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包羲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包羲民(?—?),字醇夫廣東廉州府合浦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廣東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授繁昌縣知縣,在任三載丁憂。服闋,起為涇縣知縣,升廣信府同知,政尚廉平,始終一致,卒於官[1]。二子包廣、包廉均為舉人。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廣東通志》:包羲民,字醇夫,合浦人。成化甲辰进士。任繁昌知县,恺悌得民,三载以忧去。补泾县,擢广信府同知。政尚廉平,始终一致。雅不喜饰㕑,传以悦上官,故不膺荐牍。未幾,卒于任。二子广、廉,先后举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