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維宇
外观
| 俞維宇 | |
|---|---|
| 大明湖廣左布政使 |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
| 字號 | 字憲喬,號如愚 |
| 出生 | 隆庆壬申正月十七日(官年) |
| 逝世 | 天啓五年乙丑 |
| 配偶 | 娶彭氏 |
| 親屬 | 從兄 俞維屏 |
| 出身 | |
| |
俞維宇(1572年—1625年),字憲喬,號如愚,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會試第七十四名,廷試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兵部觀政,二十七年授户部四川司主事[1],奉命押解白银十二萬往永平給东征朝鲜的士兵[2],二十八年江西监兑,三十年管崇文門税課,本年管明智坊草場,升員外郎、郎中。三十二年(1604年)升山东登州府知府,三十三年調济南府知府[3]。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擢山東東兗道副使[4],三十九年迁山东→参政,捐俸重新孟子庙,刻碑纪事。四十一年转湖廣按察使、備兵蘇松。四十三年陞山東右布政使[5],四十四年致仕歸。
天啓元年(1621年)起為湖廣左布政使[6],各直省乡试榜前列欲得魏姓以媚魏忠贤,楚闈榜发,任事者惟恐失魏姓人,维宇为提调,独厉声曰:立贤无方谓何至,公堂上豈容徇私。以此忤意,遂拂衣归。魏忠贤败,拟擢巡抚,会内艰,天啓五年(1625年)喪服未闋而卒,年五十四[7]。
家族
[编辑]曾祖俞釗,舉人、教谕,贈主事。祖俞應登,贈同知。父俞绍,任成都府同知。嫡母林氏,贈宜人;生母馮氏。具庆下。兄维守(國子生)、维祯、维宾。娶彭氏。子近光、近禮、近思。
注釋
[编辑]-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俞维宇,如愚,書四房,壬申正月十七日生。蒲田縣人,甲午二十四名,會試七十四名,二甲五十六名。兵部政,己亥授户部主事,庚子江西監兑,壬寅管崇文門税课,本年管明智坊草场,本年升员外,升郎中,甲辰升登州知府,乙巳調濟南府,丁未升本省副使,辛亥升右參政,癸丑升蘇松按察使,乙卯升山東右布政,丙辰致仕。辛酉起升湖廣左布政,乙丑起廣西左布政,乙丑卒。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萬曆二十七年十月庚寅 遣戶部主事俞維宇解銀十二萬往永平給散東征回兵。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一十二》:萬曆三十三年八月癸卯 准山東撫按奏以濟南府知府文球為濟南兵巡道副使,調登州府知府俞維宇於濟南府。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三十九》:萬曆三十五年十月癸亥 升濟南府知府俞維宇為東兗道副使。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三十六》:萬曆四十三年閏八月壬申 升湖廣按察使俞維宇為山東右布政使,鎮江知府康應乾為湖廣副使蘇松兵備。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天啟元年二月辛酉 起升原任吏部文選司主事王伉為福建按察司僉事管屯田水利,原任山東右布政使俞維宇為湖廣左布政使。
- ^ 《福建通志》:字憲喬莆田人萬歷乙未進士授戶部主事累遷山東參政捐俸重新孟子廟刻碑紀事歷轉湖廣左布政使時各直省鄉試榜前列欲得魏姓以媚璫楚闈榜發任事者惟恐失魏姓人維宇為提調獨厲聲曰立賢無方謂何至公堂上豈容狥私以此忤意遂拂衣歸璫敗擬擢巡撫會内艱未閱而卒。
| 官衔 | ||
|---|---|---|
| 前任: 程試 |
明朝登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二年-三十三年 |
繼任: 劉道 黃岡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