。珀西瓦爾在經歷了一場激烈的黨內領導權鬥爭後,接替他成為第一財政大臣——當時首相的正式頭銜。[2]除了擔任政府首腦的職責,他還兼任財政大臣,這主要是因為他找不到一位地位相當的部長來擔任此職。[10]

行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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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貝林漢姆肖像的當代版畫
約翰·貝林漢姆肖像版畫

約翰·貝林漢姆於1770年左右出生於亨廷登郡。他的父親約翰·貝林漢姆也是一名土地代理人,並兼職繪製微型肖像畫。他的母親伊莉莎白則來自亨廷登郡的一個富裕家庭。1779年,老約翰精神失常,被關進精神病院,並於1780年或1781年去世。此後,這個家庭由伊莉莎白的妹夫威廉·道(William Daw)資助。道是一位富裕的律師,他安排貝林漢姆作為候補軍官,登上東印度公司的「哈維爾號英語Hartwell (1787 ship)」商船。在前往印度的途中,船上發生譁變,並在維德角群島海岸附近觸礁沉沒。貝林漢姆倖存下來並回到了家鄉。[11]

在道的幫助下,貝林漢姆在倫敦開辦了一家馬口鐵製造廠,但幾年後生意失敗並於1794年宣布破產[12]貝林漢姆似乎通過道的進一步干預,得以逃脫債務人監獄。這次經歷使他變得謹慎起來,他決定安定下來,並找到了一家從事對俄貿易的公司擔任簿記員。貝林漢姆工作勤奮,深得雇主器重,於1800年被任命為該公司在俄羅斯阿爾漢格爾斯克的常駐代表。。[11]回國後,他創立了自己的貿易公司並搬到了利物浦。1803年,他與來自都柏林的瑪麗·內維爾(Mary Neville)結婚。[13]

1804年,貝林漢姆帶著妻子瑪麗和剛出生的兒子回到阿爾漢格爾斯克,監督一項重要的商業項目。[14]項目完成後,他於11月準備回家,卻因一筆所謂的欠款而被扣留。這筆債務源於一名商業夥伴造成的損失,貝林漢姆被認為對此負有責任。貝林漢姆則否認與此債務有任何關聯,他認為自己的被捕是那些強大的俄羅斯商人為了報復他而採取的行動,這些人錯誤地認為是他阻礙了一艘失事船隻的保險索賠。[13]阿爾漢格爾斯克總督任命的兩名仲裁員裁定他需承擔2000盧布(約200英鎊)的責任,這僅是最初索賠金額的一小部分。貝林漢姆拒絕接受這一判決。[15]

由於問題仍未解決,貝林漢姆雖然獲得了他和家人前往俄羅斯首都聖彼得堡的通行證;但當他們於1805年2月準備出發時,貝林漢姆的通行證被撤銷了,而瑪麗和孩子被允許繼續行程,可他本人在阿爾漢格爾斯克被捕入獄。他向英國駐聖彼得堡大使格蘭維爾·萊維森-戈爾勳爵英語Granville Leveson-Gower, 1st Earl Granville求助後,此事轉由英國領事史提芬·謝普爵士(Sir Stephen Shairp)處理。謝普告訴貝林漢姆,由於糾紛涉及民事債務,他無法干預。[16]貝林漢姆一直被關押在阿爾漢格爾斯克,直到1805年11月由一位新任市長下令釋放他並允許他前往聖彼得堡與瑪麗團聚。然而,貝林漢姆抵達後,非但沒有立即安排家人返回英國,反而對阿爾漢格爾斯克當局提起非法拘禁的指控並要求賠償。此舉激怒了俄羅斯當局,他們於1806年6月再次下令監禁他。[17]根據他後來的自述,貝林漢姆「經常被公開押送,與一群重罪犯和最惡劣的罪犯走在一起……這是對他心靈的巨大羞辱。」[18]

與此同時,當時懷著第二個孩子的瑪麗帶著兒子回到了英國並最終定居在利物浦,她與朋友瑪麗·史蒂文斯(Mary Stevens)合夥經營了一家女帽店。[19]在接下來的三年裡,貝林漢姆不斷要求獲釋和賠償,向史提芬·謝普爵士、格蘭維爾·萊維森-戈爾勳爵英語Granville Leveson-Gower, 1st Earl Granville以及後來的大使道格拉斯勳爵英語Alexander Hamilton, 10th Duke of Hamilton尋求幫助,[20]但無人願意為他出面干預。他後來在請願書中寫道:「因此在沒有觸犯任何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法律,也沒有傷害任何個人的情況下……你們的請願人我被從一個監獄轉到另一個監獄。」[18]1807年,俄羅斯簽署《提爾西特條約》並與拿破崙結盟,因此貝林漢姆的處境更加惡化。[21]又過了兩年,在直接向沙皇亞歷山大請願後,他終於獲釋並被勒令離開俄羅斯。貝林漢姆於1809年12月回到英國,他依舊一無所獲卻下定決心要為自己討回公道。[22]

回到英國後,貝林漢姆在倫敦度過了六個月,試圖為自己在俄羅斯遭受的監禁和經濟損失尋求賠償。他認為英國當局因忽視他反覆提出的求助請求而負有責任,因此他先後向外交部財政部樞密院以及珀西瓦爾本人提出請願,[23]但每次他的主張都被禮貌地拒絕了。1811年5月,筋疲力盡、遭受挫敗的貝林漢姆接受了妻子的最後通牒——要麼放棄他的行動否則就會失去妻子和家人。他回到利物浦與妻子團聚並重新開始生活。[24]

