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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应奎」。
張應奎(?—1610年)[1],字星子,湖廣黄州府蕲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湖廣乡试第七十二名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刑部觀政,本年授邯郸知县,三十五年丁憂,三十六年降廣東按察司照磨,三十八年升高陵知县,本年卒。
曾祖张大鹏。祖父张兰。父张廷维。母施氏。慈侍下。兄應斗、弟應壁。娶蕭氏。[2]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张应奎,丁酉科,刑部政,本年授邯郸知县,丁未丁憂,戊申降廣東按察司照磨,庚戌升高陵知县,本年卒。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録》:张应奎,貫湖廣黄州府蕲水县民籍,县学生,治易经,字星子,行二,年二十九,正月十九日生。湖廣鄉試第七十二名,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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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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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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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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