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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錦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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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錦舟(?—?),四川夔州府達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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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二甲第五名進士。授戶部主事[1],升郎中,弘治七年(1494年)督理遼東糧儲,往僅數月,被總兵官李杲等論劾出納無法,徵還京師。十三年(1500年)九月升兩淮鹽運使,正德元年(1506年)升陝西布政使司左參政,三年(1508年)正月考察閒住[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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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吏科給事中。母周氏(封孺人);繼母舒氏(封孺人)。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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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一》:弘治元年十二月辛亥,户部主事唐锦舟请封其继母舒氏,吏部言旧例继母封一人,锦舟父仁任吏科给事中,时其继母周氏已封孺人,卒今又请封其再继者,前无此例。但周氏之封原从其夫,锦舟今为舒氏请,亦止是封一继母,非二人也。况不封其母而封其妻,为子为妇者岂能自安,宜允所请。今后该封继母者仍止封见在一人,并以锦舟所请著为令。从之。
  2. ^ 《四川通志》
  3. ^ 《達縣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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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士禛,《皇華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