在接下來的18個月裡,貝林漢姆努力重建自己的商業事業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而瑪麗繼續經營她的女帽店;但他未獲賠償的事實仍然讓他耿耿於懷。1811年12月,貝林漢姆再次回到倫敦,表面上是為了處理生意但實際上是為了恢復他的索賠行動。[25]他向攝政王喬治四世提出請願,[26]之後又向樞密院、內政部和財政部繼續努力,但得到的依然是和之前一樣的禮貌拒絕。[27]隨後他將請願書的副本送給了每一位國會議員,但依然徒勞無功。[28]1812年3月23日,貝林漢姆致信堡街裁判法庭英語Bow Street Magistrates' Court and Police Station的法官,稱政府「已徹底試圖關閉司法的門」並請求法院介入;[29]可他最後僅僅收到了一封敷衍了事的回信。[27]在諮詢了自己所在選區的議員伊薩克·加斯科因英語Isaac Gascoyne後,貝林漢姆最後一次嘗試向政府陳情。4月18日,他與財政部的一名官員希爾先生會面,告訴對方如果他得不到滿意的答覆,他將親手伸張正義。希爾並未將這些話視為威脅,告訴他可以採取任何他認為合適的行動。[30]4月20日,貝林漢姆在斯金納街58號的一家槍械店購買了兩把12毫米口徑英語12 mm caliber單膛室手槍。他還找裁縫在他的外套里縫了一個內袋。[31]

困難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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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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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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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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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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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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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anrahan 2012,第19–22頁.
  2. ^ 2.0 2.1 2.2 2.3 P. J. Jupp. Perceval, Spencerlocked (1762–1812). 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4-09-23. doi:10.1093/ref:odnb/21916. 
  3. ^ Linklater 2013,第61-62頁.
  4. ^ Linklater 2013,第63頁.
  5. ^ 5.0 5.1 5.2 Hanrahan 2012,第23-24頁.
  6. ^ Hanrahan 2012,第29-31頁.
  7. ^ Linklater 2013,第77–82頁.
  8. ^ Harvey 1972,第619–620頁.
  9. ^ Hanrahan 2012,第48頁.
  10. ^ Hanrahan 2012,第54–55頁.
  11. ^ 11.0 11.1 Linklater 2013,第101頁.
  12. ^ Michael J. Turner. Bellingham, Johnlocked (1770–1812). 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4-09-23. doi:10.1093/ref:odnb/37176. 
  13. ^ 13.0 13.1 Hanrahan 2012,第68–70頁.
  14. ^ Linklater 2013,第109–110頁.
  15. ^ Linklater 2013,第53–54頁.
  16. ^ Hanrahan 2012,第70–72頁.
  17. ^ Linklater 2013,第55頁.
  18. ^ 18.0 18.1 Hodgson 1812,第71–72頁.
  19. ^ Linklater 2013,第111–112頁.
  20. ^ Hanrahan 2012,第75–77頁.
  21. ^ Linklater 2013,第56頁.
  22. ^ Gillen 1972,第68頁.
  23. ^ Gillen 1972,第69–71頁.
  24. ^ Hanrahan 2012,第80–82頁.
  25. ^ Gillen 1972,第74–75頁.
  26. ^ Hanrahan 2012,第84–87頁.
  27. ^ 27.0 27.1 Gillen 1972,第76–78頁.
  28. ^ Linklater 2013,第158頁.
  29. ^ Pelham 1841,第529頁.
  30. ^ Kathleen S. Goddard. A Case of Injustice? The Trial of John Bellingham. 美國法律史期刊英語American Journal of Legal History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4-01, 46 (1): 1–25. JSTOR 3692416. LCCN 93661985. OCLC 66567944. doi:10.2307/3692416. 
  31. ^ Linklater 2013,第211–212.頁.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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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llingham, John; Hodgson, Thomas. A full and authentic report of the trial of John Bellingham at the Sessions' House, in the Old Bailey on Friday, May 15, 1812, for the murder of the Right Honourable Spencer Perceval,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c. in the lobby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on Monday, May 11, 1812 : accompanied with a faithful narrative of every circumstance relative to it and the debates on the same in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 also the arguments of counsel on both sides and Bellingham's own defence at length : to which are added, biographical sketches of Mr. Perceval and Bellingham. Sherwood, Neely, and Jones. 1812. OCLC 495783049. 
  • Pelham, Camden; Browne, Hablot Knight. The chronicles of crime, or, The new Newgate calendar : being a series of memoirs and anecdotes of notorious characters who have outraged the laws of Great Britain from the earliest period to the present time ... including a number of curious cases never before published. Thomas Tegg. 1841. OCLC 268152. 
  • Treherne, Philip. The Right Honourable Spencer Perceval. T. Fisher Unwin. 1909. OCLC 5825009. 
  • Wilson, Daniel. The substance of a conversation with John Bellingham, the assassin of the late Right Hon. Spencer Perceval, on Sunday, May 17, 1812, the day previous to his execution : together with some general remarks. J. Hatchard. 1812. OCLC 26167547.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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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markable Coincidence. 泰晤士報 (13673). 1828-08-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