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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嘉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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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嘉猷(?—?),字献之,号前峰南直隸徽州府绩溪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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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知府戴祥之子。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進士,任乌程县知县。广置义田,興建学舍[1]。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一月升任户科给事中,十五年奉命勘查都司刘永昌事,因丁父忧守制未行。服阕,復任原职,因谏阻明世宗南巡,遭廷杖,谪守桂林临桂县尉。后升为高州府同知,署雷州府事,蠲免舟税,增设石闸[2]。升四川按察司佥事,以缴获的数万私茶金和赎金,修筑馬湖城堡。晋湖廣參議,劾罢贪污的知縣。又逮捕犯法的豪猾十余人判刑。進浙江巡海道副使,卒于官。所著有《前峰漫稿》及東西楚蜀四稿[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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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姓统谱》卷九十九
  2. ^ 黄雨选. 历代名人入粤诗选.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0年10月: 311. 
  3. ^ 《徽州府志》名賢卷之十六《戴祥传》
官衔
前任:
鄔紳
明朝烏程縣知縣
嘉靖八年-十二年
繼任:
錢學
常熟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