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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鴻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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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鴻漸
大清肥城縣知縣
籍貫四川順慶府蓬州營山縣
字號字羽可
墓葬營山縣治北四十里帽盒山
出身
  • 順治十四年丁酉科舉人
經歷
著作
  • 《弔卞和》詩

于鴻漸(?—?),字羽可四川順慶府蓬州營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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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鴻漸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1]

康熙十年(1671年)任江南懷遠縣知縣[2],任內以“和易清廉”著稱,深受百姓愛戴[3]

在懷遠縣知縣任內重視文教建設,康熙十一年(1672年)與訓導余潛飛共同捐修學宮[4],並在縣台西創建義學[5]

康熙十七年(1678年)調山東肥城縣知縣[6]

工於詩文,著有《弔卞和》等詩,詩中“紛紛七國于戈起,秦似虎狼視犢子”等句展現其文學造詣[7]

與當時文人多有交往,四川巡按郝浴在《蒙城道中簡懷遠令于羽可》詩中寫道:“秣馬山桑路,欣聞知己來”,可見其文友往來[8]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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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熙)《四川總志·卷十四下·科第》:「于鴻漸 營山人」;(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八·選舉志七》:「于鴻漸 營山人,山東肥城知縣」。
  2. ^ (康熙)《鳳陽府志·卷十六·職官四》:「于鴻漸 營山人,由舉人康熙十年任」;(光緒)《鳳陽府志·卷十七》:「于鴻漸,四川營山人,康熙十年由舉人知懷遠縣,和易清廉,邑民歡戴,《懷遠志》」。
  3. ^ (雍正)《懷遠縣志·卷三》:「于鴻漸,四川營山舉人,康熙十年任,和易清廉,邑民歡戴」;(光緒)《鳳陽府志·卷十七》:「于鴻漸,四川營山人,康熙十年由舉人知懷遠縣,和易清廉,邑民歡戴,《懷遠志》」。
  4. ^ (康熙)《鳳陽府志·卷十八·學校》:「知縣傅鎮國、教諭申詒芳,康熙十一年知縣于鴻漸、訓導余潛飛相繼捐修,稍復其舊」;(光緒)《鳳陽府志·卷十三》:「懷遠縣學宮,國朝順治十二年知縣傅鎮國、教諭申詒芳重修,署縣事楊勳復建尊經閣,康熙十一年知縣于鴻漸、訓導俞潛飛捐修」。
  5. ^ (康熙)《鳳陽府志·卷十八·學校》:「義學,在城隍廟左,知縣于鴻漸因舊社學修舉」;(光緒)《鳳陽府志·卷十三》:「懷遠縣義學,在縣台西,康熙十年知縣于鴻漸建,今廢」。
  6. ^ 《新刊隨省總督撫按總鎮縉紳》(康熙十九年春季):「肥城知縣 于鴻漸 羽可 四川營山人 舉人」;(嘉慶)《肥城縣新志·卷十五·職官志》:「于鴻漸,康熙十七年任」。
  7. ^ (康熙)《鳳陽府志·卷三十五·藝文一》:「事香魂一斷招不來,今日荒祠堪重哀。皇清于鴻漸弔卞和:紛紛七國于戈起,秦似虎狼視犢子。無端趙璧易連城,一介相如猶爭禮。雖然完璧得歸來,從此邯鄲起禍胎。李斯篆文工未畢,子嬰組頸秦巳灰。爾後睥睨惹老㚥,漢家寡婦擲堦前。蒲石中原徒嗜殺,只爭傳璽不畏天。賢哉楚王三卻王,匹夫懷寶自取辱。玉碎煙銷禍亦已,癡魂莫對西風哭。布帛菽粟民生冪,琢玉鏤金滋玩欺。寄語山靈休炫奇,焚裘卻為聖明時」。
  8. ^ 《中山郝中丞全集·中山詩鈔卷之二》:「蒙城道中簡懷遠令于羽可:秣馬山桑路,欣聞知己來。回思七里步,那復百花開。飛舄臨堂出,星船泛海迴。何圖風雨後,傾蓋拂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