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翚
外观
曾翬[1](1410年—?),字時升,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江西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宣德八年(1433年)中癸丑科會試第二名,三甲二十五名進士,正統元年閏六月授刑部主事,治秦府永興王葬。九年六月升刑部員外郎,受刑部尚書金濂器重。當時秦王誣陷巡撫陳鎰狎妓,曾翚查證后彈劾藩府的大臣,致使事情大白。正統十三年二月,升郎中,因何文淵薦,景泰元年六月升任廣西右參政[2]。丁憂服闋,六年七月除河南右參政。天順五年(1461年)三月升任山東右布政使,成化元年(1465年)四月升河南左布政使。并請求開倉放糧解救河南饑荒。三年十二月升爲刑部左侍郎,六年二月奉命往浙江考察官吏得失,访求军民利病。九年十二月因病致仕辭職[3]。
家族
[编辑]曾祖曾德荣。祖父曾存吾。父曾忠良。母劉氏,繼母郭氏。具慶下。弟時彦、時勉。娶蕭氏。[4]
註釋
[编辑]- ^ 音“huī”
- ^ 《明史》(卷159):曾翚,字時升,泰和人。宣德八年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卻有司饋遺。歷刑部員外郎。尚書金濂器之,俾典奏牘。有重獄,諸郎不能決,輒以屬翚。秦王訐巡撫陳鎰狎妓。翚按得其情,劾藩府誣大臣,鎰得白。正統十三年進郎中。以何文淵薦,擢廣西右參政。李棠檄翚及副使劉仁宅按黃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賄於道,且擁精兵挾之。二人佯許諾,已,誘執矰下之獄。棠以聞。未幾,矰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翚等太息而已。尋以憂去。服闋,起官河南御史。清軍者利得軍,多枉及民,翚辨釋甚眾。南陽諸府多流戶,眾議驅逐,人情惶急,翚與巡撫撫安之。
- ^ 《明史》(卷159):天順五年遷山東右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閑田,獻諸戚畹。部使者來勘,翚曰:「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轉左。河南歲饑,計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尋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余人,他弊政多所厘革。還朝,久之,謝病去。翚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 ^ 《宣德八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參考文獻
[编辑]-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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